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談「惡意炒作」
(原題:「惡意炒作」備忘錄(2012-2017))
一、序言
2012年的今天,Review-Renew(當時還是「青辰」)在微博發表過一篇評論文章《必須旗幟鮮明地反對惡意炒作》,對當時網路社會上的惡意炒作現象進行批判。但由於當時的Review-Renew對網路社會的認識和了解不夠深入,且這篇文章主要是針對當時發生在廣東省中山市沙溪鎮的事件而言,且絕大部分內容是仿寫《人民日報》的社論,滲雜了不少個人情緒色彩,因此未能被廣大網民所信服。五年過去了,在互聯網時代盛行的今天,「炒作」、「惡意炒作」的字眼,不得不重新進入網民大眾的視線。當中的主要原因是,互聯網的魚龍混雜,對我們的網路乃至現實社會,或多或少都帶來了諸多影響。而「惡意炒作」的現象,更是因此屢禁不絕,甚至影響了下一代的身心健康成長。
二、「惡意炒作」的影響及成因
2017年4月12日,《光明日報》發表評論員文章《惡意炒作敗壞社會風氣》。該文章針對影視業、演藝圈裡面的炒作現象,指出不少營銷團隊對演員、對影視作品進行毫無底線的惡意炒作,並舉出了不少事例。而這些事例對我們大眾來說毫不陌生,至今仍然充斥在網路社會上,顯然不僅僅是影視和演藝圈的問題。當中造成的惡劣影響,都是顯而易見的。且看這篇評論員文章是怎樣形容這種惡劣影響的:
往小了說,惡意炒作者通過誤導消費、混淆視聽、打壓他人等惡性競爭來謀取商業利益,敗壞了行業風氣。在如此功利的思路指導下,劣幣驅逐良幣。長此以往,願意潛心搞創作的文藝工作者將越來越少,透支了文化產業的生命力。往大了說,這種以造假杜撰為能事的歪風邪氣泛濫,會在全社會範圍內營造一種浮躁、墮落、虛偽的輿論氛圍。
相信大家都知道,惡意炒作的根源在於利益,有些別有用心的炒作者就是看到這一點。但事實上,惡意炒作不僅包括對別人的炒作,也包括自我炒作。例如近年來,因為網路直播、影片網站的盛行,不少網民喜歡玩直播,利用直播平台宣傳自己,以賺取網民的「打賞」。這本來是一件無可厚非的事情,但有一些「職業主播」,他們利用直播平台進行低俗、甚至涉嫌違法的直播表演,嚴重污染網路環境,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更可怕的是,當中有一些「主播」甚至是「90後」、「00後」,他們對青少年的不良影響更是顯而易見的。
2016年12月,廣東省中山市警方查封了「LOLO直播」平台。據警方透露,「LOLO直播」就是空殼公司開發的非法直播平台,經營者利用該平台「賺塊錢」,更通過網路向全國招募了不少女主播,進行低俗的炒作。截至被查獲,這個平台共完成交易5萬筆,涉案金額達130萬元。「LOLO直播」的運營者在被捕後接受央視《今日說法》的採訪時,也對自己的所做所為非常懺悔。
事實上像上述的「LOLO直播」之類的網路平台、營銷公司,只是這五年以來發生的事例之一而已,而帶給青少年的,更是身心上諸多不良影響。所以,大量的事實證明,惡意炒作是不得人心的,於情、於理、於法,都應該被旗幟鮮明地反對和抵制。
三、如何有效處理「惡意炒作」?
首先,立法執法部門應該通過立法立規的形式,從法律的角度杜絕惡意炒作的發生。比如前段時間,國家廣電總局就下達通知,重申直播者必須「持證上崗」,從執法層面上杜絕了「惡意炒作」。同時各大平台都開放了網警部門,對網民的舉報予以及時處理,這些都是處理「惡意炒作」的有效方式。
其次,學校等教育部門都應該加強對學生的法制教育和心理教育,起碼要教育青少年端正自己的「三觀」(人生觀、世界觀、價值觀),避免受社會和網路的不良風氣所影響,更不要為了發「明星夢」,做出影響學業甚至違反校規、國法的行為。因為青少年是祖國的未來,他們不應該被不良風氣所誤導。
當然,全社會都應該注意「惡意炒作」的勢頭蔓延,對不良炒作現象要積極舉報,絕不姑息養奸。因為互聯網是大家的,不是法外之地。維護互聯網的良好環境,是每個人不可推卸的責任。構建健康的網路環境,更是利國利民的保證。
四、結語
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惡意炒作」對社會的不良影響,在這五年以來發生的種種都有了很明顯的體現。當中不僅包括針對社會、他人的「惡意炒作」,也包括大多數人認為比較幼稚可笑的「自我炒作」。這些形式的惡意炒作,都已經造成了不良的社會影響,必須被反對及有效抵制。
令人欣慰的是,國家已經在這方面意識到「惡意炒作」的消極影響,在各方面都對炒作現象進行了有效的遏制,對涉嫌違法的行為進行了有效的處理。但個人認為,抵制「惡意炒作」,更應該是我們社會大眾每一個人不可推卸的責任,至少我們要對下一代負責,並努力構建一個公正真誠的社會環境。
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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