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前男朋友讓我要求爸媽先把房子過戶給我,該分手嗎?

和男朋友談了11個月,中途分手了2個月再複合的,現在感情比較穩定了,都見過雙方父母了,有要結婚的打算,他說想要年底結婚。本來我是很開心的,畢竟喜歡他,可是昨天他突然和我提,叫我像父母要求把一套房子過戶到我名下,他說因為我還有個弟弟,如果我我結婚了之後爸媽就不會再管我的了,要在結婚前爭取多點東西。我家裡是那種很民主的家庭,父母從來不存在重男輕女的現象,從小要什麼我父母都會給我,對我和弟弟公平對待,也讓我出國念書什麼的。聽到男朋友這樣說我家人我對他很失望,覺得他只是為他自己的利益考慮而已,如果我爸媽真的把房子給我不就變成我和他的共同財產了嗎?說說男朋友的背景,我們是在sz(房價很高的一線城市,不直接開名了),我是本地人,他是去年才來這邊發展的,老家在內地三四線城市,今天在深圳買了套小房子和輛車,每個月還差不多兩萬貸款。我自己是住家裡,爸媽給我買了輛車。

我爸媽是同意如果以後結婚沒地方住,給我們一套房住,但是現在我男朋友卻要求要我把那套房過戶到自己名下?我覺得這個要求有點過分。我覺得我男朋友自己有套小房子,我也可以幫他一起還房貸啊,住小房子也無所謂,況且我爸媽都答應了就算不住小房子也可以把大房子給我們先拿去住,我已經很感恩了~

和朋友聊了他們都說他是想最後把那個房子分到自己名下,我覺得他和我要結婚算計太多了,雖然喜歡他,但是我聽到他的要求對他很失望,都不知道該不該分手?想問問大家的意見,我該怎麼辦?和他說清楚我的立場,不想要求爸媽給我房子,談不攏就分手還是怎麼辦呢?


大家都不願意做小人我來做。。。

如果婚前不過戶,婚後過戶的話,存在兩個問題,第一:婚後過戶即作為夫妻共同財產。第二:如果萬一你父母有個意外,繼承的時候你還有個弟弟來分。

如果婚前過戶,但是去公正為婚前個人財產,聽起來對你個人而言是最有利的。哪怕是離婚這個房子也還是你個人的,和你老公無關。

但是,你老公可以通過惡意欠款的方式,強制分割你的房產(參考婚姻法24條)。

所以實際上最有利的方式是讓你父母立遺囑或者直接公正,將這套房產在名義上交給你個人而不是你的家庭。這樣就可以避免以上所有的問題。

就醬~~~


我覺得要是可以接受軟飯硬吃的軟飯男可以找個條件更好的。

既然已經盯上你父母的房子了,無論是婚前還是婚後都可以算計到手。離婚借債可以盡情利用最後還不要孩子。

別人結婚出彩禮有人結婚可以發家致富,這種誰都可以看出的算計還算是聰明嗎?還是吃定了女人離開他活不了。


首先,房子是你父母的,退一萬步說最後房子沒你份都給你弟,你也不能說什麼。

他本身就已經買房了,說明要房的舉動肯定不是考慮到婚後無家可歸,而是看上了你家的房子。這時候你要看他的態度,你明確告訴他不會要求父母過戶,他要是因此就不和你結婚,那你也正好看清這人的嘴臉。


夫妻共同債務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婚前一方借款購置的財產已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為購置這些財產所負的債務;

  (二)夫妻為家庭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

  (三)夫妻共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所負的債務,或者一方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經營收入用於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負的債務;

  (四)夫妻一方或者雙方治病以及為負有法定義務的人治病所負的債務;

  (五)因撫養子女所負的債務;

  (六)因贍養負有贍養義務的老人所負的債務;

  (七)為支付夫妻一方或雙方的教育、培訓費用所負的債務;

  (八)為支付正當必要的社會交往費用所負的債務;

  (九)夫妻協議約定為共同債務的債務;

  (十)其他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的債務。

菇涼,你看一下。雖然房子在婚前過戶給你,是屬於你的個人財產。但是,你們結婚後,男方如果在外面進行借貸,到期無法歸還。這筆債務,債主會以夫妻共同債務的名義要求你承擔還款責任。到時候,你的房子就會成為抵債標的物。

你說過,你們曾經兩次分手,然後複合。如果他是對你心懷不滿,然後設局存心欺詐,到時候,你身懷六甲,挺個大肚子,債主登門要你賣房還錢。天天醫院、法院兩頭跑,男方玩消失,你到時候連哭都沒地方哭去。

向來不憚以最壞的惡意揣測人心。結婚這件事一定要慎之又慎,千萬不能冒險!


