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的啟蒙
我四歲的時候是一個混世魔王,曾把嶄新床單上的數十顆月亮和星星剪下來,鏤空處嚴絲合縫,以至於姥姥以為是超市開的惡劣玩笑。我把媽媽的大學畢業證當成畫布,用水彩筆給她添上鼠須,八字鬍和眼鏡。她拿著這樣的證件去辦手續時,被告知不能生效。
某天,我翻出了媽媽的隨記本,準備在空白處塗寫些什麼,或者撕一頁紙折成蝴蝶。我記得很清楚,揭開黑色的封皮和扉頁後,映入眼帘的是密密麻麻的清麗的行書,手指撫上去,能感到結痂傷口似的斑駁字痕。那些字里我認識的還不到一半,能理解的詞句寥寥無幾,翻過十數頁,字跡稀疏下來,鬆弛地綴在紙頁中央——那是一首詩。
第一句話是:天堂起火了。
最後一句話是:我匆匆逃離。
中間的用詞遣句,我記不得了,大約是在講火焰濺在雲端,於是有了火燒雲,諸神和天使慌忙地在廢墟中穿梭,敘事者卻只冷冷看著火勢蔓延,安靜地走開了。
這首詩就像奧里雷亞諾·布恩迪亞上校第一次摸到的冰塊那樣,滾燙無比。我看不懂它,它的灰燼順著我的喉管滑下去。我將本子合上,放歸原處,感到喉頭一陣苦澀。
隨機的童年記憶有時會在人身上形成奇異的條件反射。有些人聽到蘇格蘭風笛聲就想小便,有些人舔到粗糙的麻布就會嘔吐,這些在童年經歷中都有跡可循。我有一個朋友,對哨聲很敏感。我曾經有個愛好,就是在她尿急時,輕輕地吹起口哨,悠閑地看著她一邊咒罵,一邊捂住小腹,向最近的廁所跑去。
媽媽的詩在我身上留下了某種反射,它馴服了我性情中暴躁的成分,給它們佩上嚼子。媽媽說,我小時候造了不少孽,但是沒有撕毀過任何帶字的東西。她還講過一件我完全沒有印象的舊事:我一個大字不識的時候,最喜歡的童話是《海的女兒》,從大人的誦讀中將整本畫書背得滾瓜爛熟,每天像地主婆那樣盤腿坐在炕上,滿臉橫肉亂顫,指揮我的兩個長工念故事,如果念錯了,還會適時糾正。有一天,媽媽問我:「如果你是小人魚,你會對王子說什麼?」
按我當時的蠻橫,她或許期待我說:「我會把王子的頭擰下來。」
根據媽媽的敘述,我撐住自己的大胖臉,思索了一會兒,答道:「我會對王子說,沒事兒的,沒事兒的,你高興就成。」
在後來的十五年中,我幾乎沒有讀過一首現代詩。
可能是因為寫詩讀詩是文藝青年們的專屬,我聒噪有餘,憂鬱不足,一直沒好意思往文藝隊伍靠攏。還有一個根本原因,我根本看不懂現代詩。
再晦澀的古詩歌我都不怵,「帝高陽之苗裔兮,朕皇考曰伯庸」,這有什麼的,不就是「高陽氏是我的祖宗,伯庸先生是我的老子」嗎?
就算是神秘的李商隱,或是悼念亡妻,或是寄思露水情人,或是蓄意諷刺,我總能約莫知道他在說什麼。
但如果你給我讀:「雨夜偷牛的人/爬進了我的窗戶/在我做夢的身子上/採摘葵花。」我就要開始發愣,不知道為什麼要在雨夜偷牛,就算要偷牛,為何不去牛棚,而要爬進窗戶。不是說好了要偷牛嗎,怎麼又採摘起葵花了?人身上連根毛都沒有,從哪裡採花?
中國的現代詩受西方詩歌的影響很大,我連中國現代詩都看不懂,對西方詩歌更加敬而遠之。
昨天是一個值得紀念的日子,午飯後的英語課上,我一邊犯著食困,一邊第一次讀懂了英文詩。
教授布置了十首詩,三首莎士比亞,三首約翰·鄧恩,兩首約翰·米爾頓,一首約翰·德萊頓的《奇蹟年》,一首約翰·威爾默特(就在寫這些字的時候,我忽然意識到,五個詩人中的四個都叫約翰)。
除了德萊頓的《奇蹟年》味如嚼蠟,其餘九首我都讀得津津有味。一開始是抱著完成作業的心態,後來居然全神貫注,以至於連連猛拍大腿,興高采烈,深有共鳴。老師選詩的品味是很高的,跟我清新脫俗的氣質不謀而合。我引兩句,你們就懂了:
「And the best kiss was the deciding lot
Whether the boy fucked you, or I the boy.」
我上次讀詩讀得如此興緻盎然,還是去年學古希臘文學時讀卡圖盧斯。他寫道:"I will sodomize you and skull-fuck you."
