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基督的「神人二性」及其「人性」的重要性
這篇也是回答一位知友的問題,這裡整理一下貼出來,希望我的領受,能對有這方面疑問的知友提供一定幫助。
關於基督的「神人二性」的問題,要解釋的話得聯繫亞當。在新約《希伯來書》中有對此比較清楚地闡述,我用自己的話總結一下。
基督經常被和亞當放在一起比較,他被稱為「末後的亞當」,因為兩者有相同的地方和不同的地方。亞當作為第一個被造的人,他裡面是沒有罪性的,所以罪的誘惑來自外界,不出自他的內心,這點和我們不一樣。但外界來的誘惑令他跌倒犯罪,從而令我們這些從他生的,都陷在罪裡面,死作了我們的王。基督作為神子,卻在道成肉身成為人的時候,放棄了某些神性,比如全知(他也有不知道的事)、全在(他只能一次出現在一個地方)、永生(他也會受傷、流血、死亡)等,也有人的感情和生理需要(會哭、會笑、要吃、要喝),同時也是個完全的人,只是他裡面是沒有罪性的(像亞當一樣,誘惑只能來自外界),所以他在曠野受試探(其實他的一生都在受到各種試探,我們只要想想我們自己每天經歷的各種試探就能理解了),他可以像亞當那樣跌倒犯罪(那後果就太可怕了),也可以不跌倒不犯罪,而他做了後面一個選擇。這樣,我們才有了救贖。
基督的神人二性是怎樣揉合的,這是個不好理解的概念,我也不全明白,所以我選擇接受與相信。我記得學基督教史談到史上的基督性質爭論時,有人舉了牛奶和水的例子,把牛奶和水摻在一起,兩者會混合而無法分開,我覺得這樣的類比倒是比較形象,在我還沒親眼見到耶穌,仍在地上等待將來有一天去親口問他的時候,我先這樣相信就好。
至於基督的人性為什麼那麼重要,是因為它牽涉到我們的救恩。
因為若細讀《利未記》,會發現獻祭要用血,用血來潔凈罪。而神是不會流血的,人會。若耶穌只有人性沒有神性,那他的祭就沒有意義,因為若他只是人的後裔,那跟我們每個人都沒有區別,都有罪性,也不可能復活。若耶穌只有神性而沒有人性,那這個祭也沒有意義,因為他不會死。可耶穌同時具有人性與神性,就滿足了潔凈的祭(受誘惑也不犯罪,加上本來就沒有罪性)的要求,因著他的血,我們就得到潔凈,罪被除去,命被贖回,也因著他的復活,我們就有了生命,就是靈里的生命。
《創世記》6:3說:耶和華說:「人既然是屬肉體的,我的靈就不永遠住在他裡面,但他的日子還有一百二十年。」在大洪水之前,人裡面還有神吹氣進入身體里的靈,大洪水以後就沒有了,是肉體在做王。但五旬節基督上天得了榮耀(《使徒行傳》2:33:他既然被高舉到 神的右邊,從父領受了所應許的聖靈,就把他澆灌下來,這就是你們所看見所聽見的。),於是聖靈澆灌下來,我們信耶穌的人,在接受耶穌為救主,憑信心生活的時候,也有了從神來的這個靈,所以我們就屬靈的生命來說,是活過來了。
(抱歉,如果你發現自己不能評論,那是因為我設置了只有我關注的人才能評論,因為我不喜歡爭論。但你可以給我發私信,一般我都會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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