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曝台灣藝人陳喬恩酒駕,為什麼處罰很重,還有公眾人物前赴後繼

幾乎不沾酒的我,有時無法感同身受每天都要喝一小杯的老爸,他說,酒很香,一天不喝就饞呀。不過據營養師介紹,每天飲用少量的酒對身體健康大有裨益。——這是酒的保健作用。

「借酒消愁」都聽過,喝得酩酊大醉,不省人事,讓煩惱被酒精稀釋、隔離,彷彿醉了以後,在恍恍惚惚的意識中,煩惱和麻煩成了單獨的存在,而我也被醉意附身成為另一個個體。——這是酒的催眠作用。(心理學意義上的催眠)

酒精成癮則是另一個領域的問題,Ta與其他成癮問題:網癮、毒癮很相像,會引起大腦前額皮層的活動降低,以及大腦不同區域的可塑性變化,同時Ta帶有強迫性,並非批評教導後就會停止,而是一旦阻撓,則反抗得非常厲害,甚至傷人傷己。

有報道說,陳喬恩自稱「酒國英雄」,曾因酗酒惡習被公司雪藏。估計她處於第二種,或第二種與第三種之間的情形。

如果是第三種情形:酒精成癮,當事人對開車不能喝酒的敏感度,從生理上比普通人降低很多,他喝了酒然後駕駛,幾乎成了無意識的行為。即使事後被處罰,也很難一下子改掉酒精成癮的問題,下次就範幾乎成了必然。這種情況,當事人應該接受成癮治療:藥物治療和心理治療,才能徹底根除酒駕。並且在有療效之前不再駕車,以防發生事故。

借酒消愁,普通人會有,公眾人物也會有。但在必須要開車的前提下,還不禁口,公眾人物比普通老百姓更多。我國對醉駕處罰相當嚴厲,血液酒精含量超過0.08就屬於醉駕(80毫克/100毫升相當於3兩低度白酒或者兩瓶啤酒),醉酒駕駛機動車輛,吊銷駕照,十年年內不得重新獲取駕照,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普通人面對嚴厲的處罰會聞風喪膽,公眾人物由於資源多,選擇多,容易不拿這個當回事兒,並且還抱有僥倖的心理。

公眾人物資源多,選擇面大,這些既得利益多來源於他們的名聲和名氣。而一些公眾人物實際上處在盛名之下其實難副的尷尬境地,不知道該如何與自己的名氣相處。

每日的行蹤、私生活被一覽無餘,為了名,不得不違背自己的心愿滿足多方需求。這種壓力可能是我們常人無法想像的。屢曝不止的明星自殺現象可見一斑。撇掉光環,他們中不乏心理不夠成熟、抗壓能力弱、甚至童年遭遇過大創傷的人群。

不能及時自我療愈,又一下子要應對眾多的目光和評論,這會讓他們在成長的旅程中加重自我迷失。

收穫和付出幾乎都是對等的,一邊享有物質上的豐厚收入,一邊憎惡聲名附加的約束,這正是一些公眾人物突破良知,甚至知法犯法的心理暗涌。比起公眾人物要為名氣付出的代價,普通老百姓過日子則更難、壓力更大。

毫無疑問,公眾人物理應在個人行為上樹立榜樣,承擔更多的社會責任,不辜負大眾為之託起的名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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