劃重點!2018滬16區「公民同招」政策統籌規則全覽!

16個區的公民同招方案已全部出台!今年也是上海第一年在幼升小實行公民同招!一起來看看各區2018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政策。

什麼是公民同招?

《2018年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入學實施意見》原文

公民辦小學入學報名階段,符合入學條件的適齡兒童家長,必須在「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進行入學報名,明確選擇「公辦小學報名」或「民辦小學報名」。其中,公辦小學網上報名時間為4月26日-5月3日,民辦小學網上報名時間為4月26日-4月28日。

選擇「公辦小學報名」的適齡兒童參加5月19日-5月20日公辦小學第一批驗證;選擇「民辦小學報名」但未被民辦小學錄取的適齡兒童須於6月2日-6月3日參加公辦小學第二批驗證。

未被民辦小學錄取的適齡兒童,根據第一批公辦小學驗證和已分配入學的實際情況,以本市戶籍人戶一致優先、同類排序靠後(比如同屬人戶一致類,即排在此類靠後)為原則,由區教育局按照當年度招生政策和學校招生細則統籌安排入學。

具體如何實施「公民同招」呢?招生中如何體現這個「同」字呢?

在官方的發文中,特別提出,表現在這三方面:

1.統一入學信息登記。不管是選擇公辦,還是選擇民辦,統一在4月8-4月23日進行入學信息登記。

2.同步網上報名。都統一在官網上"入學報名系統「進行在線報名。

公辦小學報名時間: 4月26日-5月3日

民辦小學報名時間:4月26日-4月28日

從這個時間表裡面,可以看出,公辦報名時間更長,有8天。而民辦報名時間則只有3天。因此想報名民辦學校的,需要更加抓緊。

3.同步進行公辦小學第一批驗證和民辦小學面談。

公辦小學第一批驗證日,與民辦小學面談日,完全重合,都安排在5月19日-5月20日。

因此這意味著,大家需要提前做決定,而且只能做單項選擇。

一旦決定了公辦,就肯定不能參加民辦小學面談。那些想民辦先去試一下水,長點見識,再回頭去公辦驗證,是不可以的。兩條路,只能二選一,沒有多項選擇。這就是」公民同招「的主要核心內容。

大家最關心的還是,選擇了民辦,萬一考不上,會去哪裡?這次也做了規定,如下:

如家長不選擇報名公辦小學,又未被民辦小學面談後錄取的,根據第一批公辦小學驗證和已分配入學的實際情況,以本市戶籍人戶一致優先、同類排序靠後為原則,按照當年度區、校招生政策和細則安排入學。

這裡面特別提到了:「以本市戶籍人戶一致優先,同類排序靠後為原則」。

這表達了這樣一個總原則:

人戶一致在前,人戶分離在後。第一批公辦小學驗證的人在前,民辦未錄取在後。

按這樣的總原則排序,3月16日左右,各個學校還會具體出示細則情況。

最終考完民辦沒有錄取後,是否一定進不了本身對口的學校?其實也不一定。

還是取決於入學隊伍里排在你前面的學生,是否把這個公辦學校的招生人數全佔滿了。

「五年一戶」涉及8區

公辦學校按照「相對就近、免試入學」招生原則,安排適齡兒童免試就近入學。今年幼升小「五年一戶」限定,與2017年基本相同,涉及徐匯區、黃浦區、長寧區、靜安區、閔行區、寶山區、浦東新區、楊浦區8個區,各區規定有所不同。

徐匯區

根據「相對就近、免試入學」的原則,繼續實行對口入學的辦法,統籌兼顧、合理安排,對於區域內入學矛盾突出的學校實施每戶地址五年內只享有一次同校對口入學機會(多胞胎、二胎除外),班額為40人左右。

靜安區

區教育局根據區域內學校資源配置及生源分布情況,採取地塊(居委)劃片對口的方法,確定公辦小學的對口入學範圍。

根據對口入學人數與招生計劃數的實際情況,部分公辦小學的對口入學條件繼續執行:適齡兒童及父母的戶籍須在對口地塊滿1年或2年以上(2021年起,部分公辦小學適齡兒童及父母的戶籍須在對口地塊滿3年以上)、房屋戶主及產權人或承租人為兒童父或母。該類學校,每戶地址5年內只享有一次同校對口入學機會。具體情況詳見各學校《招生通告》。

