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是否監控電話或者互聯網?


美國監控全世界的電話和互聯網!

http://en.wikipedia.org/wiki/ECHELON


答案是有的,但是電話監聽行為受到ECPA法案限制,這在天朝叫有法可依。

在美國沒有法院的命令是不能實施政府之通訊監察,而第三方在沒有合法的授權是不可去接取訊息。

http://en.wikipedia.org/wiki/Electronic_Communications_Privacy_Act

http://zh.wikipedia.org/wiki/%E7%94%B5%E5%AD%90%E9%80%9A%E4%BF%A1%E9%9A%90%E7%A7%81%E6%B3%95


感謝斯諾登


這個問題應該歸於社會現象吧!舉個例子,你家門口從來沒有人賣菜,後來慢慢的聚集了一群人在賣了,然後成為了一種社會現象了,政府部門就出面管理了。小時候經常聽到周圍的大人們在說這個現象,最後的結論都是在報怨政府在想著法的要管理費,呵呵。其實,資金也是一種管理調控的手段。關於監控,是在有事的時候拿出來使用的手段,要不就是機器足夠的智能,可以分撿出收集到的所有信息當中的有用信息,所有的全部都時間監控幾乎不可能,有針對性。


我感覺多半是被監聽的


是,在中央情報局監控,主要用於查案


去看諜影重重 很多地方根據現實改編的


從前有座山,山裡有個廟,廟裡有個老和尚叫斯諾登......


有的,2012年美國國會通過法律,授權政府通過未經許可的竊聽及電子通訊手段侵犯民眾隱私。據科技諮詢網2012年5月4日一篇報道,美國聯邦調查局起草了一部法案,要求社交網路網站、IP網路語音傳輸技術的提供方、即時信息、網路電子郵件服務商等更改代碼,以便政府進行監控。

  美國民權同盟2012年9月27日公布的文件顯示,聯邦執法機構對美國人的電子通訊監控正在日益增多。從2009年到2011年,司法部使用「電子筆錄器」和「誘捕與追蹤裝置」監視電話通訊次數從23535次增加到37616次,增長了60%;獲准使用「電子筆錄器」和「誘捕與追蹤裝置」檢測個人電子郵件和網路數據的次數增長了361%。國家安全局通過「嚴格和系統」的方式,收集美國民眾純粹家庭內部的信息往來記錄,每天截獲和存儲17億條電子郵件、電話和其他溝通類型的信息。

  2012年3月的一項有線調查顯示,2012年美國國家安全局在猶他州籌建一個巨型數據中心,用於存放和分析「全世界範圍內的海量通信」。美國公民自由聯盟披露,美國政府使用的軍用無人機有可能用於暗中監視美國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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