這也叫感情穩定啊…看起來互相一點都不了解,說實在不管是男的還是女的要求結婚時對方父母把房子過戶的都是垃圾…這爸媽還在呢就要求分遺產了,可想而知在你男友心裡不僅沒把你家當一家人還當仇人吶,你說你能嫁給仇人嗎?


那房子是你父母掙的,你對象沒有權利這麼要求。


你告訴對方,你沒有權利要求父母把房子過戶給你。


爸媽的房子,你可以收,不能張嘴要……


我覺得這哥們如此計較的話可以分手了。即使在喜歡,以後瑣碎的生活都會因為這件事情鬧分歧。在從另一個角度考慮,即使他現在混的不錯,他首先沒有考慮你倆自己奮鬥未來,而是先考慮老人的財產。哎。。。我要是女的就不會找這樣一個和自己生活紀理念全不一樣的一個人。做為男的我看不起他。


不評論人,只談事件。

婚前過戶給你,是你個人的婚前財產。


樓上說的已經很多了,問題考慮的複雜一點也好,因為人性本身就很複雜了。

首先呢,問主你自己要判斷,到底誰更可靠一點,是你男朋友呢還是你父母。別急著說父母,因為你還有弟弟(很奇怪,在知乎的正確來說,輿論都討厭小舅子哈,怎麼這個問題下,大夥都沒有考慮這個因素呢),父母在不涉及利益的情況下。對你和弟弟都好,我們都相信,但是如果牽扯到利益呢?誰知道呢對吧。

男朋友提出這一點,樓上講萬一他欠債了,你的房子也就麻煩了。這是最最壞的結果,所以除了這個隱患,還真看不到其他得風險。因此避免這個風險就是你需要考慮。畢竟你手裡有資產,比其他任何人對你好都重要。所以無論是不是這個男朋友,家裡的一些資產,能在你名下會,也會讓你腰板硬了。


前面說房價很高的一線城市sz 一猜就是深圳啊~ 後面沒過了兩行就寫了男朋友在深圳買房和車什麼的

行文就能看出姑娘邏輯思維比較混亂 小心別被騙了呀


他愛你不等於他不愛錢


看題目就能回答了,你男友為什麼不直接點呢?讓他直接向你爸媽要錢,要他個4,50萬再結婚!

所以,換我的話,題目在結婚後面可以加個逗號,讓後往下讀。


果斷分啊


果斷分


婚前財產屬於個人,但是婚後他咋樣誰也說不準,萬一欠個債,姑娘,這鍋你也得背啊


不分留著過年啊


如果你沒有什麼信息隱瞞的話,那我的理解是:

你男朋友是神經病,因為房子是你父母的,就算你父母過世,那也是你和你弟弟一人一半,跟你男朋友沒有關係。你男朋友打你父母主義,打你弟弟主義,這種行為很自私,而且莫名其妙。

軟飯不是這麼吃的,吃相難看。


趕緊分,還等什麼?!!


不分留著過年吶,姑娘……別做傻事(¬_¬)


我也有層樓,這種條件你都能接受要不我跟你結婚好了?


我覺得你男朋友是為你好,因為婚前財產是完全屬於你的,和你男朋友沒什麼關係,總比留給你弟弟強啊,而且結婚之後另一半和子女肯定是比兄弟姐妹重要的,你還是多為自己的將來考慮考慮吧


推薦閱讀:

分手之後的厭惡出於什麼心理?
本人看盡了身邊的朋友從相識到相愛,繼而分手。我很想知道。為什麼明明兩個相愛的人還是會難以維持這段感情?
異地戀的男朋友說他已經不是戀愛的狀態了,決定和我分手,如何重新讓他愛上我?
說說你對前任的態度吧?
我就想問問有沒有因為紋身找不到工作的人?

TAG:房子 | 結婚 | 分手 | 結婚籌備 | 男朋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