黃浦區

對於本區戶籍地(戶主為直系親屬或兒童本人)與居住地(產權人或承租人為直系親屬或兒童本人)一致的適齡兒童,當報名人數不超過對口學校招收學額時,安排對口入學;當報名人數超過對口學校學額時,按照入戶籍時間長短順序安排入學,超出學額部分實行區域內統籌安排入學,黃浦區每戶地址五年內只享有一次同校對口入學的機會(二胎或多胞胎除外)。

長寧區

根據「十三五」期間長寧區教育布局調整和常住人口的變化,對教育事業發展作出整體規劃。根據區域內常住人口分布情況,按照公辦學校「相對就近、免試入學」原則制定招生計劃和相關政策,確保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2018年本區各公辦小學繼續對當年涉及入學的門牌號建立資料庫,與2015 年、2016 年、2017 年資料庫進行比對,實施每戶地址五年內只享有一次同校對口入學機會的做法。

浦東新區

2016年起,本區部分學校(具體可參閱相關學校招生告示)已實行「一個門牌號一居住戶,五年內只安排一次同校對口入學」(同一居住戶二孩除外)的做法,不符合此項規定的適齡兒童按戶籍地址統籌安排入學。

楊浦區

2018年,本區繼續實行「一個戶籍地址,五年內只享有一次同校對口入學機會」(同一居住戶二孩除外)。如報名學生人數大於招生計劃數的學校可根據適齡兒童全家戶口入戶情況、入戶年限等人戶信息制定招生實施細則並在學校網站公示。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屬於三代直系親屬以外的掛靠戶口,由區教育局在區域內統籌安排入學。

教育局結合本區實際,對來滬人員隨遷子女,按照「集中登記、相對就近、統籌安排」原則,統籌進入到公辦學校接受義務教育。

閔行區

對於閔行區戶籍地(戶主為直系親屬或本人)與居住地(產權人為直系親屬或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一致的適齡兒童,當報名人數不超過對口學校招收計劃數時,安排就近入學;當報名人數超過對口學校招收計劃數時,按照適齡兒童戶籍遷入時間先後排序安排入學,超出部分實行區域內統籌安排入學。對於區域內入學矛盾突出的學校實施每戶地址五年內只享有一次同校對口入學機會(多胞胎、二孩除外)。

寶山區

2015年起,本區實施對口校區內同一居住戶地址五年內只享有一次同校對口入學機會;適齡兒童(及父母)戶籍遷入直系親屬戶籍內滿五年並與同住的,能享受對口入學政策(為保證政策延續性,該辦法逐年過渡到位,即:2018年須遷入戶籍滿4年,以後逐年遞增至2019年及以後滿5年)。與上述政策不符的或遷入非直系親屬戶籍內的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入學。

各區的具體細則都是怎樣的呢?一起來看看吧!

從各區細則來看,基本上大部分區幼升小「公民同招」都採取「民辦未錄取,公辦屬於哪一類就排在那一類的最末位」這樣一種相對溫和的方式。

徐匯區

對於本區戶籍地(戶主為直系親屬或兒童本人)與居住地(產權人為直系親屬或兒童本人)一致的適齡兒童,當報名人數不超過對口學校招收學額時,安排就近入學;當報名人數超過對口學校招收學額時,按照入戶籍時間長短順序安排入學,超出學額部分實行區域內統籌安排入學。

本市戶籍人戶分離適齡兒童選擇居住地登記入學的,先安排戶籍地與實際居住地一致的適齡兒童,再根據區域內實際情況統籌安排「人戶分離」適齡兒童入學。本市集體戶籍適齡兒童參照居住地登記入學辦法就讀,本市戶籍居住廉租房的適齡兒童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記入學。

符合就讀條件的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統籌安排進入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就讀,優先安排持有滿積分的《上海市居住證》人員的子女。

