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懷疑出軌殺死丈夫將面臨怎樣的處罰?

1.李梅的謊言不攻自破,2人如實供述了所有作案經過。經法醫檢驗,初步判斷李剛系機械性窒息死亡。由於涉嫌故意殺人罪,2名犯罪嫌疑人已被警方刑事拘留。刑法中第二百三十二條: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符合正當防衛條件的,免以刑罰。在量刑時,應當破除不正當觀念,既不能認為殺人既遂的要一律償命,也不能認為殺人未遂的一律不判死刑。要綜合全部案情,正確評價罪行輕重和行為人的人身危險程度,給罪犯以適當的刑罰處罰。對此,法學家指導案例網中所收錄的最高人民法院所發布的故意殺人罪典型案例對此有很直觀的解釋。

2. 情節嚴重的犯故意殺人罪:犯本罪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屬於情節嚴重的,應當判處死刑或無期徒刑,如:(1)出於圖財、姦淫、對正義行為進行報復、毀滅罪證、嫁禍他人、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等卑劣動機而殺人;(2)利用烈火焚燒、長期凍餓、逐漸肢解等極端殘酷的手段殺人;(3)殺害特定對象如與之朝夕相處的親人,著名的政治家、軍事家、知名人士等,造成社會強烈震動、影響惡劣的殺人;(4)產生諸如多人死亡,導致被害人親人精神失常等嚴重後果的殺人等等。

3. 情節較輕的犯故意殺人罪:犯故意殺人罪,情節較輕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據司法實踐,主要包括:(1)義憤殺人,即被害人惡貫滿盈,其行為已達到讓人難以忍受的程度而其私自處死,一般是父母對於不義的兒女實施這種行為;(2)激情殺人,即本無任何殺人故意,但在被害人的刺激、挑逗下而失去理智,失控而將他人殺死,其必須具備以下條件:其一,必須是因被害人嚴重過錯而引起行為人的情緒強烈波動;其二,行為人在精神上受到強烈刺激,一時失去理智,喪失或減弱了自己的辨認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其三,必須是在激憤的精神狀態下當場實施。(3)受囑託殺人,即基於被害人的請求、自願而幫助其自殺;(4)幫助他人自殺;(5)生母溺嬰,即出於無力撫養、顧及臉面等不太惡劣的主觀動機而將親生嬰兒殺死。(但如果是因為重男輕女的思想作怪,發現所生的是女兒而加以溺殺的,其主觀動機極為卑劣,則不能以故意殺人罪的情節較輕情況論。)(6)防衛過當

防人之心不可無害人之心不可有。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故意殺人罪】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故意殺人罪與故意傷害 (致死)罪的區別在於:第一、客觀要件不同,前罪表現為實施了非法侵害他人身體的行為,致使被害人失去了生命;後罪表現為實施了非法侵害他人生命的行為。第二、客體不同,前罪侵犯的客體是他人的生命權;後罪侵犯的是他人的身體權。第三、前罪被告人主觀上意圖剝奪他人的生命,希望或者放任他人死亡的結果發生;後罪主觀上意圖損害他人的身體,並非剝奪他人的生命。

1.根據案件來看,李某和陳某是蓄謀將李某丈夫殺害,所以應是故意傷害罪,法律應該處以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案件性質惡略,李某和陳某手段高明,法院一定會嚴格懲治犯人。

2.李某和陳某同事存在騙保的行為,因為金錢的誘惑而將李某丈夫殺害,屬於故意將投保人殺害,也屬於故意傷害罪,處罰與以上處罰相同。

3.李某和陳某將免受不了牢獄之災,嚴重的可能處以死刑,他們將為自己犯下的錯誤承擔一切後果。事到如今他們的心肯定是後悔不已,但法律是不講情面的,早知今日何必當初,對自己的丈夫痛下殺手這種事情不能容忍,首先不說他們之間的愛情,這是一種大義滅親的行為,對所謂「大義滅親」的行為,應以故意殺人罪論。我國不承認「家法」,對一切違法犯罪人都應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法律不允許任何人以任何理由私自處死他人。如果發現自己的親屬有違法犯罪行為,應當向公安、司法機關和有關單位檢舉,由國家司法機關依法處理,這才是合法的「大義滅親」。行為人私自處死違法犯罪親屬的,同樣構成故意殺人罪,但量刑時可以從輕處罰。

4.我們在生活中要遵紀守法,做一個合格的公民,牢記責任和自己應做的義務,為共創和諧社會貢獻自己的一份力量。


摘要:一起看似平常的交通事故,卻牽出了一場精密謀劃的謀殺親夫案。澎湃新聞21日從浙江麗水警方獲悉,該市縉雲縣公安局日前破獲1起故意殺人案。因懷疑丈夫有外遇,妻子夥同初中男同學將其丈夫殺害,並隨後偽造成車禍。


因負責這起交通事故的交通人員,認為事故本身存在重大疑點,交由警方調查發現了妻子的可疑行為,並抓獲了外逃的男同學!經審訊這名男同學承認了,他們的犯罪事實而被警方刑事拘留!

