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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關於拯救的故事


測試結束,假象及驗證如下——

1、不同領域人之間關注者交集並不大。(發一樣的回答多久被發現)

2、回答的贊數主要是看作者而不是看內容。(同樣時間之後的點贊數量)

3、原回答很man,就算男生髮也不會被看出來。(看有沒有人覺得違和)

以上假象都得到了驗證。

內容本應刪除,不過既然有趣就留著。

以下為@陳蘭香的原回答

遙想當年,我家的狗和鄰居家的狗為了爭奪交配權發起了一場你死我活的撕咬,本來這事跟我一點關係都沒有,當時我還沒學過生物不明白這一點,但兩隻狗應該是很清楚的,在它們眼裡那隻臊眉耷眼的母狗比我有吸引力。

所以我當時絲毫沒有覺得自己將要捲入一場突如其來的戰爭,因為兩隻狗撲得昏天黑地,戰場迅速擴大,蔓延到了我站立的地方,於是我被它們撲倒了,我被它們撲倒了,但它們沒打算停下來,於是這場兩隻狗之間的戰爭變成了兩隻狗和一個人的混戰,它們負責攻擊對方,我負責躲避來自它們雙方的攻擊,人類的尊嚴在那一刻損失殆盡。

當時畫面是這樣的,兩隻狗後腿著地,站立式,前肢互相扑打,嘴裡發出凌厲的叫聲,不過,我的叫聲比它們還凌厲,因為我在兩隻狗的襠下翻滾,等我媽聞聲趕來的時候場面混亂到她拿著糞叉不知道該不該打,最後還是我自己從兩隻狗的襠下爬了出來。

真是太恥辱了,胯下之辱啊,關鍵還是來自兩條狗的胯下之辱。

你看,我都經歷過這麼可怕的事情,你覺得我怕不怕狗?

你可能想不到,我他媽竟然不怕。

當年韓信功成名就的時候微微一笑,放過了那個羞辱他的人,我也成了韓信一樣的人,你看,受過胯下之辱的人都很強大。

不過我很怕蜘蛛,不過這又是一個故事了,就不講了,反正就是心病,我覺得你怕狗跟我一樣是心病,尤其是連哈士奇都怕,這心病治起來太麻煩,作為一個有著凡事簡單粗暴解決思維的人,我來告訴你怎麼做。

人和動物最大的區別就是會使用工具,所以,出門帶個棒球棒,什麼狗都離得遠遠的,除非瞎了狗眼,不要說狗連人都會。

如果帶棒球棒殺氣太重,可以考慮帶個四十厘米的橡膠雞雞,近可爆頭,堪比警棍,遠可投擲,勝似手雷,當武器使用效果拔群,而且不屬於管制刀具,唯一的缺點就是感覺有點怪怪的。

最關鍵是當你把它投擲出去後,以狗的智商,它一定放棄追你,轉後去追那塊它眼裡的肉,等它發現上當後你可在遠處盡情嘲笑它,吃個雞巴!

大仇得報的喜悅可抵多年怕狗屈辱,而且江湖上還會留下你的傳說,用雞巴狠狠羞辱了一條狗。


淳于緹縈上書救父,促成廢除肉刑

《史記.孝文本紀》

月,齊太倉令淳于公有罪當刑,詔獄逮徙系長安。太倉公無男,有女五人。太倉公將行會逮,罵其女曰:「生子不生男,有緩急非有益也!」其少女緹縈自傷泣,乃隨其父至長安,上書曰:「妾父為吏,齊中皆稱其廉平,今坐法當刑。妾傷夫死者不可復生,刑者不可復屬,雖復欲改過自新,其道無由也。妾願沒入為官婢,贖父刑罪,使得自新。」

公元前167年,原先的臨淄太倉令淳于意因為陷入醫療事故(看來古代老早前也有醫鬧~~)被判肉刑,當時的肉刑有黥、劓、斷趾之屬(臉上刺字、割去鼻子、砍去左足或右足等)按照西漢初年的律令,被判處「肉刑」的人,要押解到長安去受刑。淳于意的小女兒,當時十五歲的淳于緹縈一路跟隨到了長安,上書漢文帝為父親申冤。信的大意是:「我叫淳于緹縈,是臨淄太倉令淳于意的小女兒。我父親做官的時候,齊地的人都說他是個清官。現在他因為陷入醫療事故被判處肉刑。我聽說後,不但為父親難過,也為所有受肉刑的人傷心。試想,一個人被砍去了腳就成了殘廢;割去了鼻子,就不能再安上去。即使以後想改過自新,也沒有辦法彌補了。所以,我願意主動到官府當奴婢,替父親贖罪,好讓他有個改過自新的機會。」

以仁孝治天下的漢文帝劉恆看到了一位勇於拯救父親的小女孩的信,被她的孝心所感動,「書奏天子,天子憐悲其意」,免除了對倉公淳于意的刑罰。

同時,漢文帝還專門下詔書,廢除律法中的肉刑。詔書中說:

