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股不同權,在中國有可能實現嗎?

對於普通股票,同股同價,一股一票,同股同權,在我國公司法中,這些語句對很多人來說十分熟悉。或者說已經是形成了一個先入為主的主觀印象。看到股票,腦子裡自然就會想到,有多少股票,就有多少表決權嘛!實際上,排除優先股等不說,普通股票是有可能同股不同權的。

我國資本市場對同股不同權的關注隨著阿里巴巴2014年赴紐約證券交易所上市達到了一個新高潮。我們不禁在想,為什麼美國資本市場會接受同股不同權的股權結構,而我國目前卻不接受?在中國資本市場上,未來實現同股不同權的空間大不大?

1.什麼是同股不同權?

這裡強調一下,這裡的同股,指的是普通股,而不是優先股。在說同股不同權之前,我們先來看看一般而言股權中的「權」究竟有哪些——一般而言,股權中有兩種權,一種叫經濟性權利,股東獲得公司分紅派息的權利;一種叫參與性權利,主要體現為表決權,當然參與性權利還有其他的權利,比如知情權,但主要還是體現在表決權上。那麼,同股不同權,主要指的就是同一份股份,股東對現金流的權利和表決權的配置不成比例。比如我的普通股佔比25%,但實際上我的表決權達到了75%,這就是同股不同權的一個活生生的例子。當然,當普通股面向投資者出售時,如果裡面的權利由於種類的不同而配置不同,實質上就可以看成是不同種類的「商品」,那麼不同的「商品」對應而生的就是不同的價格,這時候就產生了「同股不同價」。

同股不同權有什麼積極影響呢?通常意義上,它有利於加強創始人對公司的控制權,防止外部融資之後的控制權稀釋,這對那些家族企業意義尤甚。一旦創始人可以保持對公司的控制,那麼他就可以更加專心地投入到公司的運營決策中,減少公司內部的爭鬥,提高決策效率。此外,創始人基於實業角度,會更注重長遠的投資,而假如外部投資者話語權較大的話,可能會對長遠投資引發的短期大量現金流出比較敏感。

當然,從保護投資者的角度來看,同股不同權也會產生一定的消極影響。在同股不同權的制度之下,公司的一小部分所有人擁有幾乎難以撼動的控制權。這時候,這種控制權會帶來代理成本。這一小部分所有者可以利用這種控制權將公司的資源用於追求更多的私人消費,按照自己的偏好制定經營戰略,塑造個人聲望。甚至可以利用這種控制權進行關聯交易,轉移公司財產。比如我在公司A只有25%的股份,按理說我只有25%的利潤分配權,但因為同股不同權有75%的表決權,這時我在公司B有100%的股權,那我理論上是不是有動機利用這75%的表決權,通過各種手段,比如簽購買合同等方式將利潤轉移到公司B?當然在現實中由於多種機制的約束,這種情況可能需要進一步多維度地去討論。但只要代理人有過度的控制權,損害其他股東的情況就是我們不得不考慮的一種可能性。

2.我國大陸相關的法律規定

同股不同權聽起來是不是很顛覆三觀?因為我國公司法堅持的是同股同權、同股同價的大原則。《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條關於股份有限公司的規定:股東出席股東大會會議,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決權。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沒有表決權。 第四十二條關於有限責任公司的規定: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規定的除外。在這種法律環境下,我們長期的思維定勢里就一直認為同股就該同權。當然,我國公司法對同股同權這一大原則還是有一定程度的「鬆綁」的,具體體現在有限責任公司這一塊——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規定的除外。這一規定允許有限責任公司的章程里自己約定表決權比例,也就是說在有限責任公司里出資可以與表決權不成比例。在實務操作中,我國法院也認可了有限責任公司的這種做法。但是,我國股份有限公司還是堅持適用同股同權的原則。由於我國公司申請在大陸IPO上市時都必須轉為股份有限公司,所以在中國大陸資本市場上,適用的仍是同股同權的原則。

3.同股不同權有沒有可能在中國大陸資本市場上出現?