故意殺人,是指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為。屬於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權利罪的一種。是中國刑法中少數性質最惡劣的犯罪行為之一。必須從重從快嚴懲。

共同犯罪分為一般共犯和特殊共犯即犯罪集團兩種。依照我國《刑法》第25條第1款的規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而三人以上為共同實施犯罪而組成的較為固定的犯罪組織,是犯罪集團。

間接正犯也叫間接實行犯、他手正犯,是針對直接正犯而言的一種正犯。是指不親自實行危害而利用他人之手達成犯罪目的。行為人通過強制或者欺騙手段支配直接實施者,從而支配構成要件實現的,就是間接正犯。

犯罪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並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發生的主觀心理狀態。這種由犯罪故意而承擔的刑事責任,就是故意責任。故意責任是責任的主要形式,它意味著行為人是在一種故意的心理狀態下實施犯罪的,因而屬於責任形式。

每個人的生命都是無價的,任何人都沒有權利剝奪他人的生命,我們應該珍惜自己的生命,也要尊重他人的生命。



這是最近比較轟動網路的大案子,

據李梅交代,自己和李剛於2000年相戀結婚,婚後有1個孩子。夫妻平時很少交流且常爭吵。前段時間她懷疑丈夫有外遇,多次提議離婚遭丈夫反對,於是懷恨在心謀劃殺死丈夫。

經查,陳輝,41歲,欠債不少,離異,在廣西南寧一公司打工,與李梅系初中同班同學,兩人平時會在網上互相傾訴心聲,2015年底他曾向李梅借款6000元。


恰逢陳輝再次向李梅借錢,她便告訴陳輝,如果願意幫她殺死丈夫並製造交通事故,便可以從保險公司拿到賠償100萬元,她願意與陳輝平分這筆賠償款。

兩人由此合謀。10月10日,陳輝從南寧趕回壺鎮,10月13日,李梅拿出20顆「安眠藥」磨成粉末,冒充胃藥放在丈夫床頭。待丈夫喝下藥昏睡後,李梅發微信讓陳輝過來。


當晚9時10分,李梅和陳輝一同將煤氣瓶放在車子後備廂,將昏睡的李剛抬上轎車後排位置,李梅駕駛轎車,陳輝駕駛摩托車緊隨其後。開到偏僻處,兩人打開車上的煤氣,過一會兒再將轎車駛入溝中,製造交通事故假象。後陳輝騎摩托車帶著李梅與煤氣瓶返回壺鎮。10月14日凌晨,李梅將15000元轉入陳輝的微信賬號。

  

經法醫檢驗,初步判斷李剛系機械性窒息死亡。由於涉嫌故意殺人罪,2名犯罪嫌疑人已被警方刑事拘留。等待下一步的審訊結果,估計是死刑了。


首先,因懷疑丈夫出軌就將其殺死的行為屬於故意殺人罪。

1、故意殺人罪的認定

因懷疑丈夫有外遇,妻子夥同初中男同學將其丈夫殺害,並隨後偽造成車禍。

據李梅交代,自己和李剛於2000年相戀結婚,婚後有1個孩子。夫妻平時很少交流且常爭吵。前段時間她懷疑丈夫有外遇,多次提議離婚遭丈夫反對,於是懷恨在心謀劃殺死丈夫。

經法醫檢驗,初步判斷李剛系機械性窒息死亡。由於涉嫌故意殺人罪,2名犯罪嫌疑人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2、法律認定的故意殺人罪

以危險方法殺人案件的性質。行為人以放火、爆炸、決水、投放危險物質等危害公共安全的方法故意殺人時,其行為不僅符合放火、爆炸、決水、投放危險物質等罪的構成要件,而且符合故意殺人罪的構成要件,屬於想像競合犯,應當從一重罪處罰,而非一概按照放火、爆炸等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定罪量刑。

3、即將面臨的懲罰:法律的審判

2015年11月實施的新刑法:第二百三十一條【故意殺人罪】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節嚴重的犯故意殺人罪:殺害特定對象如與之朝夕相處的親人,著名的政治家、軍事家、知名人士等,造成社會強烈震動、影響惡劣的殺人。

這還要看法院的判決,如果法院判決為情節較嚴重,那麼李梅就將面臨著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1. 很多女人喜歡說第六感,但是一個人心智不成熟的時候,所謂的第六感就是內心脆弱、疑神疑鬼。如果僅僅因為老公婚後沒有婚前那麼關注你,你就恐慌,就開始懷疑他外遇了,只能說明你還不懂生活,不懂得萬事萬物都是不斷進步和變化的,每個階段我們都處在不同的成長階段和位置,有不同的事情需要面對,有不同的重點需要把控,沒有一成不變的人和事物,沒有一成不變的狀態。

