邪教和正教的區別是什麼?
兩者是從本質上就不同嗎?還是在某種條件下可以發生轉化?
謝邀,我對這個問題真的思考過很久,正邪之別只在一線。為了這個,也專門研究過會道門的問題。就結合我的經歷說說個人觀點。沒有太多的把握的。算是為上面同學所言做個補充。希望對您有幫助。
首先,教之正邪
於華夏,能否保黎民是判斷正邪的標準。這是儒家的大原則。秦誓曰:「若有一介臣,斷斷兮,無他技,其心休休焉,其如有容焉;人之有技,若己有之;人之彥聖,其心好之,不啻若自其口出;實能容之。以能保我子孫黎民,尚亦有利哉!人之有技,媢疾以惡之;人之彥聖,而違之俾不通;實不能容。以不能保我子孫黎民,亦曰殆哉!」 五大宗教的本意和實際功能還基本是為了保黎民,所以算是正的。之所以是不同的宗教,是因為信仰的東西不同,方向也不一樣,我們稱之為體不同,但其外緣之用,對社會黎民之保用,卻類似。異體同用,君子無所不用其極,所以都容得下。但是過而成害,就不成了。
儒家這個保黎民的思想,出自上古,一直被貫徹傳承下來,不管換成什麼主義,還是什麼口號,我們要延續文明和血脈傳承的基本目標從來沒有改變。獨立的文明,獨立的思想,獨立的國家。生存的意志是我們文明的核心。任何阻礙我們活下去的,不管是什麼,都會被打破摒棄。儒道之間的區別,就在於怎麼活下去更好。而不是活不活的問題啦。作為社會生活中,不起眼的宗教,不要去阻擋這片土地的生機啦,螳臂當車,一定會被淘汰掉。活下去就是生命的主題。
其次,邪教會道門是怎麼出現的?
究其根源,都是宗教失去約束,過而為惡。一個健康的人,一個健康的社會,一個健康的團體,無論是公司還是社區,抑或一個宗教,都有自我限制,自我糾偏的能力。才能存在下去。這個在國家叫做法律,在社區叫做規範,在宗教叫做戒律。在周秦之際,這個思想叫"作新民"。其標準的制定,在於體的內因,那麼一個很容易跑偏的信仰能夠成為正教的原因,就是這種自我限制的能力很強。這甚至不是創教者規定的,而是為了生存下來,在悠久歲月里,不斷起伏積累經驗,自然磨合出來的。
所以每個宗教的「戒律」或者判教標準是由其自身的教義特點決定的。其內在的邏輯和外部環境的交叉決定了自我限制的具體規定。尤其是排他性很強的宗教信仰,一定要有嚴格的自身約束,才可以保證不變成禍害。因為信仰是一柄雙刃劍,可以為善好生,一旦失去束縛就會為惡。成為邪教。這是邪教的來源,不守戒律,打破信仰產生之時起就必須承擔的束縛。就是一切邪教教首邁出的第一步。當然這其中有的人成了邪教,大部分其實也就不了了之了。
大家如果了解些道教佛教,都會知道,正式入教需要有儀式皈依,那就是你選擇這個信仰同時必須承擔的束縛,這兩者同時存在,這是一份契約,也是保證。任何背離這個契約的人都不算有信仰。所以保持戒律,約束自身才是真正保證正而不邪的標準。在中國歷史上,有道家那種鯤鵬之逍遙,也有禪宗直指之利根。但是這樣的人真的很少很少,道家家法幾乎滅絕;禪宗之過,早由狂禪之後佛教自身清整過,現在出家大都是禪凈同修。這兩種適合極少數人的東西,不能成為一般之準繩。而且即便是那少數的存在,若是在人世間,也要遵從社會關係,不能肆意妄為,這就是儒家以人治人的理念和力量。
再次,邪教會道門的特點:
在思想宣說上,一定是涵蓋一切,無所不能,無所不包,大力丸包治百病的。動輒就是幾教合一,例如一貫道,五教合一之類的說法。但是實際上,他們方向不明,教義不清,本體就是個混亂的存在,那麼外延一定是雜七雜八的存在。這類會道門是宋朝開始成型,到了明末變成了潮流,往往和政治目的掛鉤。再到清末,那簡直是遍地開花。民間宗教多有這類遺留,雖不歧視,但是也希望自身能夠有些改變才好。
在手段上,多類傳銷,連蒙再騙,斂財,威嚇,思想控制等等,上面的同學都說過了,不再贅述。
