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盜獵人的槍是罪業嗎?
想看到一條靠譜的答案真是一件難事,看過幾條答案心裡頓時奔騰過萬匹神獸。
除了呵呵呵,只能呵呵呵。
在寺院,沒有四十載戒臘,是不敢講戒律的。
如今各個都是大師,都是高手。
拍拍大腦袋就敢來講戒律……只恐怕連戒經的經題都說不出來
戒律四相,開遮持犯。
先從持犯來說,
偷盜的具緣有六條,
具六緣成犯。
一、有主物。二、有主物想。三、有盜心。四、是重物。(盜五錢,值銀八分以上即為重物)五、興方便。六、舉離本處。
通俗說,
1,這東西有本主
2、而且也很清楚這個東西是有本主的
3、確實有偷的心
4、這個東西有一定的價值
5、有偷盜的具體手段和方法
6、讓這個東西離開了原本所在的位置。
如果六條湊夠了,偷盜成犯。六條湊不夠。不犯
其中關鍵點在第三。有盜心。
這個旁人都無法來準確判定,如果偷盜獵人的槍就是為了偷槍,是為了據為己有,為了拿回家玩兒玩兒,有了貪心而不鳴自取,那麼盜戒成犯。這屬於偷盜。
但是,如果偷獵槍的時候是為了不讓他去殺生,是為了救度眾生,是為了救度獵人不犯殺業。那麼就沒盜心。盜戒就不成犯。這就不屬於盜戒。
再從開遮來說,
開緣有五:
一、與想。(以為人已與己也)二、己有想。三、糞掃想。(極賤,被丟棄之物)四、暫用想。五、親厚想。菩薩見惡官盜賊,奪他財物,以慈悲心,隨力所能,罰治奪取,還所有主,不犯。
當菩薩為了救度眾生,而所做的事情看似為偷盜,實則是慈悲心所至。這不叫偷盜。
而作為菩薩戒的要求。這時候眼瞅著他要去殺生而不去救度,這才違犯戒律……
當年那野狐禪的故事大家都知道。一個不昧因果說成不落因果,錯一字做了500輩子野狐狸。
講經說法,尤其講戒律。多留意點兒,多謹慎點兒,多小心點兒,
沒毛病……
問題很籠統,從世俗角度講,違法,嚴重的甚至犯入室盜竊罪,這本身就是罪業,希望佛弟子不要提這麼幼稚的問題。把問題具體一些。
從佛法講, @法嘉宗智 從戒律角度講的很號,我再講下因果方面吧。
偷別人東西是因,被別人偷是果。這是最直線的因果,其實因果遠遠不止這麼簡單,最重要的要看偷盜時的心態。
如果以偷盜心偷盜任何人的物品都是沒有差別的,偷盜心是佔便宜的心,是損人利己的那顆心,懷著這種新去偷盜,必然會得到偷盜的罪業,籠統的說「貪心墮餓鬼」,嚴重的墮地獄。出離之後因為這種不善的心感召還會宿世之中投生到有這種習氣的地方(周遭多偷盜),也很容易再次染上這種惡習氣。
第二種情況,得知偷獵人槍可以救護眾生,積累功德,就去做了。這個看真正發心是救護眾生還是希望積累功德福報,做這件事是否懷有嗔恨暢快的情緒?所謂「因地不真,果招迂曲」。
如果以真正慈悲心去偷盜獵人的槍,呵呵,還要有真正智慧,看效果、看影響,沒有哪個真正有慈悲心的人無緣無故去獵人家裡偷盜。
最後說一下,這種事就像道濟和尚可以吃肉喝酒,普通佛教修行人不能學一樣。
偷盜獵人的槍是盜業,是惡業。偷盜獵人的槍不會阻止獵人獵殺動物的,殺因不是獵槍,是獵人,你搞顛倒了。
您好,謝邀。
末學試說一下。關於佛門戒律,末學所知甚少。看了各位樓主的回答,末學受益匪淺,深表贊同。
根據中國治安管理條例,嚴禁各人擁有槍支與管制刀具。因此,不用偷盜,直接向公安機關舉報就可以了。
不過題主既然在佛學板塊來提問,當是問這樣做是否符合佛陀的教誡。
我們不妨從另外一個角度來探討這個問題。
假如有兩個學生,一個學生(偷槍)想要幫助另外一個學生(偷獵)進步。怎樣才能做到呢?
一、想要幫助別人的同學,他首先要學習優異。
這是基本條件。如果自己都不及格,怎麼幫助別人提高成績呢?自身成績優異,才可能對課本理解透徹,才可能知道對方欠缺在什麼地方。
二、針對被幫助的同學,制定一套符合他目前水平的學習方法。
這個條件非常重要。因地制宜,因人而教。幫助別人提高是目的,必須以對方為中心去制定方法。而不是我高興怎麼教。三、落後的同學想要得到幫助,或該同學因方法絕妙而生學習興趣。
這點至關重要!這點至關重要!這點至關重要!
學習再優異,人家不想學不全是零嗎?方法再巧妙,人家沒興趣不也是沒用嗎?學佛同理。
佛度有緣人。緣,條件。
佛智慧無邊,可是依然要遵循這個規律度眾生。我們既然在學佛,佛度眾生的方法要不要學呢?獵殺是殺生,偷獵槍的目的是令對方不殺生。這個想法很好,但是同樣不能離開度人的三個條件吶。
一、自己精通戒律且持戒精嚴。
因戒生定,因定開慧。學佛不是背誦戒律,不是死守戒律。戒律的目的是收攏我們散亂的妄心,讓心能靜下來。清凈心中生智慧啊!二、有幫助偷獵者戒殺放生的巧妙方法。
有智慧才能運用智慧,觀察對方根機進而制定善巧方法。三、對方想要戒殺或對方因方法巧妙而戒殺。
佛度眾生的方法就兩大類。
1、先以欲誘之,後令生佛智。(興趣)2、眾生有求,佛隨類說妙法。(教戒)不想學的,循循善誘;想學的,直接教授。上杆子不是買賣,強扭的瓜不甜。這是俗語,也是至理。
結語。
偷槍算不算罪業,由條件而定。如果滿足度人三原則,偷槍有功;如果欠缺任何一個條件,偷槍有罪。說點題外話。
相信很多初學者亦如末學初學佛時,恨不得立刻如佛菩薩一樣大慈大悲。
但是我們必須明白,想要落實大慈大悲,需要擁有大智大慧才行。幫助別人固然可敬,但對方需要幫助才是最重要的前提。慈悲不是滿足自己的心愿,而是滿足眾生的需求。對於一個初學戒律的人來說。
戒律沒有開遮,只有持犯。一個不及格的學生,應該把精力全部用在如何提高自己的學習成績上。
一個修行人,應該把精力全部用在修正自己的身心上。幫助後進同學,是老師和優秀學生的職責。
救度苦難眾生,是諸佛和菩薩的工作。我們必須要清楚,初學者的重心是依教奉行。我依教,我奉行。
佛說:人未能自度,何以度人?
末學後進,才疏學淺,僅供參考。偷盜屬於罪業。
很簡單。學佛,只言見性。別的都扯淡。佛不持戒,佛不犯戒。佛不修善,佛不造惡。欲成佛,先成人。人要不成就別學佛了,就別談了。沒有資格談,沒有資格學。這個字對她太奢侈了。現在是末法時期,99%的修行人,都在忙修瞎練。都在謗佛。沒學,離佛很近。學了,離佛很遠。地獄門前僧道多。做夢娶媳婦,凈想美事。打坐玩幻覺,竟想美事。末法時期,是不是月亮惹的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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