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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養法律思維有哪些好的書籍?

最好是有趣又深刻的書籍,國內外都可以。


強烈推薦迪特爾·施瓦布的《民法導論》。

看看德國人是怎麼寫民法教材的,再看看我們的教科書。我們有很多有學問的學者,他們的學術能力很強,但可惜他們未必會寫教材,這就導致了我國很多教科書讀起來十分枯燥乏味。

而這本民法導論,真的是寫得深入淺出,便於理解,尤重思維過程的解讀,讀來不忍釋手。

強烈推薦。

上面推薦的王澤鑒老師的書,你如果是法學碩士,可以看看,如果是法律碩士,建議緩緩。書很好,但是不適合從無到有培養法律思維。

劉燕老師的書我沒看過,但課聽過,不說了,服。

她最初是理工科的吧?半道出家做法學,課講得是真好,生動活潑,節奏明快。跟學生的互動,尤其是引導式提問做得特別好。號稱北大法學院智商No.1吧?

想來她的書也很好看才對。

其他的,可以看看翻譯書籍,比如公正、言論的邊界,或者最高院何帆老師翻譯的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的傳記都很有趣,算是法律思維入門的好書吧。

拋磚引玉。


「法律」博大精深,在各個方向上都有不可多得的好書。

我沒考過法律研究生,推薦的書對於法律研究生應試可能不大有用,但對培育「法律思維」——或者更準確地說,對培育「法律人的思維」——可能還是有些幫助的。

先推薦三本,為什麼是這三本呢?因為一看到這個問題,思維瞬間穿越了法律入門十年來讀過的茫茫書海,最先浮出海面的就是這三本——它們和它們的作者確實塑造和改變了我的法律思維。

No.1 《憲法學導論》(by 張千帆)

簡評:顛覆性的一本書,說它改變了我的價值觀也不誇張。名為憲法學導論,實為中國版的權利宣言。

No.2 《公司法論》(by 施天濤)

簡評:公司法律師的Bible,用極為精準的語言和極為乾貨的文字,對2006年版公司法進行了台前幕後大揭秘、古今中外大串聯。一共買了五本,辦公室放一本,家裡放一本,翻爛了一本,泡水了一本,還有一本切掉掃描成電子版放iPad里了。

No.3 《會計法》(by 劉燕)

簡評:遙想當年坐在課堂上,劉燕老師第一句話就是:我們這門課本來想叫《面向商務律師的財務會計》,但名稱沒通過法學院審批。但書里的貨確實非常適合法律人培育財務會計思維——似乎有點偏題,但執業經年以來有一個感想,法律思維一定要弄清法律背後的邏輯,政治邏輯、商業邏輯、思維邏輯、甚至是歷史邏輯。所以雖然文不對題,但也推薦一下。看看再沉澱一會兒還能再從腦中書海里浮出哪些書:)


大部分答主推薦的基本都是深刻的,題主問的是深刻和有趣的,符合這一條件的我就推薦一本,《洞穴奇案》

以下為內容簡介:

五名洞穴探險人受困山洞,水盡糧絕;為了生存,大家約定抽籤吃掉一人,犧牲一個以救活其餘四人。威特摩爾是這一方案的提議人,不過抽籤前又收回了意見,其它四人卻執意堅持,結果恰好是威特摩爾被抽中。獲救後,這四人以殺人罪被起訴……這是美國法理學大家富勒1949年提出的假想公案,富勒還進一步虛構了五位大法官對此案的判決書。這一公案後來成了西方法學院學生的必讀文本。1998年,法學家薩伯延續了富勒的遊戲,假設五十年後這個案子有機會翻案,另外九位大法官又針對這個案子各自寫出了的判決意見……本書兼收了富勒和薩伯兩人共十四個觀點,藉以形象地反映了20世紀各個流派的法哲學思想。

基本對於法學入門者和非法學的同學,這本書都是十分值得一看的,至少對於各類法律思維和法學流派有了個框架性的了解。其中各類觀點的交鋒也是十分精彩的。


簡單地回答可以列舉:

英格博格·普珀的《法律思維小學堂》

鄭永流的《法律思維階梯》

楊仁壽的《法學方法論》

卡爾·恩吉施的《法律思維導論》

黃茂榮的《法學方法與現代民法》

卡爾·拉倫茨的《法學方法論》……

法律思維是一種技術?