在包裝上,多是道士,僧人,教士,神父,武術大師,算命大師,風水大師,易經大師,氣功大師之類的面目出現,但是這些只要不守戒律,都可以算上邪而不正。說什麼不管用,就看他平日行止,可有自我約束。不敢說事事無所觸犯,但是最起碼真的把戒律當做要緊事。知錯能改才可以。有些東西日子久了,是藏不住的。所以徒弟擇師,也要三年以觀之,現在大都是朋友帶去,就磕頭,起名就算是。對自己不負責,對你一生所從之道也不負責。這樣的人只怕沒啥戲的。
舉道教之例:
我就講我遇到的道教內部的現象,所言之人及事,是雜糅在一起的,不用對號入座,也算不上邪教,頂多有點早期傾向,給大家提個醒:1.最近十年,天師府年年幾乎都有一個師傅帶著一幫徒弟去受籙的。啥門啥門的,都是新起來的門派,不見得都有問題,但是有幾個明顯是會道門的態勢,希望不要變成禍害,外行看熱鬧也就算了,內行看著也就笑笑了事。
在這些大師眼裡誰發展的好,蓋得廟多,收的徒弟多,認識的官員多,得到老闆贊助多,招攬的文人多,和明星關係好,社會影響力大。那麼誰就日後能再佔個諸真總派的位置。沒準還能留個名字啥的。2.這種事我親身經歷過,早年到處溜達的時候,順手做些事情,就被人招攬過,那人雖然是個大仙的底子,但是我倒沒啥有色眼鏡,只要是個守戒律的真道士就好,可是接觸多了,其話里話外要我如何如何,意思就是他要做王重陽,開宗立派,我肯定是七個徒弟裡面的啥啥,日後有徒弟供養,有好多廟開著,有X長當著,一副社會名流的樣子,其實就是黑老大的態勢。嚇的我趕緊跑,遠離這樣的路數,當真道不同,不相為謀。見不善而不能退,退而不能遠,過也。好好修行才是真的。這種事情,摻雜著人心江湖,官商勾結,利益衝突等等複雜的社會關係,早已被扭曲了,但這就是真實的現狀,寫出來不是為了責難誰,而無非希望少些好道青年掉進泥潭,耽誤青春而已。我也無能改變這種現狀啦,只能提醒一下,儘儘心就好,這樣的事自古不罕見,我不贊同他們那種做法,修行不是一個事業,也不是扭曲的宗教關係能夠涵蓋的。
3.外國以及港台學者中,一直有一種認知:民間宗教的形式才是道教的實體,直接影響了在聯合國對於道教的歸屬問題的劃分。而近些年,其實就是從莫妮卡的金蓋山72乩壇考證開始的。一些人類學學者來華作田野,加強了他們認為道教就應該是民間宗教的認識,甚至說明清以來,道教其實發展的更好。這種思想論調的出發點姑且不論,但是影響力會從學界擴展到實體。後續的影響力會持久發酵的,會影響道教內部的發展走向。這個觀點是不妥當的。一旦有適合的政治氣候,民間土壤,就會肆意展開,變成會道門林立的狀態。類似江南寶卷之類的傳播態勢。一定要警醒些哈。這些算是漢學家的同學們學問很都好,但是基於對華夏文明的霧裡看花造成了這種唯現象做準的考察方式。有人很有善意,但是有的人並非如此。日後必有夾洋自重的偏門從這裡汲取養分,能不能成患,就得看時人之德啦。列在這裡,事先提醒吧。
同道不要怪我自曝其短,我們不同於他教,什麼都要為了維護名聲,以團結為名,捂著不說,沒有那麼多人吃飯的壓力,也不用靠教團來生存。所以有勇氣面對錯誤,改正錯誤,不怕人知己之短,太陽底下晒晒才有助於自身成長。陰德陽過, 於人於教,一般無二。
最後,信教請謹慎
現在中國的大環境並不適合信教。無論是佛教還是道教,抑或閃族之教,都堪憂,教理不清,戒律廢弛,以教斂財,別有用心,十有八九如此。因為這個社會大環境就是財富積累年代,以錢為本位的思想早就衝擊到宗教內部,又是開放縱慾的年代。所以戒律不興。越在這樣的時代,宗教本身如果不夠精純,不能自凈其身,越會在邊緣滑向邪教。其實只是為了掙錢還好說,真的那種思想控制的,會很可怕的。
對於一心修行的年輕朋友,我給個建議順序:
1.勤學儒家,通達明理,道德傍身,強健體魄,安家樂業,也就是先做個好人。即心理,生理,行為都健康,等些時候再看,時代流轉,也來得及的。而且那個時候身心外務條件都成熟了。然後從佛從道,從上帝,您隨便。
