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怎樣看「預定論」

  「預定論」其實並不是基督教的基本教義,它並不關係到救恩。也就是說,只要你的信心是建立在耶穌基督之上的,那麼你信有預定也好,不信也好,都不會影響到你的救贖。但遺憾的是,這種在我看來次要的、非原則性的問題,卻造成了教會中肢體的分歧與分裂。在這裡,我想把我自己的領受寫出來。必須聲明,我沒有讀過加爾文或衛斯理或是別的誰的關於「預定論」的書籍,如果有相似的,我想可以說,這是聖靈有相似的啟示吧。

  首先在我看來,「預定論」是一種恩典

  按照聖經,我們都是罪人,「因為人人都犯了罪,虧缺了 神的榮耀」(羅馬書3:23)。所以如果沒有耶穌的救贖,那麼我們的結局都是一樣的——地獄火湖。然而 神揀選了一些人,他們的名字被寫在生命冊上(見啟示錄),這是 神的主權。他有權揀選一些人,不揀選一些人,被選上的應當為這恩典感謝 神。至於哪些人被揀選,哪些人不被揀選,我們並不知道,但這不應該影響我們為不信的人禱告,或許聖靈動工,拯救那個靈魂,這樣我們在TA得救的工上就有分了。

  不錯,耶穌的救贖是為世人賜下的,因為 神「願意萬人得救,並且充分認識真理」(提摩太前書2:4),「不願有一人滅亡,卻願人人都悔改」(彼得後書3:9)。但我們有自由意志,也需要由我們自己作出選擇——這份救贖的恩典放在每個人的前面,承認自己的虧缺去接受,就可以得到,硬著頸項心腸不去接受,就得不到。我們不可以說那些不去接受的人就是不被預定的,因為我們並不知道。出於愛,我們也應該為TA禱告,求 神憐憫這人。

  也許有人會說,這樣的神很霸道,一點也不公平,他應該揀選所有的人。但我們要知道, 神首先是位聖潔、完全、公義的神,這意味著,我們不夠聖潔、完全、公義,就不能進到他的面前。憑我們自己是無法做到這幾點的,所以我們才需要耶穌作我們的救主,要「披戴基督」(加拉太書3:27),得以見天父的面。如果有人不肯接受耶穌作救主,我不能想像這樣的人怎樣才能承受 神聖潔公義的同在。

  寫到這裡想到前幾天玩的一個iOS遊戲,叫Godus(太浪費時間,已經刪了),意思是人人都可以當god,建自己的村落、到城市,乃至國家。遊戲開始是先救了兩個落水的小人,然後受他們的頂禮膜拜,成為他們的神,繼而不斷擴大。刪遊戲時我已經有個300人的村莊,幾座temples在為我獻上belief。我可以指派他們去build,breed,不管他們情願不情願,我可以指揮他們「翻山越嶺」,去新的地方建settlement,要我願意,也可以造海或湖,淹死其中幾個。我有這個權力,因為我有「神」的主權。

  我想,我所信仰的那位 神,對我也有同樣的權力。不過,他卻愛我至深,甚至為從罪中救我,而獻上他的兒子耶穌基督為我走上十字架,所以除了以愛他來回報,我沒有別的選擇。他能揀選我這樣不配的人,給了我永生的指望,所以我除了感恩,沒有別的想法。

  因此我才說,被預定得救,是種恩典。

  但我們的任務並不是到這裡就完結了,這應該是一個新的開始。 神決定不向我們透露誰被揀選誰沒被揀選,是為了讓我們能學會用基督的愛去愛其他人,愛弟兄,也愛眾人,為他們代禱祈求。我們沒有權柄詛咒人,「只可祝福,不可咒詛」(羅馬書12:14)。我們尚且要為逼迫我們的人禱告和祝福,何況一些我們身邊的親友呢?我們也沒有權柄說「你要下地獄」這樣的話,那是 神的權柄,「只要心裡尊基督為聖,以他為主;常常作好準備,去回答那些問你們為什麼懷有盼望的人,但要用溫柔敬畏的心回答。」(彼得前書3:15,16)

註:以上所有經文均為新譯本,這裡是網上聖經鏈接:聖經 - 新譯本: Holy Bib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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