未被民辦小學錄取的適齡兒童,根據第一批公辦小學驗證和已分配入學的實際情況,以本區戶籍人戶一致優先、同類排序靠後為原則,按照有關學校招生細則安排入學。

靜安區

區教育局結合本區實際,先安排戶籍地與實際居住地一致的適齡兒童就近入學,再在區域內統籌安排「人戶分離」適齡兒童入學。具體情況詳見《2018年靜安區「人戶分離」適齡兒童、少年居住地登記入學工作實施細則》。

未被民辦小學錄取的適齡兒童,根據第一批公辦小學驗證和已分配入學的實際情況,以本市戶籍人戶一致優先、同類排序靠後(比如同屬人戶一致類,即排在此類靠後)為原則,由區教育局按照當年度招生政策和學校招生細則統籌安排入學。

黃浦區

公辦小學招生,對於本區戶籍地(戶主為直系親屬或兒童本人)與居住地(產權人或承租人為直系親屬或兒童本人)一致的適齡兒童,當報名人數不超過對口學校招收學額時,安排對口入學;當報名人數超過對口學校學額時,按照入戶籍時間長短順序安排入學,超出學額部分實行區域內統籌安排入學,黃浦區每戶地址五年內只享有一次同校對口入學的機會(二胎或多胞胎除外)。

區教育行政部門將先安排戶籍地與實際居住地一致的適齡兒童就近入學,再根據區域內實際情況統籌安排「人戶分離」適齡兒童入學。

本市戶籍的集體戶口適齡兒童參照居住地登記入學辦法就讀。

未被民辦小學錄取的適齡兒童,教育局根據第一批公辦小學驗證和已分配入學的實際情況,再依據本《意見》第二部分「入學原則與安排」的政策細則,以本市戶籍人戶一致優先、同類排序靠後(比如同屬人戶一致類,即排在此類靠後)為原則,安排進入公辦小學就讀。

長寧區

根據生源、學校分布情況,均衡配置教育資源,確定各校對口招生入學範圍與招生計劃,統籌兼顧,合理安排。班額原則上不超過 40 人,接納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的學校,可適當放寬班額。

未被民辦小學錄取的適齡兒童,以本區戶籍人戶一致優先、同類排序靠後為原則,按照有關學校招生排序細則安排入學。

虹口區

學校應按區教育局確定的相對就近入學招生範圍和招生計劃,按照「相對就近、免試入學」的招生原則,招收轄區內符合入學條件的適齡兒童入學。

本區「人戶一致」的適齡兒童,當公辦小學報名人數大於招生計劃數時,學校根據適齡兒童與戶主關係、房產情況、戶籍遷入時間等要素排序安排入學。未被民辦小學錄取的適齡兒童,根據第一批公辦小學驗證和已分配入學的實際情況,以本區戶籍人戶一致優先、同類排序靠後為原則,按照相關學校招生細則安排入學。未能對口入學的適齡兒童將統籌安排相對就近的公辦小學就讀。

選擇申請在居住地就讀的人戶分離適齡兒童,按照「人戶一致優先」原則,先安排戶籍地與實際居住地一致的適齡兒童就近入學,再根據報名人數和已分配入學情況,統籌安排「人戶分離」適齡兒童入學(「人戶分離」適齡兒童入學實施細則另行制定)。

本區集體戶籍適齡兒童參照居住地登記入學辦法就讀。居住本區廉租房的適齡兒童可憑戶口簿及相關居住證明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記就近入學。

來滬人員隨遷子女入學安排。報名信息核對通過的,按照《上海市居住證》且積分達到標準分值、持本區房產證情況、《上海市居住證》《上海市臨時居住證》《就業失業登記證》年限等先後順序,統籌安排隨遷子女入學。

未被民辦小學錄取的適齡兒童,根據第一批公辦小學驗證和已分配入學的實際情況,以本區戶籍人戶一致優先、同類排序靠後為原則,按照相關學校招生細則安排入學。未能對口入學的適齡兒童將統籌安排相對就近的公辦小學就讀。

浦東新區

2018年,新區將繼續按照「戶籍地與居住地一致優先」的原則,優先安排戶籍地與實際居住地(具備相應的房產證)一致的適齡兒童就近入學。如對口招生區域內登記入學適齡兒童網上報名公辦小學人數超過學校招生計劃數,區招辦將按照適齡兒童戶籍遷入時間先後排序安排入學,超額部分作統籌安排。