教授選的這十首詩,大多都是英語文學中的旁門左道,。如果拿金庸小說打比方,這些詩歌都屬天河幫,星宿派之流,另闢蹊徑,胡攪蠻纏,為五嶽劍派中的耆宿高人所不齒。
說到莎士比亞,也許大多人先想起的都是一個鬱鬱寡歡的王子,口中絮絮叨叨:「生存還是毀滅?」其實,莎翁是個很有幽默感的人,他用盡渾身解數,在正經的對白中間填充進大量下流雙關語和笑話。
莎翁寫起十四行詩,不只有含情脈脈的「我可否將你比作一個夏日」。
伊麗莎白時期流行一種情詩,叫blazon,有一套固定的邏輯,譬如將情人的眼睛比作太陽,將紅唇比作珊瑚,將頭髮稱為青絲,將腮上暈紅比作花瓣,將胸脯比作雪,將情人的步履比作女神行在雲端。莎士比亞對這種俗套很不耐煩,於是寫了十四行詩第一百三十號。我找了幾個中文譯本,都太雅,體現不出原詩的玩味,所以只好在此採用我粗鄙不堪,不合節律的語言:
我情人的眼睛一點兒也不像太陽
珊瑚比她的雙唇更為紅潤
如果雪是白的,她的胸脯則顏色黯淡
如果頭髮是絲,她的腦袋上則長出條條黑線
我見過或粉或紅或白的玫瑰
但她的臉頰可一點都不像花兒。
香水沁人心脾
但她口中的氣味可實在不敢恭維
如果我接到這麼一首大喘氣的情詩,大概會從廚房卸下一口殺豬刀。
約翰·鄧恩也不是盞省油的燈。他寫了一首淫詩,叫《跳蚤》,詩歌的主要目的是引誘少女失足,與他共享床笫之歡。
約翰·鄧恩在詩歌中循循善誘,將合歡比作跳蚤。他寫道:「我們的血在跳蚤的體內融合......跳蚤的身體就是我們的婚床......它不用求得你的首肯,就與你交換了體液。」越說越離譜了,到了末尾,畫風一轉,厚顏無恥:「跳蚤叮你一口,你幾乎感覺不到,接受我的愛(跟我做那事),你的名譽也不會有絲毫損失。」
羅徹斯特伯爵約翰·威爾默特則就是一個徹頭徹尾的浪蕩才子,跟明代的唐伯虎有得一拼,曾把沒帶錢包的國王丟在妓院里。他模仿希臘史詩中狀寫英雄的口吻,寫了一首循循善誘的艷詩,鼓勵小年輕們趁著身強力壯,去過放蕩不羈的生活。他先描寫了女性之美,妓女之浪蕩,隨即口氣一變:「如果你不近女色,沒關係,男色的世界歡迎你!我們就來比拼接吻的技術,以決定誰上誰下好了。」
約翰·威爾默特罹患梅毒,英年早逝,但從他的筆觸來看,瀟洒自如,似乎沒有一點悔意。
哈哈一笑過後,我有兩次感到汗毛直立的戰慄。
第一次震顫,是讀彌爾頓悼念亡妻的第二十三號十四行詩。
彌爾頓在睡夢中看到亡妻的魂魄披著白紗,像忠誠的阿爾克斯提斯那樣從冥府中歸來,朝他款款走去。她湊近他,想要吻他,在嘴唇交觸的那一刻卻像俄耳甫斯的亡妻那樣消散了。他寫下一句耐人尋味的詩:「我醒來,她逃去,日光將我帶回永暗。」
我疏讀這首十四行詩時,想起了蘇軾寫給亡妻的《江城子》:
夜來幽夢忽還鄉,小軒窗,正梳妝。
相顧無言,惟有淚千行。
教授問我們:「為什麼彌爾頓的亡妻戴著面紗?為什麼他在揭開她面紗前的那一刻夢醒了?」
沒有人回答他。我正不解他為什麼執意要從夢境的世界中尋找邏輯時,教授給出了謎底。
「彌爾頓患了眼疾。」他對我們的驚愕非常滿意,「所以說,日光降臨,夢醒時分,他又墜入黑暗。」
「那面紗呢?」我想。
「彌爾頓的亡妻戴著面紗,」教授續道,「或許是因為彌爾頓從來就沒有見過她的臉。」
雞皮疙瘩搭著梯子,順著我的脊樑,一厘一厘地攀上去。
第二次如遭雷擊,是讀那個厚顏無恥的約翰·鄧恩的另一首詩,卞之琳譯作《別離詞》。
這是一首告別的詩。鄧恩說,尋常愛人分別,不免要哭哭啼啼,扭扭捏捏。純凈的愛情卻是不懼別離的。就像純金被打磨成金箔,看上去延展開來,距離增大,純度卻沒有變化。愛情就像圓規的兩腳,俗人看來,我們中間隔著恆定的距離,但當你的靈魂轉動時,我的靈魂也隨之旋舞。
「我一生像另外那一腳,得側身打轉。
我終結在開始的地點。」
紐約大學有個愛寫怪詩的教授。兩周之前,她辦了一個講座。我們落座之後,她第一句話,就是向著我們厲聲說道:「詩歌死了!」
有個學生舉手問她:「你為什麼要寫詩?」
她答道:「因為我喜歡。」
我決心以後不再深想為何要在雨夜偷牛,如何從人身上摘下葵花了。
在讀到「終結在開始的起點」時,我口中苦澀,跟十五年前讀媽媽的詩時一模一樣。圓規一樣的側身旋舞,令我想要哭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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