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星之卡比》的HAL研究所,和任天堂是什麼程度的關係?

印象中,一直把開發星之卡比的HAL默認為是任天堂第一方工作室,但最近發現好像並不算第一方。

作為岩田聰的前東家,現在除了一款手游外也只做任系平台的遊戲(卡比被大多數人認為是第一方),它是任天堂子公司嗎?為什麼不算做第一方?

是因為任天堂持股比例不高嗎?與索尼和聖莫妮卡的關係對比如何?


蟹妖

星之卡比首作發售時由任天堂發行, 任天堂因此也掌握了星之卡比的版權, 因此將其稱為第一方遊戲也沒什麼問題 (精靈寶可夢同理).

可查閱的資料上HAL研究所的主要股東是株式會社ワープスター, 持有50%的股權, 而ワープスター在會計準則上屬於任天堂的關聯公司, 因此可以認為任天堂對HAL研究所有相當大的控制權. 而ワープスター當年是為了製作星之卡比動畫片而成立的公司, 目前主要承擔星之卡比的版權管理工作. 同時ワープスター的會長和HAL研究所的會長又是同一個人. 企業關係錯綜複雜, 但可以肯定的是任天堂對HAL有著非常強的影響力.

而星之卡比這個遊戲品牌, 則是當年HAL研究所的救世主一樣的存在. 當年由於在泡沫經濟中投資的房地產不景氣, 遊戲銷售成績不理想, HAL研究所最終破產重組, 岩田聰在那時候開始執掌HAL研究所的大旗, 開始HAL的重建工作, 而重建工作的打頭炮就是"星之卡比 夢之泉物語". 這款任天堂參與(宮本茂名列在製作人里)發行的遊戲在日本和全世界熱銷, 給剛剛重新起步的HAL研究所很大的信心並幫助HAL研究所在幾年後還清所有債務.

日本也是一個人情社會, 任天堂幫助了HAL, HAL社長岩田聰又成為了任天堂社長, HAL和任天堂自然猶如一家人一樣.

HAL研究所並不是一個龐大的公司, 社內人數不到200人. 遊戲軟體只是HAL研究所的業務之一, HAL研究所對自身的業務定位是數碼娛樂, 除了遊戲外還會有一些玩具周邊等娛樂產品的開發發售, 遊戲開發工具等軟體也是HAL的業務之一. 而星之卡比的諸多品牌運營(比如日本開設的星之卡比主體Cafe等)也要進行, 如果要讓HAL在進行現代遊戲的開發, 在規模上也很難做到, 因此更多的專精與星之卡比這個IP了.


第二方,之前是岩田聰任職的公司,瀕臨破產,被任天堂救了。指派岩田聰擔任社長。

之後一直是任天堂的第二方。算是控股子公司吧。


推薦閱讀:

如何看待《超級馬力歐:奧德賽》銷量三天突破 200 萬份,最終銷量會是多少?
在大陸購買《精靈寶可夢》遊戲卡帶是否可以算作走私?
任天堂遊戲平台授權是誰發明的?
如何正確地黑任天堂?
怎麼看待宮本茂陸續拍攝皮克敏和星際火狐短片動畫?

TAG:遊戲 | 任天堂Nintendo | 任天堂Switch | 星之卡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