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荊門兩男子冒充警察「抓嫖」騙錢為何頻頻得逞?
近日湖北荊門兩男子冒充警察專門「抓嫖」被社會關注,作案人以「警察」身份進行了六起犯罪作案,多次聲稱不想被拘留就交5000元罰款,多位市民上當被騙。為何他們會頻頻得逞?
12日上午10時許,67歲的老胡步行至荊門北門路匯合橋邊時,一名男子攔住了他的去路,拿出一個「黑本本」在老胡眼前晃了一下稱他是警察,然後詢問老胡剛才是不是做了違法的事,老胡當即否認。
案件還原:「我是接到線人舉報你在此處嫖娼,老實配合可以從輕處理。」男子稱老胡嫖娼了,又一自稱警察的中年男子上前將老胡攔住,要老胡交代問題。之前的男子則拿出電話「彙報」說:首次嫖娼,能不能不拘留,只罰款5000元。打完電話,該男子讓老胡配合交錢,不然要吃苦頭。
老胡擔心受傷,於是就假意告訴對方自己沒有現金,要回家拿。其中一男子就跟著老胡回家,到家後的老胡將自己的遭遇告訴了女兒,其女兒隨後報警。
案件結果:接到警情的民警趕到現場將該「收款」男子抓獲,警方正督促另外一名嫌疑人主動投案。
本案中作案人稱兩人所使用的假警官證是在網上購買,每次詐騙成功後,如果騙到1000元,他能得到200元,如果騙到5000元,他會分到500至800元不等。
說明這是一個交易的犯罪團伙,其背後有可能有更大的犯罪集團,他們利用人們的犯罪後的僥倖心理,不敢報警,他們就可以逃脫。
總結:在犯法中犯法,不敢承認自己犯法,讓犯法的人有機會可以犯法,我想這是這個事件的最好解釋。
最近關注社會熱點的朋友可能知曉了一則新聞,湖北荊門兩男子冒充警察「抓嫖」騙錢,竟然還屢屢得逞,那麼這究竟是為什麼呢?
湖北荊門兩男子冒充警察專門「抓嫖」,作案時亮明「警察」身份後就表態:不想被拘留就交5000元罰款。12月12日,兩人在實施作案時被舉報,其中一人落網,一人在逃。14日,荊門市東寶公安分局龍泉派出所工作人員說,警方正督促另外一名嫌疑人主動投案。
1.事件概述:12日上午10時許,67歲的老胡步行至荊門北門路匯合橋邊時,一名男子攔住了他的去路,拿出一個「黑本本」在老胡眼前晃了一下稱他是警察,然後詢問老胡剛才是不是做了違法的事,老胡當即否認。
「我是接到線人舉報你在此處嫖娼,老實配合可以從輕處理。」男子稱老胡嫖娼了,又一自稱警察的中年男子上前將老胡攔住,要老胡交代問題。之前的男子則拿出電話「彙報」說:首次嫖娼,能不能不拘留,只罰款5000元。打完電話,該男子讓老胡配合交錢,不然要吃苦頭。2.事件結果:經民警進一步審查,唐某供述,他和同夥康某於2016年8月在一茶館相識。當年10月,兩人商量著冒充警察去敲詐「嫖娼人員」。之後,兩人多次作案,地點多在北門路、向東橋、老萊子路等地。每次都是由他負責盯梢,康某實施詐騙,其中最多的一次騙得5000元。據唐某交代,兩人共計作案6起。
3.原因分析:原因其實有兩方面,一方面,冒充警察抓嫖,一般情況下難以暴露。賣淫嫖娼,都是違法犯罪的事情,一般情況下,只要有風吹草動,當事人都被驚嚇得就像驚弓之鳥一樣,哪裡還有時間辨別警察是真是假。另一方面,之所以有人會冒充警察,正是因為他們深深的知道,哪怕自己漏餡兒了暴露了,對方也輕易不敢報警。所以這樣的事情才頻頻發生。
我認為湖北荊門兩男子冒充警察「抓嫖」騙錢這件事的原因其實還是公眾有僥倖心理讓犯罪分子有機可乘。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幫到你。