「戶籍地與居住地一致」適齡學生:按學生本區常住戶籍所在地地址安排對口入學。戶主須是學生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之一,且房產證產權人須為戶主本人(全部或共同共有產權);學生本人為戶主的,房產證產權人須為學生本人或其父母(全部或共同共有產權)。戶籍遷入日期、產證上的登記日期截止為2018年4月23日,辦理入學手續截止日為2018年6月30日。

本市戶籍、人戶分離(居住地具備相應房產證)的學生:待區域內「戶籍地與居住地一致」學生安排後,視學校招生情況,按房產證地址就近安排公辦學校,房產證產權人須為學生父母或其本人(全部或共同共有產權)。產證上的登記日期截止為2018年4月23日,辦理入學手續截止日期為2018年6月30日。本市戶籍居住在本區廉租房的適齡兒童、少年參照本條安排入學。

本市外區戶籍、人戶分離(居住地無相應房產證)的學生:本市外區戶籍的適齡兒童、少年確有困難,不能在戶籍地入學,憑街(鎮)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出具的《本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居住登記申請回執》申請在本區就讀的,按居住地統籌安排入學。

此外,來滬人員隨遷子女、動遷戶子女,以及港、澳、台及外籍適齡兒童、少年政策詳見文件。

未被民辦小學錄取的適齡兒童,根據公辦小學第一批驗證和已分配入學的實際情況,以「戶籍地與居住地一致優先」、同類排序靠後為原則,由區招辦按照當年度區、校招生政策和細則安排入學。

楊浦區

區教育局根據登記入學人數和學校資源分布情況在區域內統籌安排本市戶籍「人戶分離」適齡兒童、少年入學。如登記入學的學生數少於學校招生計劃數時,按照「就近對口入學」的原則,安排學生進入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就讀;如登記入學的學生數大於學校招生計劃數時,按照「戶籍地與居住地一致優先」原則,先安排戶籍地與實際居住地一致的適齡兒童、少年,再統籌安排本市戶籍「人戶分離」的適齡兒童、少年入學。3月16日楊浦教育網公示「楊浦區本市戶籍「人戶分離」適齡兒童入學實施細則」。

本市集體戶籍適齡兒童參照居住地登記入學辦法就讀。本市戶籍居住廉租房的適齡兒童可憑戶口簿及相關居住證明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記入學,由區教育局安排就近入學。

未被民辦小學錄取的適齡兒童,以本區戶籍人戶一致優先、同類排序靠後為原則,根據第一批公辦小學驗證和已分配入學的實際情況,按照2018年區招生政策和學校排序細則安排入學。

閔行區

2011年9月1日-2012年8月31日出生的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區教育局根據「戶籍地(戶主為直系親屬或本人)與居住地(產權人為直系親屬或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一致優先」的原則,先安排該類對象就近入學。當報名人數不超過學校招收計劃數時,安排就近入學;當報名人數超過計劃數時,按照適齡兒童戶籍遷入時間先後排序安排入學,超出部分實行區域範圍內校際間統籌安排就讀學校。

對本市戶籍「人戶分離」的下列三類對象,原則上安排就近入學。

1.本市戶籍因市政動遷、由動遷辦安置在閔行區的,憑本市戶籍、市政動遷安置協議等,在安排「戶籍地(戶主為直系親屬或本人)與居住地(產權人為直系親屬或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一致」適齡兒童入學後,參照上述操作。

2.本市戶籍配住廉租房家庭的適齡兒童,憑戶口簿、《本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居住登記申請回執》、配住廉租房居住協議等,在安排完成「人戶分離」第一類規定情況入學後,參照上述操作。

3.本市外區戶籍但持閔行區房產證(產權人為父母或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的適齡兒童,在解決第二類規定情況入學後,參照上述操作。

持有效期內《上海市居住證》且積分達到標準分值人員的同住子女,參照本市戶籍人戶分離居住地入學政策。若居住證地址與閔行區房產證(產權人為父母或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一致,憑積分達標的上海市居住證、戶口簿、房產證及適齡兒童有效期內的《上海市居住證》、《上海市臨時居住證》或《居住登記憑證》,在解決第三類規定情況入學後,參照上述操作。

