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者還有沒有人權?
03-06
此問題是關於中國廢死的問題中,某位知友的評論,人權最重要的當然就是生命權,當受害者死去的時候他就已經沒有人權了嗎?受害者家屬的權益就不需要重視嗎?罪犯的所謂的人權就應該重於受害者的人權嗎?
哈~其實我一直對這種「死者已死,做什麼都不能讓他復活」的言論很感興趣,既然如此,那為什麼不直接把殺人犯放了再三呼「正義」正如他所說反正做什麼死者都不能復活了,那讓殺人者坐牢幹嘛~
撇開本性需求來談所謂的人文關懷根本就是耍流氓~
所以這些整天講殺人犯的人權基本是人渣,參考沒下限的歐洲人權法院。
當然沒有人權了。因為權利的主體沒有了。皮之不存毛將焉附?即使有,那實際也是活著的人(他的家屬親朋等人)的權利
我看了下你發的圖,好像你們在討論的問題根本不涉及死人有沒有人權啊。對殺人犯定罪根本就不是因為「死人有人權」,而是為了防止出現更多的殺人案,最主要的目的是一種威懾,為了保護還活著的人。死人就是一坨肉啊有毛的人權啊,沒讀過大學的不要扯人權這個詞吧。不過屍體有尊嚴權,和憑弔的意義。如果一坨肉或者確定腦死亡的植物人都有人權,而未來的智能機器人卻沒有,那我們還講個屁的唯物主義,都去拜神啦
「死人」還有沒有人權?首先我們要明確「人」的定義是什麼,一般對人的定義都是直立行走、能夠創造和利用各種工具、具有智慧。但是這裡並沒有說是生還是死,所以「死人」顯然也屬於人。
但是那些說「死人」沒有人權,我是顯然無法接受的,因為法律保護的是生人的權利,但並不意味著「死人」就沒有人權了,例如,一個人死了,變成了屍體。這個時候我們能不能夠對屍體進行各種非人道的處理呢?如切成幾塊、鞭屍?顯然是不可以的。人應當有死後的屍體不被隨意處理的權利,也許法律並不保證這樣的權利(我並不是很了解這方面的法律)但是這是屬於全人類全體的共識、是自然所賦予的人權。
如果說人們尚且有保有屍體完整、不被任意處理的人權,那麼那些被人殺死的人自然也有權要求(這並非是死後而是在生前,由人類的共識所構成)剩下的人能夠將那些剝奪他人性命的人的性命剝奪,否則「死人」沒有要求懲治犯罪的權利,那麼極端的假設條件下,如果一個人將其他人都殺光了,這個人便會變成無罪,因為「死人」無權要求懲治罪犯,而剩下的這個人只需要修改法律,那麼他便就可以變成無罪了。這是不是很讓人無法接受,殺了那麼多人的人,結果卻是無罪?那麼那些人都白死了嗎?我們顯然無法接受這樣的結果,所以我們必須得要承認,被人殺死的人有權要求剩下的人能夠將那些剝奪他人性命的人的性命剝奪。那麼執行死刑犯或者在戰爭中殺死敵人的人是不是也需要得到同樣的懲罰?首先我們所有人共同形成一個無形但是是共識的契約,我們為了保護自己的性命,所以我們放棄自己殺害別人的權利,但是如果一旦有人違反了這個契約,那麼他便不再受這個契約的保護,也就意味著殺害他人性命的人的性命不再受到保護,其他人可以剝奪他的性命。而人們將這些權力賦予給我們的司法,讓司法來替我們使用這一權利,而司法則將這具體的權力執行者角色賦予給死刑執行人和軍人。死者法律人格滅失,但仍然享有一定的人身權利。比如死者的名譽權可由其親屬代為捍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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