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爆】『駕豪車撞酒駕』團伙,是怎樣分工的?
在餐館周邊找酒駕司機,凌某、黃某和鄭某3個「碰瓷」團伙,作案對象均為酒駕司機,作案時間多為晚間,地點集中在餐館聚集地周邊。
「助威者通常都人高馬大,專門恐嚇事主。團伙中還有女性,負責套問事主是否喝酒了」,辦案民警介紹,作案時,他們作案用車都是凱迪拉克、寶馬、賓士、沃爾沃等高檔轎車。團伙內部分工較明確,有人負責在餐館及周邊「尋找目標」、有人實施「碰瓷」的、還有人在事故現場「助威」。
「碰瓷」小組共四人,一般在晚上6點多到7點多之間從家裡出發,由一人開著中高檔轎車外出轉悠,看哪大排檔多就去哪。鎖定目標後,將車停在附近,負責尋找酒駕目標的同夥下車「工作」。
為尋找作案目標,他們會將目光鎖定在有車、喝了酒,並沒有叫代駕的車主,尋到目標後,同夥會打來電話,告知車內人員目標車輛的型號、車牌號等信息,隨後,會駕車跟上目標車輛,尋彎道等易發生剮蹭處「一腳油跟上」,撞上後側車尾部,因了解對方是涉酒駕車,一旦報警,將負全責並涉嫌違法,所以這些車主不敢報警,他們可以趁機「要價」。
楊某稱,其一般會開老款中高檔車,該類車的配件昂貴,索賠時,還有專門負責「談價」的同夥去找司機「協商」。
作案手段:曾出動5輛豪車圍撞目標
「在作案過程中,嫌疑人為達目的不擇手段,對他人生命和財產安全造成極大威脅」,5月15日晚,團伙成員在發現作案目標後,選擇對方逆行時駕車撞擊,造成對方車輛嚴重損壞。
與凌某「碰瓷」團伙比,鄭某「碰瓷」團伙作案手段同樣暴力,據通報,5月24日夜間,該團伙成員駕車行至房山區長陽地區一餐館附近後,一名團伙成員進入餐館內尋找作案對象,在發現目標後電話告知餐館外守候人員實施「碰瓷」作案,並最終敲詐事主近萬元。
此外,5月25日晚,團伙在丰台區豐葆路「不夜城大排檔」周邊,同時出動5輛高檔轎車作案。在撞擊目標車時,因對方發覺加速離開,5輛豪車仍窮追不捨、伺機碰撞,但終因事主抵達目的地而未得逞。
辦案民警表示,「碰瓷」團伙在作案時,完全不顧及其他車輛和路邊行人的安全,極易引發事故,對公共安全造成極大威脅。
推薦閱讀:
※筆跡鑒定可靠嗎?
※如何看待「同性戀男子竟被妻子送入精神病院強制治療19天」?
※法官判案的依據是什麼?
※你為什麼選擇了法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