2018年需統籌的若干區域分組情況:

小學部分:

實驗小學(莘松校區)、實驗小學(春城校區)、實驗小學(景城校區)、實驗小學(畹町校區)為一組

明強小學(東校區)、明強小學(西校區)、明強二小、黎明小學、七寶實驗小學、航華二小為一組。

平南小學、平南小學(平吉校區)、日新學校、平陽小學、古美學校(小學部)為一組

田園外小(金都校區)、田園外小(銀都校區)、田園二外小、顓橋小學、君蓮學校(小學部)為一組

初中部分:

莘光學校(初中部)、莘松中學(春申校區)、莘松中學(莘松校區)、基地附中、康城學校(初中部)為一組

明星學校(初中部)、龍茗中學為一組

七寶二中、七寶實中、航華中學、航華二中、七寶三中為一組

顓橋中學、君蓮學校(初中部)、北橋中學為一組

未被民辦小學錄取的適齡兒童,根據第一批公辦小學驗證和已分配入學的實際情況,按照當年度區、校招生政策和細則安排入學。

普陀區

區教育行政部門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人戶分離」適齡兒童入學實施細則,先安排戶籍地與實際居住地一致的適齡兒童就近入學,再在區域內統籌安排「人戶分離」適齡兒童入學。3月16日前,區教育行政部門公布本市戶籍「人戶分離」適齡兒童居住地登記入學實施細則。

本市戶籍的集體戶口適齡兒童參照居住地登記入學辦法就讀。

本市戶籍居住廉租房的適齡兒童,可憑戶口簿及相關居住證明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記入學,由區教育行政部門安排就近入學。

來滬人員隨遷子女由父母帶領適齡兒童,攜帶入學條件所述有效證件、《入學信息登記表》、戶口簿、《房地產權證》、預防接種證等證件,到教育行政部門指定的驗證點進行驗證,並根據《普陀區來滬人員隨遷子女的入學條件及程序》的規定執行。

未被民辦小學錄取的適齡兒童,根據第一批公辦小學驗證和已分配入學的實際情況,以「本區戶籍人戶一致優先、同類排序靠後」為原則由區教育行政部門按照區、校招生政策安排入學,2018年6月2日-3日為全市公辦小學第二批驗證日。

寶山區

按照「戶籍與居住地一致優先」原則,先安排戶籍地與實際居住地一致的適齡兒童就近入學,再在鎮、街道(學區)內統籌安排「人戶分離」適齡兒童入學。3月16日,本區公布本市戶籍「人戶分離」適齡兒童入學實施細則。

在本區辦理的本市戶籍的集體戶口或公共戶口內適齡兒童在實際居住地申請就讀,按照人戶分離適齡兒童居住地申請就讀的辦法,統籌安排入學。

凡居住廉租房的本市戶籍的適齡兒童可憑戶口簿及相關居住證明到居住地登記入學,在居住地統籌安排對口入學。

未被民辦小學錄取的適齡兒童,根據第一批公辦小學驗證和已分配入學的實際情況,以本市戶籍人戶一致優先、同類排序靠後(比如同屬人戶一致類,即排在此類靠後)為原則,由相關學校按照該原則制定招生細則安排入學,細則在學校網站上公布。

嘉定區

優先安排戶籍地與實際居住地一致的適齡兒童、學生就近入學;再根據登記入學人數和學校資源分布情況在區域內統籌安排符合條件的「人戶分離」適齡兒童和學生入學。統籌安排順序如下:

1.居住地為其直系親屬或本人相應的房地產證地址。

2.居住地為其直系親屬或本人的租房地址。

3.若上述1或2的條件相同,則根據房地產證辦理時間先後和租房居住的時間長短排序。

報名民辦小學未被錄取的適齡兒童,根據第一批公辦小學驗證和已分配入學的實際情況,以「本區戶籍人戶一致優先、同類排序靠後」的原則,由區教育局和相關街鎮按照當年度區、街鎮招生政策和細則安排入學。

第一批驗證:5月19日-5月20日為嘉定區公辦小學驗證日。各小學對已取得《小學入學信息登記表》、入學驗證通知簡訊或「入學報名系統」查詢結果的適齡兒童以及家長的證件進行現場核對。