2.如果確實決定要信仰什麼了,那信教需要一定的門檻,就是確有實學,真正皈依之前,一定多了解其中內容歷史規矩。對於修行辦法反倒是後來的事情。入門之後,自然有師傳。不用提前費心。這樣能保證自己儘可能的不被忽悠。所以不管五大宗教裡面信哪個,麻煩踏實下來讀些基礎的東西,多了解,多思考,不但能夠提高下自身的修養,也能逼著那些大師們就算裝模作樣,也規範下自己的行為。現在都已經很是肆無忌憚了。
3.若是佛教修行,那麼了結父母之恩之後,安心出家,嚴守戒律,出家就是真的要遠離世俗。出了家再整天惦記父母高堂,於情可閔,於教理確實相悖。若是居士,不能學民國白衣講法什麼的套路,在家修行不適合佛教,家裡俗事惦記著,還修習這出離之道,會有深層次的矛盾。全真教下,也是如此,稍微好點,因為不用改姓去發。但是戒律一定要守,從這教門,就要從這教祖師定下的規矩。斷斷不要娶妻養子還要住廟盤頭大領。重陽立教十五論,抑或昆陽子之教,要守就全守,不要撿自己願意合適的來區別對待。而三壇之戒不受,就不要自言已受,也不要用三壇之戒規範自身行止,沒到那地步不用那地步標準來要求自己。反之亦然。正一的寬泛些,儒道漸修,但是依然要有道德戒律,了去紅塵之事後,隱居修道才是正途。至於其他宗教我不多提啦。
在吾道眼裡,所謂的信仰是培誠養敬以致修行的一大助力,但是如果信錯了,信歪了,那麼絕對是個絆腳石。還真不如啥都不信來得好。所以,信教請謹慎。一棒子打死所有的宗教信仰,不合適,但是把宗教信仰當做萬能葯,更不合適。對於宗教自身糾偏能力不足的情況,就該用外力加以限制,而不是放縱。這其實和人修行一樣。修者脩也,一束干肉也。任何不想接受約束就如何的同學,還是洗洗睡吧,不適合修行,也絕無可能成就。
正邪之間,唯過與不過。謝邀。
正與邪是由人定的,那就要講人性。人雖然總會貪圖利益和享受,但依然會以道德和社會制度來衡量所有事物,這個道德所指的就是善,這個制度就是律。任何有違這兩樣原則的,就是邪教了。就是說,一個宗教,不論他的教義如何,它都應該能夠轉化成適合於道德和制度的東西,具有普世價值。如果是很小眾的,或者違反人性的,或者有任何一點點惡的引導,都可以定義為邪教。
但需要注意的是,所有在歷史發展過程中留存下來的宗教,都是一個極為複雜的集合體,這就不能僅僅依據他們的外在表象去輕易判斷,甚至可以說不能用正邪這樣簡單的辭彙去概括。往往深入到宗教的根本思想,人性就會失去作用。
人性失去作用的領域,再用人性的眼光去對待,就不合適。這時候需要拋除所有感性,用理性和智慧去判斷。什麼叫感性?比如看到一群人在燒香,就覺得真傻;看一群人做禮拜,覺得秀逗。這就是感性。感性就像水中撈月,理性則會追本溯源,抬頭看看真正的月亮在哪。
這個層面上,也好區別正與邪。當你用理性和智慧去剝開宗教的外衣,發現它裡面居然散發出感性的光芒,或者什麼都沒有,那就是邪;如果你獲得的是更高的理性和智慧,那就是正。崇拜死人還是崇拜活人
去查邪教定義,結果發現某教符合多條,有點神奇呢。美國學者詹姆斯·路丁和馬西姬·路丁提出14種「邪教特徵」:(1)宣誓效忠一個全能的領導者,相信他是救世主;(2)反對或禁止理性思維;(3)通常以欺騙的手段來吸收新成員;(4)削弱成員的心理防線;(5)隨心所欲地進行犯罪;(6)與外部世界隔絕;(7)領導者獨裁決定成員的事業和生活;
(8)成員為組織或領導奉獻所有的精力和資金;
(9)成員為組織全力工作,卻得不到適當的報酬;(10)反對婦女、兒童、家庭;(11)相信世界末日即將來臨;(12)倫理體系的準則是卑賤者將在末日受到審判;(13)製造神聖和神秘氣氛,財政狀況隱秘;(14)時常有暴力或潛在的暴力傾向。已匿名,水表已拆,從不網購,謝絕訪問。無!教!不!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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