湖北荊門兩男子冒充警察專門「抓嫖」,作案時亮明「警察」身份後就表態:不想被拘留就交5000元罰款。12月12日,兩人在實施作案時被舉報,其中一人落網,一人在逃。14日,荊門市東寶公安分局龍泉派出所工作人員告訴警方,警方正督促另外一名嫌疑人主動投案。
12日上午10時許,67歲的老胡步行至荊門北門路匯合橋邊時,一名男子攔住了他的去路,拿出一個「黑本本」在老胡眼前晃了一下稱他是警察,然後詢問老胡剛才是不是做了違法的事,老胡當即否認。
經民警進一步審查,唐某供述,他和同夥康某於2016年8月在一茶館相識。當年10月,兩人商量著冒充警察去敲詐「嫖娼人員」。之後,兩人多次作案,地點多在北門路、向東橋、老萊子路等地。每次都是由他負責盯梢,康某實施詐騙,其中最多的一次騙得5000元。據唐某交代,兩人共計作案6起。唐某稱,兩人所使用的假警官證是在網上購買,每次詐騙成功後,如果騙到1000元,他能得到200元,如果騙到5000元,他會分到500至800元不等。
必須看到,廣大的「警察叔叔」們是可敬可愛的,他們為社會的安寧群眾的幸福作出了巨大的貢獻。但也不可否認,我們還是有那麼一個兩個害群之馬,仗著一身警服欺壓群眾,並且因為他們的特殊身份,受害者往往還只能忍氣吞聲。正是有了這樣一些人,百姓對警察這個光輝形象才有了不同的看法。我們可以想像一下,如果我們的百姓絕對不相信警察會幹招搖撞騙、搶劫、打人等等這樣的事情,那麼,即使有人冒充,咱廣大群眾也不會相信,而會立馬將騙子給打趴下嘍:警察?騙你自己去吧,警察系統的同志都是守規矩的,咱不相信有這樣侵害群眾的警察!
所以啊,以後再看到連篇累牘的有關冒充警察、冒充高幹子弟、冒充上級領導等等之類的新聞時,咱們的被冒充者也有必要換個角度想一下,騙子們為什麼熱衷於冒充自己的角色了。
冒充警察專門「抓嫖」,就是因為瞄準了即使露餡,受害者一般也不會報案的心理。
湖北荊門兩男子冒充警察專門「抓嫖」,作案時亮明「警察」身份後就表態:不想被拘留就交5000元罰款。12月12日,兩人在實施作案時被舉報,其中一人落網,一人在逃。經民警進一步審查,落網者唐某供述,他和同夥康某於2016年8月在一茶館相識。當年10月,兩人商量著冒充警察去敲詐「嫖娼人員」。之後,兩人多次作案,地點多在北門路、向東橋、老萊子路等地。每次都是由他負責盯梢,康某實施詐騙,其中最多的一次騙得5000元。據唐某交代,兩人共計作案6起。
一方面,冒充警察抓嫖,一般情況下難以暴露。賣淫嫖娼,都是違法犯罪的事情,一般情況下,只要有風吹草動,當事人都被驚嚇得就像驚弓之鳥一樣,哪裡還有時間辨別警察是真是假。遇到這種情況下,當事人基本上已經喪失了判斷力和辨別力,只有乖乖交錢的份。就是基於這種判斷,才會不斷有人冒充警察抓嫖。受害人心中有鬼,當然也就驚慌失措,其實被敲詐勒索也有點自作自受的道理在裡頭。
另一方面,之所以有人會冒充警察,正是因為他們深深的知道,哪怕自己漏餡兒了暴露了,對方也輕易不敢報警。因為賣淫嫖娼本身就是違背國家法律法規的,就跟聚眾賭博一樣,哪怕有人做手腳,受害者也只能啞巴吃黃連、有苦說不出。
總結起來看,假警察抓嫖之所以頻頻得逞,正是因為吃准了受害人的心理,一方面,受害人在這種情況下會失去判斷力,另一方面,即使暴露了,受害人也輕易不敢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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