第二批驗證:6月2日-6月3日為嘉定區公辦小學、民辦隨遷子女小學的驗證日。各小學對已取得《小學入學信息登記表》、入學驗證通知簡訊或「入學報名系統」查詢結果的適齡兒童以及家長的證件進行現場核對。

報名民辦小學未被錄取的適齡兒童參加第二批驗證。

松江區

切實做好本區適齡兒童戶籍與居住地情況信息統計工作。依據生源分布情況,結合本區教育資源情況,按照「免試就近入學」的原則,確保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接受義務教育。

做好跨區本市戶籍「人戶分離」適齡兒童居住地登記入學工作。具有本市戶籍的適齡兒童確有困難不能在戶籍地入學的,憑街鎮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出具的《本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居住登記申請回執》(截止日為4月23日),申請居住地登記入學。區教育考試中心結合本區實際,先安排戶籍地與實際居住地一致的適齡兒童就近入學,再在區域內統籌安排「人戶分離」適齡兒童入學。

本區戶籍的集體戶口適齡兒童參照居住地登記入學辦法就讀。本區戶籍居住廉租房的適齡兒童可憑戶口簿及相關居住證明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記入學,由區教育考試中心統籌安排入學。

未被民辦小學錄取的適齡兒童,根據第一批公辦小學驗證和已分配入學的實際情況,由區教育考試中心按照「本區戶籍人戶一致優先」、「同類排序靠後」的原則統籌安排入學。

金山區

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入學安排

(1)居住地在本區且「人戶一致」的適齡兒童、少年根據其居住地所在的街鎮對口安排小學、初中入學。

居住地在石化城區、朱涇鎮等招生區域內且「人戶一致」的適齡兒童、少年按照小學、初中對口招生入學方案實施;居住地在其它鎮且「人戶一致」的適齡兒童、少年升入所在鎮小學、初中,一個鎮有兩所及以上小學、初中的,按撤鎮前的學區對口升入小學、初中。

(2)居住地在本區但非「人戶一致」的適齡兒童、少年根據其居住地所在的街鎮由教育局統籌安排入學。

持本區戶籍且在居住地有房產者:學生本人持本區戶籍且學生本人或其直系親屬在居住地有自購房產。

持本區「居住登記回執」且在居住地有房產者:學生本人在本區無戶籍但持有《本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居住登記申請回執》且學生本人或其直系親屬在居住地有自購房產。

持本區戶籍或「居住登記回執」而無房產者:學生本人在居住地持有本區戶籍或《本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居住登記申請回執》以及學生本人或其法定監護人持有效的「租賃房合同」等,但在居住地學生本人或其直系親屬無自購房產。

其他符合條件者。

以上情況均要根據實際居住年限的長短等因素統籌安排。

隨遷子女入學安排

根據轄區內公辦學校學位數,統籌安排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入學。

(1)對符合基本條件的隨遷子女,如果本人或其法定監護人持有本區自有住宅類產權房的,在住宅類產權房所在地統籌安排進入公辦學校入學。

(2)對符合基本條件的隨遷子女,如果本人或其法定監護人在本區沒有住宅類產權房,只有租賃房的,在公辦教育資源緊缺的情況下,統籌安排進入周邊的公辦學校就讀。

(3)隨遷子女本人持有投靠類居住證者,在統籌安排時優先。

(4)隨遷子女父母一方持有有效期內的《上海市居住證》且積分達到標準分值(120分)者,在統籌安排時優先。

未被民辦小學錄取的適齡兒童,教育局根據第一批公辦小學驗證和已分配入學的實際情況,再依據本《意見》第二部分「入學原則與安排」的政策細則,以本市戶籍人戶一致優先、同類排序靠後(比如同屬人戶一致類,即排在此類靠後)為原則,安排進入公辦小學就讀。

奉賢區

本市戶籍適齡兒童按居住地(以《上海市戶籍人員居住登記申請表(回執)》為準)登記入學,憑戶口簿原件、房產證、《本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居住登記申請回執》、預防接種卡等相關證件辦理入學登記手續,由區教育局按照以下順序統籌安排入學:

