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志炫有怎樣演藝經歷?
03-09
客李林時期
點將唱片公司發現林志炫的聲線優美而獨特,於是選定走城市民謠路線,對李
林進行包裝。公司企劃無意間發現「Ukulele」這個單詞(夏威夷小型四弦吉他,雖外觀不起眼卻音色動人),覺得十分符合李林兩人的特點,於是將組合命名為「優客李林」。
1991年10月,優客李林發行首張專輯《認錯》,以百萬銷量成為當年台灣銷量最佳的專輯之一,躋身台灣百佳專輯(1975~1993)第25位,演唱的排行位列第三[19]
,專輯同名主打歌轟動台、港、星、馬及大陸等地區,一夜之間優客李林成為家喻戶曉的歌手;11月,受邀參加美國「四兄弟」(The Brothers Four)合唱團在台灣的巡迴演唱會,創下國際藝人與台灣歌手同台的表演先例[20]
。
索尼時期
1996年6月,林志炫以國語專輯《一個人的樣子》入圍第七屆金曲獎最佳男演唱人獎;8月,在無約狀態下,應張弘毅大師之邀由新力唱片公司(Sony Music)發行與英國倫敦交響樂團合作的《追尋·倫敦星空下》專輯,這是林志炫首次嘗試在樂團伴奏下,現場同步演唱錄製專輯[32-34]
;9月,一場大火燒毀了家族的印刷廠。在歷經困難重建印刷廠的過程中,林父也漸漸開始理解林志炫的歌手工作,慢慢將時間還給兒子,讓他去做自己喜歡的事[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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