「制詔御史:蓋聞有虞氏之時,畫衣冠,異章服以為戮,而民帶犯,何治之至也!今法有肉刑三(孟康注曰:『黥,劓二,則左右趾含一,凡三也。』)而奸不止,其咎安在?非乃朕德之薄而教不明與?吾甚自愧。故夫訓道不純而愚民陷焉,《詩》曰:『愷弟君子,民之父母。』今人有過,教未施肉刑己加焉,雖欲改行為善,而道亡繇至,朕甚憐之。夫刑至斷肢體,刻肌膚,終身不息,何其刑之痛而不德也!豈為民父母之意哉!其除肉刑,有以易之;及令罪人各以輕重,不亡逃,有年而免,具為令。」

《漢書·刑罰志》

後來,丞相張蒼等人根據皇帝的意見修改了肉刑:把臉上刺字的刑罰改為去掉頭髮、頸脖系鐵圈服苦役五年;割鼻子的刑罰修改成了打板子三百;砍左腳的刑罰改為打板子五百;砍右腳的刑罰修改為棄市死刑。 漢文帝看後,批准同意頒布。就這樣,漢代正式廢除了肉刑,而以後歷朝歷代也都很少再採用這種嚴酷的刑罰。

一個平凡的15歲小姑娘,為了拯救父親,以至孝之心勇敢地直言上書皇上,闡明利弊,促使了肉刑在歷史上廢除,其膽略與功績都可以稱的上千古一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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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打字好麻煩,這是混跡知乎以來最長的一個回答了~~~


寫在前面:這只是個故事,如有和現實法律不符的地方請見諒。另外,本故事純屬虛構,請不要和現實對應,如有雷同純屬巧合

老王是一個流浪漢,他和老紀一起流浪。

老王是他對自己的稱呼,沒有人知道他叫王什麼,亦或者他是否真的姓王。他說著一口播音員式的普通話,吐字清晰,不急不躁,讓人聽不出他的口音來。

老王其實並不算老,也和一般的流浪漢不一樣。

他年約三十齣頭,衣著乾淨整潔,言行舉止也和常人沒什麼不同。只不過他那張黝黑的方臉上覆蓋著濃密的絡腮鬍子,這讓他和那已四十多歲的老紀看上去也相差彷彿了。

老王和老紀雖然是流浪者,但他們並不以乞討為生,老王腦子活絡,常常和老紀在一起做些小買賣,賺的雖然不多,但其實也已經不比一般的務工者少了,只是不知他們為何還要流浪。

他們從不在一個地方多呆,每當賺夠了路費,他們就會踏上下一個未知的目的地。

這一日,他們流浪到了一處偏僻的山村。

天色漸晚,老王和老紀在村中找了一處荒廢的茅草房,準備將就一個晚上,明天再繼續趕路。

月明星稀,一聲尖叫打破了這個鄉村的寧靜。老王驚得迅速坐起,他聽出這是一個女人的聲音,這聲音離得非常之近,且隱隱有種熟悉之感,他想到了白日間所見的盲女,也正是他所居住的這間房屋的鄰居,白日間他還和對方說過幾句話。

老王叫醒了還在熟睡的老紀,打算一起出去瞧個究竟。

走出院門,他們朝著聲音傳出的方向走去,雖然是鄰居,但其實兩家在村中都較為偏僻,彼此間還有著一小段距離。

在距離盲女家還有幾步遠的時候,老王突然停下,並拉著老紀一起蹲了下來,朦朧中一個黑影從突然從院子里躥出,左右張望了一下就急匆匆的向另一個方向跑去,很快就消失在了夜色中,完全沒有發現幾步之外隱藏在暗處角落裡的二人。

很巧的是,這個人老王白天也見過,正是那住在村頭第一家的李老頭

老王二人從角落裡走出,剛進院門就看見了堂屋中間躺著一個人,正是白天所見的盲女。老紀沒敢進去,老王一個人走進了屋子,只見這屋中有些雜亂,盲女捂著腰部躺在地上一動不動,清秀的臉上也蒼白的嚇人。

「咳咳!」

本欲離開的老王聽到了一陣咳嗽聲,他轉身來到了盲女身邊,摸了摸對方的脈搏,看了一眼地上帶血的鐮刀,露出思索之色。

他將鐮刀拿起扔到了院子里,叫上老紀一起離開了盲女家,聽到不遠處傳來的陣陣腳步聲,老王說道:「走吧,這裡沒我們的事了。」

當天晚上,老王二人沒有回到住處,而是直接連夜離開了村子。

盲女最終活了下來,據她後來所說,是有人想要佔她便宜,她是在反抗過程中被割傷的,只不過對方一聲不吭,她也不確定襲擊她的人是誰。

警方在調查中很快就確定了院子中的鐮刀就是作案兇器,他們從上面提取到了一枚清晰的指紋,還用了當時剛投入不久的DNA檢測技術,檢測到了鐮刀上存在兩種不同的血跡。

只是可惜的是,指紋和村子裡的所有人都不符,在後來的對比中也沒有找到這個人,這一線索就此中斷。DNA檢測表明,鐮刀上的血跡大都屬於盲女,另一種少量的則屬於一未知男性,警方推斷這應該是兇手在搏鬥中不小心受傷留下的

