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女友父母的要求,異地戀怎麼繼續?


謝邀。

你到底想怎麼樣?你想的是「她來石家莊,我可以養她,用這套房子結婚,不加名」?

我理解是這樣的,但我沒有在你的題目描述里看到這一結論。

婚姻是一件社會契約,本質是合作關係,那麼你去談合作,不能簡單地說「我們合作」,而是要說我願意提供什麼什麼條件而你提供什麼什麼條件我們合作。

為什麼你女友家裡認為你在「兜圈子」,其實就是因為你並沒有提出你的「條件」。

你不願意說加名,是否是支支吾吾不說?一說到加名就顧左右而言他?那你不是兜圈子是什麼?

我覺得這個事情很簡單,就是對方提出要你加名,而你不想加,又覺得不知道哪裡不對或者礙於面子,無法直接明確提出來「我就不加」。

你無法明確提出來「我就不加」的深層次原因有以下幾個可能:

1.你其實心裏面覺得加名也有道理,你也願意給你女朋友加名以給她一個保障,只不過是因為這個房子是你父母給的首付並幫還貸,所以你出於對父母的愧疚而不願提出;

2.其實你並不是很信任你對女友的感情,她姐姐「明確表達這個社會感情靠不住,現在社會離婚率那麼高男的什麼事都幹得出來」這句話其實你是同意的,你並不是那麼的正人君子,只是這理由是不能擺上檯面來的;

3.你擔心你一旦明確提出「就不加名」這一點來以後,觸犯到女方的談判底線,而導致女友直接與你分手,這時候可能哪怕你再提出加名也無法挽回,而你也再找不到這麼好的女友。

還有其他原因,想到了可能會補充。

所以我建議題主你權衡利弊,到底是要「堅決不加名」而冒失去女友的風險,還是提出其他談判條件如「女方負責裝修/買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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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應不應該加名,我的看法是:該加

房子是你貸款買的,除非你不要女方裝修買車(或者這個錢比你給他家的彩禮錢少),並且你在結婚前把所有貸款還清或者你父母承擔所有的貸款金額,否則只要結婚了女方就有份兒,不管她掙不掙錢或掙得很少,你願意請個保姆把她養起來還是她承擔全部家務做全職太太。

請注意,我認為「她承擔家務做全職太太」就不算「你把她養起來」了,不服可以撕,我不介意。

關於加名,加名是可以辦兩張房本,兩個人分開按比例加的,如果你真如你所寫的出於房子首付是父母出的不願意搭掉父母的血汗錢的話,你可以計算一下,把你自己出的那部分的比例算出來除以二給她加名字,或者再計較一些,把你倆婚後承擔的部分的比例算出來除以二給她加名字,這樣總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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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倆現在異地,顯然你們都認為異地不適合談婚論嫁,那麼她想讓你回邢台,你想讓她來石家莊。。。那當然如果聽你的她來石家莊了,你得付出一些東西,人家也挺明確的,別扯感情,直接就是經濟乾貨,我覺得她們家雖然是顯得有一點勢利了,但是並沒有什麼錯。如果你聽她的回邢台了也可以對她家提出一些要求啊,當然可能人家滿足不了你的要求就跟你分手了唄。

所以你女友為什麼不願來石家莊呢?這可能不符合知乎上大家都是各種精英,喜歡挑戰,動輒年薪百萬海歸博士這種人群的想法,但在很多人來講,確實省會已經是對他們有一定壓力的大城市了,我們不能去指責這部分人,而她作為你的女友,你應該想辦法替她承擔壓力,或者幫助她緩解壓力,而不是「越往後說越覺得女朋友不好」了。

我覺得你可以權衡一下最壞的結果,看你在石家莊的工作是不是能夠養得起一個三口之家,然後你可以跟你女友溝通一下看她是否習慣全職主婦的生活。但請記住,即使她是全職主婦,你們婚後依然是「一起還房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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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件事是你不對呢?首先,你覺得她家的待人接物有問題。

這個東西,甭說你是准姑爺上門,就算你是個普通朋友上門拜訪,你也不應該對此有所意見,我在你這段話里讀出了什麼呢?你對你女友全家的看不起。

多的我不說,我就講講我自己的切身體驗:

我和我先生結婚前,見過父母之後,因為我公婆比較忙,雙方家長第一次見面,是我父母去先生家那邊(我倆不是同鄉,跨省),公婆給安排吃住,全是當地的高級酒店,臨走還給我父母拿了不少特產;

然後一個多月之後我公公帶著彩禮上我家提親,我父母請他吃飯。由於我父母幾乎沒有請過別人吃飯(他們真的幾十年都沒有請過客,幾年都不下一次館子)請我公公只是去家門口的一家普通飯店吃飯,點菜的時候就鬧了笑話,我當時臉紅的恨不得鑽到桌子底下去……

但後來我跟我先生表示我的尷尬和歉意的時候,我先生表示根本不是事兒。

他能夠理解,而我想明白了也能夠理解。

因為我很小就離開了父母接觸社會,所以我知道一些餐桌的禮儀的東西。但不代表所有人都知道。

尤其是這種老實人的家庭,他們的生活就是很樸素的,餃子是頭天包好的也可能是特地給你包的,而女友毫無感覺是因為她對這方面也沒有什麼經驗。

他們不會。他們並不知道這是失禮的事情。他們並不知道客人來了要讓一下酒。他們並不覺得准姑爺也算客人。

而你,你站在「會來事」「懂得待人接物」的角度上去審視自己的女友父母一家么?

你有什麼資格這樣做?

還是我前面說的那句話,甭說你是准姑爺上門,就算你是個普通朋友,有素質的人也不應該這樣的去審視自己去做客的一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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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和女友家的矛盾,歸根結底是兩家人的矛盾。雙方都沒有什麼太多的誠心,她家想「要是離婚了閨女沒有保障怎麼辦」另一個想「我父母奮鬥了一輩子憑什麼張張嘴就給你寫名」

你女友夾在中間真是冤枉,從那句「咱倆感情好,父母要什麼就給什麼,讓他們踏實了不就行了」,可見女生的心其實已經很累了,但一直乖巧聽話的她怕是做不出來為你糊弄她爹媽的事兒。

你現在呢,又不想加名,又捨不得分手,做人能不能有點擔當,別耽誤了人家姑娘,二十齣頭說了年紀不大,但在邢台這種城市,拖個三五年傷害還是蠻大的。我覺得你權衡好了,要加名可以算好了按比例加,要不然就告訴人家你就不加名,耗著真是沒什麼勁。

所以,回到開頭的問題:你到底想怎麼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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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槽一下,你上人父母家去為啥是「採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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