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分手與未生育的離婚有什麼區別?
一紙婚書罷了,但發現很多人對於離過婚的人,尤其是離婚女人,總是戴著有色眼鏡,但對有過同居分手經歷的未婚人士卻沒有那麼忌諱了。想不通未生育的離婚和同居分手有什麼差別?
試吃的零食與拆了包裝的零食之間的區別。
兩個人的婚姻並不只是兩個人的結合,而是兩個家庭的結合。離婚傷害到的人太多太多了,如樓上所說,既然都已經結婚了,說明肯定是經過深思熟慮的。同居就不同,兩個人戀愛,愛到一定程度想黏在一起一拍腦就同居了,熱情過後分手頂多就是自己傷心一下,朋友嘆息一下。
實質一樣,名義又不同。一個受法律法規調整;一個屬於人生自由基本權利。受法律保護一方,離(結)婚將登記在案,有結婚(離婚)兩證,還會伴隨財產分割,有子女,還會涉及撫養費,撫養權等問題。而不受法律保護的那方,如果真出問題,也只是民事糾紛,不受法律調整。
一張紙....
上車不想買票,上錯了車退票。前者給了自己一段婚姻,後者給大家看了一段故事。
前者不願將就,後者不能將就
超過5年他就能拿著一紙法律文書找你分錢了
大概就是這樣。。。其實我覺得是一樣的。
同居分手,只要我把門鑰匙換一下就可以把你趕出去。而且不論我為什麼離開你,都無所謂誰背叛誰(沒簽合同,何來毀約?)。沒有人會為你說話。即使訴到法院,財產分割也不會向著你。
離婚,那就必須經過你和家人的同意,得七大姑八大姨地去扯淡。扯不清楚的話就必須說服法官,還要有感情破裂的證據。之後還會看我是否有過錯,然後法官會劃分財產,如果你離婚後會陷入困窘,法官還會判我支付扶養費。
類比一下工作不簽勞動合同,和工作簽了勞動合同的區別。不論如何,老闆想轟你走人你都會處於劣勢,但是有沒有合同,你的下場的差別,那是大大的。。。。。。好吧,作為一個同居被分手的女生表示,感覺就像離了一次婚。但同居三年對天發誓,沒有發生關係。因為前任連和我結婚的膽都沒有,所以也不會發生關係。但心理上,我不知道是不是以後相親要不要告訴別人同居了然後被甩了然後我們沒那啥。感覺太荒繆……
這個問題想答一下
諸多元素造成的區別不同
包括但不限於 傳統觀念 法律認同 社會規則
說白了還是想法看法
一件事是無屬性的 怎麼看它 它就是什麼
首先
同居和結婚內核無異
區別在於 法律不保護
社會認同價值不同
同居是可以小範圍曝光和隱藏的「醜事」
離婚是很難隱瞞的
離婚也給他人視角
一種 (殘次品) (她自己哪兒不好)的基本評判
中國是好面子的 離婚是眾人皆知的一種「丑」
三大姑八大姨街坊鄰居們又是好事的主
難怪離婚
畢竟以前離過婚
哎 你知道嗎 那個小張以前離過婚 嗨 我給你們說啊 還不是因為她之前balabala
人言可畏
碰上開明的家庭還好 碰上不開明的家庭 嘖嘖嘖
為什麼用她 不是他呢
講道理來說 在當今的中國 男人離異和女人離異的價值判定有天壤之別 並不是沾沾自喜 只是描述事實
這個話題攤開說就大了去了
又要說到 為什麼承受了大半輩子女權不平等的女性 奴化的繼續行使並支持著這套男權社會觀念給下一代 相煎相傷呢
又要說到
情侶間巫山雲雨
同居中魚水之歡婚姻里濃情似蜜都是一個行為 它們的區別
攤子太大了
同居和結婚區別 說大 大不到哪去
說小 也小不了多少
大家自行判定 總之 有區別就對了!心理上有所不同,但生理上都是一樣,都是做男女之事,但是no zuo no die,每個人都應該為自己的行為負責,男的好一點,女的如果同居分手的話,再找老公
同居只是也許僅僅是兩人的事情,很多時候雙方父母都沒見過。但結婚再離婚就不同了,雙方父母的面子問題也是阻止離婚的一個障礙。
差別在於你同居之後分手補個處女膜還可以裝純,離婚就不行。再說了,既然結婚了就說明已經考慮好了要白頭偕老了,中間又離婚,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看出態度問題。出了問題是修還是換。我覺得現在對離婚女人有歧視也部分降低了離婚率,不然我覺得還能折騰更歡,受傷的可能不是自己而是你的家人、朋友、關心你的人。
要不是現在社會對離異女人的另類看法,那麼能作的女人,離婚率更可怕……
這跟中國人傳統思想有關,想想以前同居、婚前性行為也是很忌諱的,如今,人們逐漸接受。
還有一點,如果兩個人同居能過一輩子那為什麼要去結婚呢?這也是和國人的思想有關係,結婚就代表了兩個人定下來,是要過一輩子的,是經過深思熟慮的,但同居僅僅是兩個人住在一起了,可能昨天認識今天就住一起了,本身就有分手的可能性存在。
這導致了離婚就相當於把一輩子的事兒攪黃了,從人品上看,這人就有問題。這也是傳統思想作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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