有可能出現,但筆者認為目前可能性不大。如果同股不同權制度想在中國落地,最重要是中國資本市場要有成熟的要件去應對代理問題——即控制人有可能利用控制權和信息不對稱來損害其他投資者的利益。就目前看來,中國資本市場缺乏孕育同股不同權制度的土壤。

首先是缺少更成熟的約束機制。在中國大陸,在三板市場不發達的情況下,融資的主體主要在A股市場,雖然通過核准制在IPO階段進行篩選,但即使通過IPO也並不意味著公司就是「乾乾淨淨」的。近幾年來看,為了順利IPO進行會計造假的公司前赴後繼——綠大地、萬福生科、海聯訊……除了在IPO階段造假,A股上市公司也有像南紡股份、華南生物、蓮花味精這樣為避免業績虧損而財務造假的,此外還有珠海中富、創興資源重組收購資產評估財務造假的,還有通過關聯交易造假的,這從反面說明A股上市公司的代理問題並沒有得到很好的制度約束。

其次是缺少更成熟的市場投資者。中國A股投資者以散戶為主,機構投資者僅佔了10%左右。這不可避免造成了投資者總體成熟度水平偏低。由於散戶化的特徵,中國投資者的投資更偏感性,更容易被能夠講故事的公司吸引;而在美國,機構投資者是主要投資力量,有著更嚴格的選股要求,比如盈利能力,成長空間,盈利模式是否具有可持續性,是否形成行業壁壘等,投資邏輯更為理性。由於中國投資者成熟度的偏低,自主甄選鑒別公司能力較弱,抵抗面對同股不同權帶來的代理風險的能力值得懷疑。

再而是公司內部治理規範程度有待提高。私募基金資深投資人邱國鷺,在《投資中最簡單的事》中說過:「我認為中國2500家上市公司中,偉大的公司肯定只佔了個位數。A股2500家公司中有2000家是垃圾公司,剩下的500家中可能有400家是普通公司,100家可以算是優秀公司,而在這100家中大概有10家是偉大公司。在這種情況下,你覺得自己有能力把這10個左右的偉大公司找出來么?」「垃圾公司」的大量分布下A股代理問題較大,這使得同股不同權能否在中國大陸順利實施畫上一個大大的問號。

當然隨著我國資本市場制度的日益健全,投資者的逐漸理性,我國公司內部治理的日益規範,或許真的有一天同股不同權這項制度在我國大陸開始具備了生長的土壤。

4.引申:中國香港資本市場為同股不同權開綠燈

在當年不允許阿里巴巴在香港採用雙重股權架構上市而錯失阿里巴巴這樣的優質公司之後,港交所也在反思這一政策的後果,並開始討論可能的改革方案。2017年6月16日,港交所關於設立創新板以及檢討創業板的市場意見引起市場的廣泛關注,尤其是科技創新行業的人士。根據文件提議,港交所擬設立創新板,吸引香港目前的市場機制並不接受的有以下一項或多項特點的新經濟公司,包括尚未有盈利的公司、採用非傳統管治架構的公司及擬在香港做第二上市的中國內地公司。這意味著,同股不同權在中國的香港地區得到了允許。

這一新政將吸引三類公司,一是希望同股不同權的科技公司;二是未能盈利的高成長性企業,比如滴滴、美團、餓了么、ofo等行業「獨角獸」;三是是目前A股市場對再融資的要求越來越嚴格的企業,它們再融資、併購受阻,二次掛牌後,香港市場提供境外融資,拓寬了境外融資渠道,資金可以用來併購境外主體,將使得許多跨國併購行為得以順利開展,也有利於境內上市公司國際化,提高國際品牌知名度。而這,將增強未來中國香港資本市場面對中國大陸資本市場的差異化競爭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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