明末,明朝要如何做才能實現與清(後金)議和?
明末,面臨內外交困,明廷有一個短暫的窗口期可以實現與後金(清)議和,來度過最艱難的時刻。
當然,歷史上,因以盧象升,黃道全為代表的朝臣激烈反對,又因皇帝不敢於在明面上支持議和,導致明廷失去了這一機會。在這裡,我們不討論議和是否能給明朝續命,也不討論所謂氣節,我們僅僅來試論,如果皇太極依然同意議和,議和派(皇帝、楊嗣昌、高起乾、陳新甲等)該如何做,才能確保議和成功呢?另外,您認為溫長卿和周延儒會如何看待議和之事?
謝邀 @賈華京
這個問題也是問的不知所以然。
明未要不要跟後金議和?要。
明未能不能跟後金議和?不能。
很矛盾,是不是?事實就是這麼回事。後金八旗制度,是一個以戰養戰的制度。當然,這個制度也是生產編製,狩獵的時候,也是按編製出動。耕作的時候,也是按八旗分給土地。問題是,哪有那麼獵物給你打,也沒那麼多士兵實實在在的會去耕地。只有戰爭,才能搶到比狩獵多的多的財富,搶到人口代替士兵耕作。所以,想經過議和,跟後金保持一段時間的和平,幾乎是做不到的。除非,你答應跟戰爭所得差不多,或者更多的條件,後金才可能跟你議和。
那既然沒可能真正意義上的議和,又為什麼要議和呢?因為兩國的戰爭,從來都是打打談談,打不下來的利益,談;談不下來的好處,打。舌頭說不動,牙齒咬;牙齒咬不動,再用舌頭談。古今中外,概莫能外。
寧遠之戰以後,派人去看看,努爾哈赤是不是真的死了。吊弔孝,不好意思,我把你老大給打壞了,甚至死了。看看皇太極的兄弟有沒有窩裡斗,有沒有機會給他們搞點搗亂。真想跟他們不打,那想法就太天真了。皇太極派兵去打朝鮮,表示一下嚴厲的譴責,趁機趕緊修修城保,加固城防。譴責完了,就該打了,然後是寧錦之戰。打完了呢,再談。所以書信不斷。皇太極說,
「欲修兩國之好,當以黃金十萬兩,白銀百萬兩,緞疋百萬、毛青細藍布千萬疋餽送,以為和好之禮。禮成之後,以兩國彼此餽贈之禮,以東珠十、貂皮千張、人蔘千斤送爾,爾則以黃金一萬兩、白銀十萬兩、緞十萬疋、毛青細藍布三十萬疋送我。」《滿文老檔》
要議和可以,每年給我好多好多東西,我還禮一點點,意思意思。順便,你再給點大大多於我還禮價值的補償。
袁崇煥就說,咱們都想議和了,你是不是先把搶走的遼民遣返回來,再把占走的土地退回來,而且你現在的稱號也不對,最多就是稱個王,要比明朝降一格。(歸遼民,還遼土,去尊號)
雙方提的條件,對方都不可能答應。完全是磨嘴皮子的戰鬥。甚至各種貶低,各種調侃。這也是一種戰鬥。
到了崇禎六年以後,蒙古察哈爾覆滅,後金就更不可能真正的跟明朝議和了。你打又打不過我,我想入關就入關,想搶就搶,想走就走。憑什麼跟你議和?而且皇太極喜歡兵臨城下議和。巳已之變就首先提出議和,但是條件是,以「黃河為界」。你干不幹?
這以後,更糟糕的是,明朝連個打嘴仗的人都沒有了。陳新甲主張議和,連議和的文件都會被誤傳。但是,明朝內部太多這種正直的人,一聽說「議和」倆字,就跟刨了祖墳似的,堅決反對,奮起直爭。所以陳新甲倒霉了。
所以,明朝那個時候:
一、內部沒有任何議和的環境;
二、不可能實現與後金的真正議和;
三、沒有有能力與後金議和的人物。
還是洗洗睡吧,別想多了。
議和的資本是明軍在戰場上能和清軍五五開,然而明末並不具備這樣的條件。即便滿清方面同意議和,也最多是「表面議和」,三不五時繞道入寇搶錢搶糧搶人口的情況仍然在所難免。畢竟拳頭硬才有話語權。
明末只有剿和撫一說,沒有聽說過議和一說的
能戰始能言和。議和又怎樣,後金又不是對明朝一無所知,你這邊後院起火了它一定會找幾個借口趁火打劫,如果明朝有實力打敗後金,那還議什麼和?何況議和也是要錢的,有這錢早拿去發軍餉了。
就像國共內戰,雙方都是覺得自己弱了才想議和,強的時候就是干,勢均力敵的時候都覺得我能贏,還是干。如果雙方都希望議和,證明雙方都暫時失去了進攻對方的能力(就像宋遼、宋金),進入相持階段。明朝和後金的戰爭,並沒有出現這種情況。
宋、清沒少議和,結果人家還不是找個借口就來,軍事上失敗的話,議和與否都是一樣的結局。
要想成功展開和談,其實也就皇帝一句話的事情,明朝皇帝的權力不可謂不大,崇禎前面的武宗、英宗,想走就走,沒人敢攔。嘉靖、萬曆不上朝,沒人能逼他們上。後面的咸豐,也是想走就走,所以議和的最大障礙不是大臣,就是崇禎自己。包括遷都,我不信崇禎真想走,大臣還可以阻攔,殺個人就一句話的事情,宋朝以來,大臣能勸諫成功的主要因素是皇帝要臉。
戰場上拿不到的想在談判桌上拿到,怕是忘了馬關了吧。
確保和談的第一要義就是確保對方打不贏你。推薦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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