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渡:新零售時代如何重新定義「銷量」
一款價值1000元的產品,如果按100元的價格賣出去100個和按照1000元的價格賣出去10個,哪一種銷售更有分量呢?雖大家也都知道肯定是後者更有分量,原因很簡單就是前者雖然賣出去100個但是不僅損害了品牌擾亂的正常市場秩序,而且可能連成本都收不回來。而後者不僅維護了價格,建立了認知,沒準兒還能賺一點。
但是林渡感到很遺憾的就是,大多數人和企業都明白這個顯而易見的道理,可是就是不按照這個規律和順序去操作,而是相反的使用前者的銷售方法,聞其原由還會強勢的回復因為「企業生存」。在他們的實際行動中指明了後者根本無法生存。
真的如此么?
林渡今天就「銷量」的看法,說一說質量的「銷量」與品牌建設的關係利與弊。
總所周知的「雙11」對於企業來時是福還是禍?
林渡認為應該是禍大於福。
大家可以觀察一下自己的產品過了「雙11」後的銷售狀況。是否熱鬧過後普遍陷入蕭條?是否很多有需求的顧客持觀望態度,等著「雙12」或元旦、春節大促銷?
因為,這樣的大折扣、大降價,實際上告訴顧客:我這個產品可以賣這麼低的價格,平時那個價格是虛高的。這是第一個認知失敗!尤其,對瑪莎拉蒂這樣的高端品牌而言,這種認知是致命的。
好吧,顧客知道了,他就算有需求也會忍著,等你再次降價。你到底降,還是不降?前面我已經提到,很多企業都選擇了「再降」,把「價值100元的產品」繼續以「10元錢賣」。
這樣的後果是什麼?顧客會覺得:你的產品,我有的是機會當你再降價的時候買,平時就不用買。從而,你的品牌就會淪落為「只有在節假日搞促銷的時候才能買的品牌」。這是第二個認知失敗!
為了業績而促成的「銷量」是犯罪
如果你批判降價促銷,企業里往往會遭遇銷售人員的反駁:我們是為了公司的業績,我們也沒辦法,大家都在降價,我們不降就沒法完成任務。
在企業里做品牌的人,對這種「鏗鏘有力」的言辭已經習以為常,也嫉惡如仇。所以,在企業里,做品牌的人和做銷售的人,一般都做不成朋友。
那麼,我們需要討論一個話題:業績重要?還是認知重要?
想做品牌,必須要成為顧客心智中的首選,讓顧客時刻把你放在心上。這樣的品牌才有意義,這樣的品牌所達成的銷量才有質量。也就是說,市場上經營「認知」比經營「銷量」更重要,為了業績而促成的「銷量」是犯罪。
如果你在利益驅動的機制下,放縱銷售人員去完成任務,你的品牌所達成的銷量,一定會讓你適得其反:贏了當下,輸了未來。
重新定義「銷量」
一個高質量的婚姻,最大特點是什麼?是男女雙方主動的選擇,而不是包辦婚姻。其實,銷量也是這個道理。一個高質量的銷量,一定是顧客主動的選擇,心甘情願地、按原價買走你的產品,才算真正的銷量。
壓給經銷商倉庫的產品、壓給終端超市倉庫的產品,只能算是庫存的轉移,不能算銷量。甚至,通過降價、買贈等方式賣出去的產品也不能算是銷量。當你這麼定義「銷量」的時候,你的銷量和品牌之間的關係就非常明確了:銷量的大小=品牌的強弱。
如果你不這麼定義「銷量」,問題也非常明確:你的銷量就算做到了全國第一,也未必是強勢品牌。
所以,在大互聯時代,要想創建強勢品牌,就必須重新定義「銷量」,應該讓銷量代表一個品牌的強弱,代表品牌在顧客心目中的地位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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