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流快思慢想]網紅=LOW?
K11上海今年的跨年派對,商場四樓的Terminal 5聚集了眾多潮人,上樓、進場、領取飲料的隊伍都很長。在這樣人聲鼎沸的現場,我發現有好多旁若無人進行直播的網紅博主。以往我會覺得,為什麼這些人不好好享受派對呢?他們和在景區只顧拍照而不欣賞風景的人有什麼不同?但現在我有了不同的看法。
於是找朋友聊網紅現象,我問:現在哪些人最受歡迎?朋友的第一反應是,很Low的,你不會感興趣。
看來說到網紅,大家迅速聯想到的仍然是整容臉、低俗表演或是那些稍縱即逝卻沒有營養的人與事件。但我又隱隱覺得,這樣把普通人與互聯網活躍群體、前網路時代的大眾明星和網紅區分開來,似乎有些不對。
當移動互聯網成為日常生活最重要的組成部分,線上、線下早已融為一體,所謂的網紅,不可能只是紅在網路上。另一方面,網紅的類型如今也十分多元,各個垂直領域裡的KOL,其實原本都是有學識的專業人士,互聯網只是讓更多人認識了他們。可以說,現在正是網紅時代。
Amalia Ulman的Instagram作品
年輕的藝術家Amalia Ulman最初看起來就像是我朋友所說的那種網紅。她成名於社交網路,精心經營著自己的Instagram賬號,與網友分享自己上流社會的豐富生活,擁有眾多粉絲。但後來人們發現,成為網紅只是她藝術實驗的一部分,而Instagram就是她的創作媒介。她在社交媒體上呈現的人格,都是經過嚴格設定和演繹的,她想探討的是表象之下深層次的社會問題。因為這些作品,她得以入選倫敦泰特美術館、白教堂美術館等嚴肅機構的展覽,現在,沒有人輕視她作品背後的意義。也許在中國的博主之中,也隱藏著Ulman這樣的藝術家?
Loverboy的秀場造型
A-Cold-Wall*
在商業領域,網紅經濟的產業鏈無疑已經形成。通過廣告來推送信息的品牌策略逐漸失效,品牌認同更多要靠社區認同,是品牌與受眾在價值層面的雙向確認。許多國際大品牌也都開始啟用網紅做代言,因為他們與粉絲的互動比明星更密切,傳播效率更高。這是我們必須承認的現實,儘管對我來說不完全是好的現實。在我看來,那些僅僅靠外表博取眼球、沒有創作能力的「帶貨」網紅,只是整個商業閉環中的一顆棋子,肯定會被迅速迭代。
但網紅時代也有美妙的地方,它讓真正的創造者有可能走到台前。比如在時裝周中越來越受追捧的設計師品牌,就是網紅現象的受益者——以往,那些才華橫溢的設計師最好的出路便是進入大品牌做一名「幕後功臣」,現在,他們本身就是品牌,也因此他們更能不妥協地做自己。創立Loverboy品牌並斬獲英國時尚大獎「年度新興男裝設計師」(Emerging Menswear Designer of the Year)的Charles Jeffrey、贏得LVMH青年設計師大獎的Grace Wales Bonner、創辦A-Cold-Wall*品牌的Samuel Ross等等就都是例子。
Grace Wales Bonner和她的設計
網紅時代固然吵吵鬧鬧魚龍混雜,但若因此完全否定它,就失去了把握其中創造性的機遇。好好累積學問,說不定,你就是下一個網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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