但是這樣的問題和這樣的回答,都有很強的誤導性,容易讓人以為:「法律思維」是一種技藝/技術,一套操作化標準化的工序,一種可以經過簡單自學或培訓就能掌握的技能,所以看了相關的書,做了大量的練習,法律思維就形成了。

法律人的思維

然而,法律思維是法律人的思維方式,而不是「普通人」思考法律問題的思維。法律人是一群有信仰(法律精神),抱持理想(正義),信奉一套特殊而永恆的價值理念(法治),在這樣的精神主導之下從事專門法律工作,處理法律工作的職業共同體。他們所使用的獨特的思維方法,才是法律思維。因此,法律思維,與法律教義學,進而與法哲學,法治信條、法律精神,都是緊密相連、互相嵌套而不可分離的。法律人不只是法律工匠(最低等意義上的法律人),法律思維不是法律技藝(蘇力所認為的)。

沒有技術意義上的法律思維

從這個意義上說,沒有所謂一種獨立的,與其他思維方式可區隔的法律思維的存在,法律思維是法律人自身整體素質養成(與法律精神一道)的產物,不可能通過簡單培訓獲得。

合格的法律文本

那麼這樣回答更合適一些:所有合格的(或者加上優秀)法學著作,以及合格(優秀)的法律文書,都是合格/卓越法律思維的作品,所以閱讀這樣的法律文本,就是培養法律思維的最佳途徑

所謂合格,第一是合乎邏輯,第二是在法律教義學的意義上是獨立、圓滿而成體系的。

就法學著作而言,比如刑法學張明楷的著作,民法學的王澤鑒,憲法學的張千帆等等,上面幾位答者也給出了很好的推薦理由;就法律文書而言,可以首先排除中國大陸的大部分判決,因為它們不充分說理,沒有闡明法律思維的推理過程;最好的應該是直接去讀英美判例的原文(而不是精彩段落的節選)然後是台灣地區法官的判決。

讀什麼書對法律思維有害?

這樣問題似乎就變成太空泛的問題「有哪些好的法學著作?」,所以與其討論看什麼書對培養法律思維有益,不如想想不該看什麼書,什麼書對法律思維是有害的。

我能想到的,第一是司法考試教材。

中國的司法考試模式是標準化的,而法律思維恰恰是開放式、論辯性、反對統一答案的,所以這類書只能用來考試,不能當做法學著作來看,更不能當成有效的法律淵源來引用。通過司考之後就應該跳出考試思維去分析法律問題,把考試思維應用於實踐,很容易形成教條化的思維方式。

第二是馬克思主義法理學教科書。

即張文顯、孫國華等主編並被主流法理學教科書照搬的模式。理由是這樣的書不是我所說的合格的法學著作,它們並不是真正的法理學,而是思想政治的翻版,充滿了意識形態化的語言,階級分析經濟決定論的理念,以及所謂的辯證法,所以經常是不合邏輯的,而且沒有形成獨立於政治學科的法律教義系統。當然這些學者的其它著作可以選擇性地閱讀,如果它是合格的話,比如張文顯的《法哲學範疇研究》、《20世紀西方法學思潮研究》等。

第三是仍未去蘇俄化的部門法學教科書。

據我所知最典型的淪陷區就是中國大陸的刑法學,以高銘暄等主編的,代表權威通說的那些。理由同上。試舉一例(詳細的批評參見陳興良教授論著):通說教科書主張社會危險性論,這個概念本身是一個界定不清、大而無當的名詞,不符合邏輯的基本規範「概念清晰」,在解釋和運用的時候,配合辯證法,社會危險性成為一個或寬或松,可以人為操縱的工具性標準。比如通說一方面說凡是符合犯罪構成的就具有社會危害性,一方面又說正當防衛雖然表面上符合犯罪構成,但是實質上不具有社會危害性。凡是提出一些奇奇怪怪的類似於「一個方型的圓」、「一個實施家庭暴力的好丈夫」的法學觀點的,都是如此,要訓練法律思維就該遠離這類書籍。

作為一個曾經深受其害的人,想要提醒法科學生們,教條性的教科書,和司法考試書,只能用來考試,不能信以為真並奉為金規玉律,要成為真正的法律人,還是要在課堂和考試之外下功夫,最重要的是認同自己的獨特身份,像法律人那樣去生活,去思考。


何美歡老師以下書:

《理想的專業法學教育》

《論當代中國的普通法教育》

鄧峰

《公司法》

王澤鑒的天龍八部每一本都很經典。

這些書至少告訴你法學教育應該是怎樣。

國內法學院大多有大陸法系法學院通病,注重理論輕視案例教學,有的課甚至一學期沒有一個案例教學,以至於學生不明白除了猛看教科書和論著之外法學課還有什麼追求。其實本科生根本不需要看什麼法學論著,學會看到法律問題、運用所學去陳述和解決法律問題才是需要達到的第一目的,除非真是一條心往學術的路上走。

後來我一位老師的話總結的很精闢——法學沒什麼難的,都傳統邏輯三段論罷了:

hit the issue

apply the law

and reason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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