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沒有足聯、俱樂部授權,手游圈冒出的一堆足球模擬類遊戲是否構成侵權?

包括幾種情況,使用其真實名字形象。

使用其真實名字和卡通形象。

使用其綽號和卡通形象等。

是否構成侵權?未授權有何風險?


先回答問題:依照情況不同而定。

1、真實姓名需要從FIFPro拿授權(中文是空白區),真實形象也一樣;

2、卡通形象是「可被允許的擦邊球」;

3、綽號也是「可被允許的擦邊球」。

未經FIFPro授權使用真實的名稱和形象很明顯是侵權的。未授權在國內手游圈實際上談不上什麼太多的風險。首先但凡名正言順侵權的,估計都是想撈一筆塊錢就跑路,所以對遊戲壽命的預估大概也就是「這次世界盃的熱潮」。

FIFPro本身當然也不會理會或無暇顧及這些遊戲,目前國內有一些獲得FIFPro授權的手游運營公司試圖發起一個「反盜版聯盟」,但就我所知這似乎要看FIFPro是否授予他們 「追查」 的權利,另外如果走法律渠道的話……估計判下來都得明年了……

好吧我們的文章已經出來了,地址如下:

http://zhuanlan.zhihu.com/chuapp/19786606


知道為啥實況系列沒有真實姓名而是用一堆暗喻嗎?

因為足聯授權給EA了

實況只有J聯盟的授權

國內就是足協和俱樂部願意不願意找茬的問題,找茬的話肯定跪。

和形象沒有關係,只要用了名字就算侵權,綽號也算。

實況那種暗喻的境界比較高

同理很多賽車遊戲恰好缺席某些重要廠商,也是沒有授權的問題。像GT過去沒有法拉利就是這個原因。


實況做了十幾年,還沒授權呢,您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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