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是怎麼變成戲精的?
1
作家阿城寫過一篇小說,叫做《樹王》。講文革時候,一群知識青年上山下鄉。這群青年裡有男有女,廣闊天地,大有作為。內中有個最有知識的,叫做李立,帶了一大箱子書下來,單看傢伙事兒就讓人肅然起敬。
李立確乎對得起這肅然,事事要比人長一寸,特別是在掃清封建迷信這一塊,且常常在人群之中,露寡合之貌,時不時撂幾句不明覺厲的箴言,令場面頓時升華。
小說里有段是這麼寫的:
李立平日修身極嚴,常在思索,偶爾會緊張地獨自喘息,之後咽一下,眼睛的焦點越過大家,慢慢地吐出一些感想。例如「偉大就是堅定」,「堅定就是純潔」,「事業的偉大培養著偉大的人格」。大家這時都不太好意思看著他,又覺得應該嚴肅,便沉默著。女知青們尤其敬佩李立,又不知怎麼得到他的注意,有幾個便不免用天真代替嚴肅,似乎越活歲數越小。
這個名叫李立的朋友,可視為戲精的1.0版本。
詳細分析以上片段是非常有意思的。
首先,這是一個同學少年充滿朝氣的群體,有男有女,人與人間縹緲著吸引、競爭、與阻滯。他們身處一個高倡集體主義的年代,領袖以理想之名,鼓動每個年輕人從心改造自己,「狠斗私字一閃念」。
改造的辦法,就是亮旗幟,樹典型,過集體生活。
每個人的自我提升,被放置於集體生活的比照和競逐之中,又常有刻意樹起的榜樣作為學習的參照。那位老人家講,榜樣的力量是無窮的,雷鋒一樣的好學生、好標兵於是便被樹立起來。是學習的對象,又是令人群在精神、物質雙層面心嚮往之的對象。
而就是在這種競相模仿的過程中,將內心改造外向化的表演出現了。
人群追隨積極分子,積極分子則迫切地尋找可以被打倒的「頑固守舊勢力」,以「革命行動」,強化自己的先進形象。故事裡的「樹王」,便是因緣際會成為了「頑固守舊勢力」標靶的具象化。它就像唐吉坷德的風車一般,以自身的存在攛掇著先進的「戲精」打倒自己,向封建迷信開炮,並走向迷狂。
這個下鄉的場景,為戲精的誕生提供了幾項必要的元素:
一個高懸雲天的理想,以作為激勵和塑性的原動力;
一群及時反饋的觀眾,以進行對表演的調參和鼓動;
戲精努力向「榜樣圖景」的靠攏,以追求物我兩忘、雌雄不分。
有此三項要素,則戲精可成。
2
當代戲精的誕生,與互聯網緊密相關。
列寧同志講:事物是普遍聯繫的。而互聯網則是道成了「普遍聯繫」本身。
這張網誕生之初或許只是要把人和人聯繫起來,互聯網社區則不止於此,它催生了人們的網路人格,並且衍生出可以單憑抽象信息的交流而生活著的「互聯網原住民」。
去了解網路人格的生成,是非常有意思的一件事情。
實際上,人並不是一開始就樂於、乃至沉浸於在互聯網上過今天的這一種生活。最初互聯網也只是服務於線下生活的溝通,信息的交換,只是一種備選意義的交流方式。就此意義而言,互聯網和電話、電報沒什麼兩樣。
但是當人們可以長時間浸入這種媒介,比如一兩個小時在上面滿足自己對陌異世界的探尋時,事情就完全不同了。
敏感的流行作家發現了這種生活方式的轉變。1998年,作為先鋒勢力的網民們還在活躍於BBS的時候,痞子蔡寫出了網戀小說《第一次親密接觸》,兩位主人公並不是以現實生活中的社會角色交流的,而是兩個可以獨立出原生社會關係的人格:痞子蔡和輕舞飛揚。
藉助於互聯網,二人現實中的社會關係被暫時抹去,並由於利益不相關以及某種不用擔心隱私泄露的安全感,他們能夠更坦誠地對彼此吐露心聲。網戀是自由的,無拘束的,乃至於是非常高階地平等的。他們在網上能夠更加超塵脫俗地交流、慰藉——
請注意!
在這種基於互聯網的交流過程中,並不是兩個靈魂「把自己原本就有的東西拿來出來,交給對方,收穫反饋」,而是「在互聯網這一媒介的鼓動下,交流著的靈魂得以內省得更深,交流得更密,從而催生出了許多之前沒有的東西」!
