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辦理公積金銷戶提取嗎?怎麼辦理?
03-06
公積金銷戶提取有前提條件,必須是農村戶口,辦理時需要材料:
1、戶口證明的原件及複印件;
2、解除勞動關係的證明的原件及複印件;
3、提取職工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4、提取職工本人的公積金聯名卡複印件;
5、提取申請書、提取清冊;
根據涉及提取公積金的條件的不同,在提取時需要出具不同的手續,下面就針對各種公積金提取條件來說明一下相關手續的獲取及辦理流程。
對於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而需要提取公積金的,需要出具身份證及複印件,以及購房合同或其它可證明其具備相應提取公積金條件的證明材料。
離休、退休人員,在提取公積金時,需要提供單位出具的離、退休證明材料,以及單位所提供的申請提取公積金的證明資料,另外攜帶身份證及戶口前去辦理。
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人員,如果想辦理提取公積金的,可在與單位終止勞動合同關係15日之內,要求以單位名義出具相關提取公積金申請,然後攜帶身份有效證件前往市級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進行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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