2. 2015年11月實施的新刑法:第二百三十一條【故意殺人罪】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犯故意殺人罪:殺害特定對象如與之朝夕相處的親人,著名的政治家、軍事家、知名人士等,造成社會強烈震動、影響惡劣的殺人。

3. 一名女子懷疑丈夫出軌就將丈夫殺害的新聞讓很多男同志人心惶惶,明明是婚內矛盾卻把事情上升到殺人的行為對於妻子的行為警察給出了判斷,警方抵達現場後確認,轎車內有1男性遇難者遺體,經確認死者是李剛,縉雲縣壺鎮鎮人。警方現場勘察發現,翻入溝中的車子破損不嚴重,死者的身上沒有明顯外傷,身上還系著安全帶。

4. 而將死者的轎車吊上平板車時有異常滑動,查看發現處於空擋狀態。現場刑警及交警分析後一致認為,這起交通事故有諸多疑點,不像一起單純的交通事故 。經法醫檢驗,初步判斷李剛系機械性窒息死亡。由於涉嫌故意殺人罪,2名犯罪嫌疑人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總結:希望大家冷靜思考,衝動是魔鬼。衝動是炸彈里的火藥,衝動是永遠吃不完的後悔葯。



最近一個社會新聞吸引了大家的注意力,一名女子懷疑丈夫出軌就將丈夫殺害的新聞讓很多男同志人心惶惶,明明是婚內矛盾卻把事情上升到殺人的行為,這不得不說該女子十分不冷靜,他的行為沒有經過大腦思考,下面我們說說妻子的行為將受到什麼樣的法律制裁。


1.對於妻子的行為警察給出了判斷,警方抵達現場後確認,轎車內有1男性遇難者遺體,經確認死者是李剛,縉雲縣壺鎮鎮人。警方現場勘察發現,翻入溝中的車子破損不嚴重,死者的身上沒有明顯外傷,身上還系著安全帶。而將死者的轎車吊上平板車時有異常滑動,查看發現處於空擋狀態。現場刑警及交警分析後一致認為,這起交通事故有諸多疑點,不像一起單純的交通事故 。經法醫檢驗,初步判斷李剛系機械性窒息死亡。由於涉嫌故意殺人罪,2名犯罪嫌疑人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2.故意殺人,指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為。屬於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權利罪的一種。是中國刑法中少數性質最惡劣的犯罪行為之一。我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殺人罪是行為犯,只要行為人實施了故意殺人的行為,就構成故意殺人罪。

3.對於妻子的這種行為,根據法律來說,殺害特定對象如與之朝夕相處的親人,著名的政治家、軍事家、知名人士等,造成社會強烈震動、影響惡劣的殺人,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屬於情節嚴重的,應當判處死刑或無期徒刑。

不得不說妻子的行為太不理智,希望大家引以為戒,不要越過法律的線。



1、以故意殺人罪入刑。本案,是因為老公懷疑老婆有外遇,殺死了老婆。而不是老婆已經有了外遇,被老公捉姦,氣憤之時產生殺人,沒有減輕,刑罰情節。因此,這個老公依據刑法規定:面臨死刑。最終,由法院作出裁決。

2、很多女人喜歡說第六感,但是一個人心智不成熟的時候,所謂的第六感就是內心脆弱、疑神疑鬼。如果僅僅因為老公婚後沒有婚前那麼關注你,你就恐慌,就開始懷疑他外遇了,只能說明你還不懂生活,不懂得萬事萬物都是不斷進步和變化的,每個階段我們都處在不同的成長階段和位置,有不同的事情需要面對,有不同的重點需要把控,沒有一成不變的人和事物,沒有一成不變的狀態。

3、所以說,只要婚後老公做到他的本分,勤勞顧家,努力工作,用心為你們兩個人的生活付出了他的力量,你就該相信這個老公是愛你的,是愛家的,你要從一個婚前索取他的愛、享受他的愛的狀態轉變過來,主動去關心他、愛護他,做好一個妻子的本分,男人有了女人的理解和愛,才會更有力量,經得住生活風雨的洗禮。

4、如果你是一個內心成熟穩重的人,一旦感覺老公不對勁,比如對家的忽略,財務出現緊張狀態,經常夜不歸宿,注重儀錶,神秘電話簡訊增多等,懷疑老公外遇很正常。那麼怎麼解決這個問題呢? 調整好心態後,用真誠的愛對方的方式,關心對方的方式,去做到他需要你成為的人。你是那個熟悉他、了解他的人,他很快就能感受到你是那個最適合他、最愛他的人,自然不會想著再去外面尋求滿足了。



推薦閱讀:

產婦死亡醫院收十萬停屍費 記者採訪被關太平間 是怎麼回事?
新婚姻法對離婚期間夫妻共同債務的認定,具體是如何規定的?
台詐騙犯在大陸受審和台灣受審有什麼區別?
為什麼大部分的法律諮詢,變成了小型研討會?
股東認繳出資未公開算隱形股東嗎?

TAG:法律 | 法律諮詢 | 法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