警方本打算採集村中所有成年男性的血樣進行檢測,可就在這時,警方從村民們口中得到了新的線索,知道了案發當天老王和老紀這兩個可疑人員曾經在村中活動過,案發之後又神秘的從村中消失了。

老王二人很快就成為了這起案件的最大嫌疑人,DNA比對的計劃就此擱置。人海茫茫,哪裡還能找到這漂泊不定的二人?

此案在當年成為了轟動一時的懸案。

時間到了二十一世紀,隨著科學技術的進步和指紋庫的建立,當地警方決定重啟這件當年的舊案。出乎意料的,他們很快就從指紋系統中找到了匹配者,已在當地落戶多年,不久前曾有過盜竊案底的老王很快就被逮捕了。

不過,隨後的DNA比對結果卻有些出人意料,鐮刀上的神秘血跡和老王並不相符

不過這也無傷大雅,在警方看來僅僅是鐮刀上的指紋就足以證明一切了,鐮刀上的不明血跡應該是無關的意外。

老王自始至終都沒有承認犯罪事實,而他口中的能證明其清白的老紀警方也沒有找到,於是「拒不配合」的老王在指紋的鐵證之下被重判了二十年。

古怪的是,老王始終對那天晚上見過李老頭的事情隻字不提。

十年後,老王的母親帶來了一則消息,他那個醫生斷定活不過五年的仇家在熬了整整十年後終於死了。

得到消息後老王當即指示家人聘請律師,他決定要翻案。

根據老王的指點,律師很快就找到了已年近六十的老紀,老紀爽快的同意了為老王作證的事情,並在之後的翻案中起到了重要作用。

老王也「奇蹟般」「忽然」想起了那晚見到李老頭的事情,於是李老頭第一次的走進了人們的視線,李老頭在當年也才五十齣頭,如今卻已年逾花甲了。

讓警方始料不及的是,李老頭痛快的承認了自己的犯罪事實,並主動展示自己當年留下的傷疤,言語中訴說著自己的晚景凄涼,並這麼多年他終於能夠解脫了。

老王最終被無罪釋放

寒風呼嘯,天空也陰沉沉的。

村外的墓地中,老王在一處墳邊佇立良久。

「兄弟啊我來看你了,這麼多年你和我一樣過得很不如意吧?當年我們可是無話不談,還約著長大後要一起出去闖蕩呢。」老王唏噓,猛灌了一口烈酒。

砰!他將手中的酒瓶用力的砸在墓碑上,酒水和玻璃碴四散飛濺。

他面孔扭曲,抱著頭跪在墓前痛哭。

「當年你爹與我父不合,放狗將我父親咬傷,不久後他就去世了,我發誓要找你爹報仇,可那時我還小,不知該如何是好。後來我聽說你爹心臟不好,就用計激他,將他活活氣死。」老王撕扯著自己的頭髮,在這寒風中不住的發抖。

「這事本該就此結束的,可不知怎麼的,你哥知道了事情的真相,他咽不下這口氣,半夜翻牆到我家來要殺我報仇,只是他運氣不好,被我失手打死。你娘受不了刺激,不久後就瘋了。」老王的眼淚止不住的流了下來。

「我不想這樣的!」

老王吼道:「你娘對我很好,我小時候差點被淹死也是你拉了我一把救得我一命!我不想傷害你們的!」

「我那時算是正當防衛,警察直接就放我回家了,你每天看到我的眼神就像是要吃人一般,我知道你一定會找我復仇的,你對我有恩,我不想和你生死相向!」

老王平靜了下來,坐在墓碑前失魂落魄的訴說著這些悶在心中多年的往事。

「我沒有看錯你,我娘對你也很好,你不會害她,你從小就想做大俠,大俠是不會牽連無辜的對嗎?我流浪了這麼多年就為了躲著你,我怕你來尋仇時不知該如何面對!我不怕死,可你殺了我後也一定不會有好下場!我不能死,我還得照顧我娘。」

「好人不長命,你還是先我一步走了,你放心,我會替你照顧你娘的,我會給你娘養老送終,我會待她和我娘一樣好的,我已坐了十年牢了,我這輩子已經付出了足夠的代價了,你可以安心走了……」

一年後,老王拿到了批准下來的幾十萬元國家賠償金,他在村中蓋起了一棟樓房,把已經神志不清的二毛母親接到了家裡來照顧。

不久後,老王結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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