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租房落戶」的租賃房屋如何辦理?
從4月1日起,天津市人才引進實施新的政策,35周歲(含)以下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學歷人員或45周歲(含)以下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研究生學歷人員,在我市合法穩定就業、居住,並取得《天津市居住證》,連續一年以上繳納社會保險(不含補繳)的,可以申請在本人或直系親屬在津名下合法產權居住落戶;無本人或直系親屬名下合法產權住房的,可以申請在本人穩定居住的合法租賃房屋所在地社區集體戶落戶。需提供《戶口遷移證》、《居民身份證》、《畢業證》、《報到證》、外省市院校畢業的需要到天津市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編號蓋章(含改派)、《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或勞動合同、申請在本人或直系親屬、同胞兄弟姐妹名下合法產權住房落戶的,須提交《不動產權證》及親屬關係證明材料;申請在本人穩定居住的合法租賃房屋所在地社區集體戶落戶的,須提交《天津市租賃房屋登記備案證明》。
《天津市租賃房屋登記備案證明》在房屋所在行政區的國土房管局辦理,不需要到市行政審批中心辦理,市局將此許可權下放到各區房管局。如何辦理?什麼部門辦理?需要提交哪些材料?具體的辦理流程是怎樣的呢?收費標準如何?
一、辦理天津市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應提交下列材料:
(1)房屋租賃(轉租)合同。
(2)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者其他合法權屬證明(原件及複印件)。
(3)房屋租賃雙方當事人的身份證明(原件及複印件)。
(4)出租代管房屋的,提供委託代管人同意出租的證明;出租共有房屋的,提供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證明;出租商住兩用樓的底商用於餐飲、娛樂、洗浴、洗染等經營活動的,提供房屋相鄰關係人書面同意的證明;出租在建房屋的,提供商品房銷售許可證。(原件及複印件)
(5)公有房屋轉租的,提供公有房屋租賃合同、轉租人與出租人簽訂的書面協議;其他房屋轉租的,提供經登記備案的房屋租賃合同、出租人同意轉租的書面證明。(原件及複印件)
(6)出租人委託代理人的,提供出租人的委託書、代理人的身份證明(原件及複印件)。
注意事項:本市行政區域內的房屋租賃,房屋租賃雙方或者接受書面委託的另一方應當自房屋租賃(轉租)合同簽訂或者變更之日起30內,到區、縣房地產管理局辦理登記備案手續,領取《天津市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
二、天津市房屋租賃登記備案的辦事程序
1、申請。房屋租賃雙方或者接受書面委託的另一方向區、縣房地產管理局提出申請,填寫《天津市房屋租賃登記備案申請表》。
2、受理。申請人提交材料齊全的,當場受理,並出具「申請受理通知書」。申請人提交材料不齊全的,當場一次告知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並出具「補正告知單」。
3、審查。審查申請人提交的材料,材料齊全符合條件的,在《房屋租賃合同》或者《房屋轉租合同》上加蓋房屋租賃登記備案專用章,並出具《天津市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不符合條件的,說明理由,書面告知補正事項。
三、登記備案的辦理時限
自受理申請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辦結。
四、收費標準
住宅:按套收取租賃手續費,每套100元。手續費由出租人承擔。
非住宅:按租金總額的1%收取租賃手續費。手續費由租賃雙方各承擔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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