1、居住地產權人為本市戶籍適齡兒童父母或本人,並擁有全部產權;

2、居住地產權人為本市戶籍適齡兒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並擁有全部產權;

3、居住地產權人為擁有部分產權的本市戶籍適齡兒童直系親屬或本人,

4、居住地為租賃房;

當居住地登記報名的適齡兒童人數超過學校招生計劃人數時,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具備相同條件安排順序以房產證辦理時間長短為依據。

本辦法僅適用2018學年第一學期一、六年級新生入學,其他年級按相關學籍管理辦法執行。

未被民辦小學錄取的適齡兒童,根據第一批公辦小學驗證和已分配入學的實際情況,由區教育局按照當年度區招生政策和細則安排入學。

青浦區

義務教育階段城區學校安置細則

安置秩序如下:

1.本市戶籍:戶籍與房產證權利人相一致

2.本市戶籍:戶籍與房產證權利人不一致,直系房產

3.本市戶籍:戶籍與房產證權利人不一致,直系戶籍

4.非本市戶籍:積分達標(120分)且城區內有直系房產

5.本市戶籍:戶籍與戶主非直系,房產為非直系

6.非本市戶籍:積分達標(120分)但城區內無房產

7.非本市戶籍:城區內有房產但積分不達120分

8.非本市戶籍:符合上海市入學條件,無房產且積分不達120分

以上幾類情況都要根據學校招生計劃數及入學信息登記人數的實際情況予以統籌安排。

人戶分離實施細則

戶籍與房產證權利人相一致(戶主為學生本人或直系親屬且戶籍於2018年4月23日之前遷入的;同時,房產證權利人為學生本人或直系親屬的,且於2018年4月23日之前辦理的)的本市戶籍適齡兒童,根據區教育局劃定的學區歸口入學。

當居住地登記報名與戶籍一致的適齡兒童、少年人數未達到學校計劃招生人數時,按照以下順序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辦理入學登記。

(1)房產證權利人為適齡兒童、少年本人或父母的,且於2018年4月23日之前辦理的;

(2)房產證權利人為適齡兒童、少年父母之外的其他直系親屬的,且於2018年4月23日之前辦理的;

(3)戶口戶主為適齡兒童、少年本人或父母的,且於2018年4月23日之前遷入的;

(4)戶口戶主為適齡兒童、少年父母之外的其他直系親屬的,且於2018年4月23日之前辦理的;

(5)戶口戶主為適齡兒童、少年旁系親屬的,且於2018年4月23日之前遷入的;

(6)其他情況。

以上幾類情況都要根據戶籍或實際居住的年限長短等實際情況予以統籌安排。

未被民辦小學錄取的適齡兒童,按照本區戶籍人戶一致優先、同類排序靠後的原則,安排進入經第一批公辦小學驗證和已分配入學尚有餘額的學校,額滿為止,超出部分由區教育局相關部門按照區、校招生政策和細則安排入學。

崇明區

排序細則

1.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少年的居住地與戶籍所在地一致,且戶主為直系親屬或學生本人。

如對口招生區域內「戶籍地與居住地一致」登記入學適齡兒童網上報名公辦小學人數超過學校招生計劃數,將按照取得房屋產權時間先後排序安排入學,額滿為止。

經第一批公辦小學驗證和已分配入學,尚有餘額時,報民辦小學未被錄取的,按照取得房屋產權時間先後再次排序,額滿為止。超出部分由教育局統籌安排入學。

2.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少年的居住地址與戶籍地址不一致,居住地產權人為學生父母或本人,並擁有全部產權。

3.適齡兒童、少年的居住地與其寄居在三代以內旁系親屬處的戶籍地址相一致(三代是從學生開始計算為一代的三代)。

4.適齡兒童、少年的居住地與其父母的租房地址相一致;

5.其他情況。

以上情況均要根據居住地學校學額情況和學生實際居住年限的長短等因素在區域內統籌安排,在同一地址居住戶內三年內原則上只有一次同校入學機會(二孩除外),同時還須經過教育局審核。

未被民辦小學錄取的適齡兒童,根據第一批公辦小學驗證和已分配入學的實際情況,根據《2018年崇明區本市戶籍適齡兒童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實施細則》安排入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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