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藥品廣告勿以「模糊用語」誤導患者,這種情況你怎麼看待?

近日,網路上一篇題為《一年狂賣7.5億的洗腦神葯,請放過中國老人》的文章,質疑莎普愛思廣告語疑似虛假宣傳,使得消費者相信「眼藥水就能夠治好白內障」。12月3日,莎普愛思發布公告稱,莎普愛思滴眼液對延緩老年性白內障的發展及改善或維持視力有一定的作用,療效確切;是一種安全的、有效的抗白內障藥物。


如果單就廣告本身而論,「莎普愛思」的這則廣告用語稱得上朗朗上口,加之以卡通人物形象及「魔性神曲」為背景,雅俗共賞,可說取得了不錯的傳播效果。據說,此廣告一出,甚至引發網路上各路段子手、模仿體及惡搞版「應聲唱和」,乃至上了某網站的熱搜榜。

在眼下各類廣告大多流行說教的情況下,「莎普愛思」的這則廣告可謂讓人耳目一新。但問題是,作為藥品廣告,準確地描述其適應症範圍及療效乃是第一要義。就這點來看,網路上傳出的質疑之聲顯然是擊中了「要害」。

實際上,對滴眼液能否治療白內障,在醫學界大多持否定意見。即便如莎普愛思官方所說,此滴眼液也僅能延緩老年性白內障的發展,而絕非根治。事實上,即便是所謂的「延緩」,效果或非常有限:不少醫院眼科接診的白內障患者中,大多使用過莎普愛思滴眼液,但卻並沒有因此遏制住病情的進一步發展。

更嚴重的問題在於,西安交通大學醫學院一位眼科博士告訴記者,目前治療白內障唯一的根治方法是手術,用藥物逆轉「幾乎不可能」。不容諱言,現今恐懼手術的老年白內障患者不少,而在「莎普愛思」這則廣告算得上家喻戶曉的當下,倘若他們相信用滴眼液能治好眼睛,因而錯過最佳手術期,豈不是誤人不淺?


所以我覺得這種事情還是要規範一下,不然很多人會聽信廣告語而錯過正確的治療。



推薦閱讀:

車企營銷接地氣,「四國拔河T館賽」到底在做什麼
《周易》不過是姬昌的國家營銷手冊
關於競爭:從iPhone幹掉口香糖說起
10W+文章標題要掌握哪些技巧?
ID營銷 :利用身份特徵來鏈接消費者

TAG:法律 | 廣告 | 媒體 | 市場營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