也就是說,網戀之成為一種全新的戀愛形態,它並不是單純由兩個靈魂的互相吸引所決定的,它更是由互聯網的媒介性質所塑性的。
是眾多互聯網媒介本身所具有的屬性(自由,平等,抽離物質社會的純粹性),最終決定了兩個靈魂的運作方式。
與此同時,痞子蔡和輕舞飛揚們,被從現實生活中釋放了出來,茫然地面對著互聯網空間近乎虛無縹緲的寬廣,於是只能以其經驗過的素材(生活的感情、在文藝作品中看到的愛情),去填充這個全新的人格,去詮釋對自我的認知、對二人之間情感的認知。
互聯網之反饋的及時性,要求他們只能憑藉對方發給自己的圖文、其它材料做出反應,而不是像現實生活里那樣,根據對方的表情和情緒給出反應。他們在互聯網上面給出的反應,又無不留下痕迹,被記錄下來,並具有了某種不可更改性。
於是真正意義上「一步一個腳印」的人格,就這麼生長起來了。
這種人格自打萌芽開始,就已經帶有了濃重的表演烙印。一個現實生活中的人,和他在互聯網社區上留下特定活動痕迹的ID,二者可以互相對照,互相審視,甚至於互相交流。而當線上與線下的交流愈益密切、互聯網社區的經濟價值愈益被發掘出來之後,那個被培養出來的「互聯網人格」,也就沾染上了越來越濃重的刻意色彩。
如今人們說:人設。何為人設?
人設就是某個人或者某組織,出於某種目的,依據某種行事風格,而建立起來的能夠發表意見、與人互動的虛擬人格。
它與實體的人雖然相似,但卻是完全不同的兩種存在範疇。
現實中的人無不囿於社會關係和人情世故,即便清新脫俗的,也只是深淺不同。網路虛擬人格則不然,它可以根據特定目的而對現實生活中的規矩,進行隨心所欲的裁量。就是說,他可以講人情世故,也可以不講,還可以講百分之八十,百分之六十,隨便多少比例。它可以絕對堅持某種原則,也可以事事和稀泥,它可以鐵面無私,也可以嬉笑怒罵,它甚至還可以把某種俗世偏好提煉出來,貼到自己身上以為標榜,比如說,「有趣」。
當他們這麼做的時候,絲毫不擔心那個鄰居會因為自己現在的行為怎麼針對自己。他壓根就沒有生活在封閉的空間中,對個人而言,互聯網真正做到了「廣闊天地,大有作為」。
就以剛才的「有趣」為例。現實生活中,一個人有趣只是一種生活狀態,一種人格品質罷了,互聯網人格卻能把它變成一種盈利方式,變成一種吸引流量和關注的手段,它具有明顯的人為性和目的性,而它的自生性色彩卻變得非常可疑。實際上,不止是「有趣」,任何一個足以吸引流量和關注的標籤,都可以在互聯網上實現如此轉換。這也充分顯露出互聯網媒介在把一切事物進行庸俗化時的強大戰鬥力。
互聯網人格的不可更改性,也是它的一個本質性特點。
現實生活中,我們自然也褒揚前後一致,言必信行必果。但實際上它並不像自己標榜的那麼僵硬,而是充滿了靈活性。畢竟事有輕重緩急,一切以條件為轉移。即連道德倫理的楷模也並不主張教條化地遵循。比如孔子就說,言必信行必果,硜硜然小人哉!可見泥於章法,在孔子看來也非丈夫所謂。一個事情究竟要怎麼做,要不要遵循成法,還是得看具體的情況。而當你違背的時候,只要不是關乎利益,也基本不會有誰那麼挑剔地去追審這種前後不一致,反倒是追審本身也常常激起公義的厭惡。人們不可能記得你做過的每件事情,說過的每個言論,然後以審視某種僵化的標本一樣來審視你。
互聯網就不同了。虛擬人格在互聯網上發表過的意見,留下的痕迹,具有某種不可更改性,一次扒皮可以將一個人格的顯隱兩面全抖落出來,其間的每次脫節、每次言行不一致,都可能被放到道德法庭上進行仲裁。
當充當仲裁團的輿論決定不饒恕,誘發嚴重的信任危機時,人們便說,某人的人設「崩塌」了。
在這個互聯網場域之中,同樣有著類乎阿城小說里的三要素。
對於被關注的渴望以及廣泛關注的可及性,構成網路人格塑性和激勵的原動力;
具體事件中參與互動的外部反饋,構成了對表演的調參和鼓動;
網路人格的初始願景以及其被迫地不同程度對過往言行軌跡的遵循,構成了物我兩忘、雌雄不分,並且隨著互聯網活動的深入,虛擬人格對現實自我的牽引力將越來越大,甚至會顯著出現皮格馬利翁效應,形成對現實自我的改造。
從PC端到移動端,我們沉浸在網路上的時間越來越長。人工智慧已經頗有些化用戶為生產資料的勢頭,而這個活動在AI之前就一直進行著。我們從互聯網上獲取自己想要的東西,被互聯網改變著生活的形態,對互聯網的運行做出越來越大的讓步和遷就——
但這些都尚未構成致命危機,危機在於:我們真的要接受互聯網虛擬人格的活動方法,進行自我限制,進而一腳跌進一種教條僵化的表演生活中去嗎?
孔子那條遙遠的箴言在今日之互聯網生活中再次煥發出警示意義:言必信,行必果,硜硜然小人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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