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金和清朝時期,蒙古族為啥那麼為滿族賣命?
看了很多網文和帖子,都說入關前滿族人口少,都打不過蒙古,最後卻莫名其妙的用和親讓蒙古人死心塌地的幫他們打仗了,而且是很聽滿族的話一個又一個的滅掉了自己的本族兄弟部落,後來入關後清朝征准格爾時,也是靠蒙古兵打敗的准格爾,那蒙古人為啥能打過滿人的情況下還甘願當奴才和炮灰那麼幫助滿人呢?
慣例回答問題之前先糾錯:
1、女真人人口少和打不打的過蒙古沒關係,因為此時的蒙古並不是一個統一體。清太祖統一女真後,請問一個1000人的蒙古小部落打不打的下來?一個接著一個呢?蠶食不是把全部身家都扔進去,蒙古其他部落很可能和這個部落有仇,和後金一起蠶食不行么?
2、清朝平定準噶爾汗國:
- 康熙二十九年,聖祖御駕親征,以裕親王福全出古北口、恭親王常寧出喜峰口。同年八月一日,清兵與準噶爾軍在烏蘭布通交戰,葛爾丹打敗;
- 康熙三十四年,撫遠大將軍費揚古由歸化城進發,揚威將軍舒恕、安西將軍傅霽、振武將軍孫思克由昆都倫啟程,是為西路軍。三月,康熙皇帝親率中路大軍,出獨石口。東路軍由黑龍江將軍薩布素,率盛京、寧古塔、黑龍江、科爾沁兵,沿克魯倫河西進。兩軍在昭莫多激戰,准兵大敗。
所以哪裡來的「靠蒙古兵打敗的准格爾」?
3、和親永遠不可能讓類似蒙古這樣的游牧民族聽話,你看到的結果是一系列軍事、政治、宗教等行動與制度的綜合結果。我給你列舉一下後金以及清朝對蒙古的軍事行動:
- 天命十一年四月初四,太祖努爾哈赤率軍征討喀爾喀巴林部,大獲全勝。
- 天聰二年,後金兵大破林丹汗於錫爾哈、錫伯圖、英湯圖一帶。
- 天聰九年,林丹汗之子額哲歸降皇太極,並獻上傳國玉璽。漠南蒙古遂被併入後金版圖,漠南蒙古各部向後金稱臣。
- 同年,皇太極將大批新獲蒙古降人與之前編入滿洲八旗的大部分蒙古佐領合編為蒙古八旗。
- 崇德元年四月十一日,皇太極稱帝,併兼任蒙古大汗。
- 康熙二十七年,準噶爾部首領噶爾丹乘機向喀爾喀大舉進攻,喀爾喀首領土謝圖汗等猝不及防,拒戰失利。經哲布尊丹巴呼圖克圖倡議,喀爾喀蒙古舉旗投清。
- 康熙三十年,聖祖親至多倫諾爾,舉行會盟儀式,史稱「多倫會盟」。漠南蒙古49旗王公、漠北蒙古各部之王齊集,康熙宣布喀爾喀蒙古實行旗制,漠北蒙古正式隸屬於清朝。
- 康熙三十四年 至 康熙三十六年,三征準噶爾,葛爾丹大敗,清朝徹底控制喀爾喀蒙古。
- 康熙五十九年,,清軍將準噶爾軍逐出西藏,大策零敦多布逃回伊犁。
- 乾隆十五年,原屬達什達瓦部下的宰桑薩喇爾首先率部投奔清朝。
- 乾隆十八年,車凌、車凌烏巴什、車凌孟克率領杜爾伯特部內附。
- 乾隆十九年,輝特部台吉阿睦爾撒納降清,被封為親王。
- 乾隆二十年,,烏什伯克霍集斯將準噶爾末代渾台吉達瓦齊誘擒後縛送清軍,準噶爾汗國滅亡。達瓦齊被送往熱河朝覲乾隆皇帝,被封為「綽羅斯和碩親王」,準噶爾蒙古納入版圖。
4、如果說清朝皇帝嫁女兒給蒙古是「和親」的話,那清初整個愛新覺羅宗親娶蒙古黃金家族博爾濟吉特氏的也不少啊,大家完全是「禮尚往來」。
正式回答:因為政治上的長期通婚,軍事上的致命打擊,制度上的旗盟政策和蒙八旗的建立,宗教上的黃教的廣泛傳播。
所以從不存在「滿人打不過蒙古」,以及「蒙古人打過滿人的情況下還甘願當奴才和炮灰」。
最後,少看網文和帖子!尤其是網文!
後金和清朝時期,蒙古族為啥那麼為滿族賣命?
清朝時北方的蒙古為什麼沒有成為隱患?
滿族與蒙古是一家人,共同投資,共同獲利,共同統治中國。
當對清朝性質的爭論,過多集中在統治集團到底更崇奉以「國語騎射」為標誌的「滿洲之道」、還是以儒家聲教為核心的「中原之道」時,另一層重要的國家建構過程,就容易被這種滿漢二元對立所忽視。這就是:滿洲政權借鑒、融入、改造蒙古的政治和信仰體系,將分裂的北疆和西域納入新的國家共同體。這種建構策略被中國學者李勤璞稱為「蒙古之道」。他認為滿洲政權,尤其是前期,存在著有意「蒙古化」(Mongolization)的政策取向,這和同一政權採取的「滿洲之道」和「中原之道」,既非常不同,又並行不悖。
由於現代中國直接繼承清代國家,所以認識蒙古之道,對於我們理解清如何奠定現代中國的版圖和一統意識,以及在此基礎上的現代中國國族建構及其問題,至關重要。
滿蒙聯姻,是清代入主中原的滿族,與邊區的蒙古族,保持了三個世紀的通婚,建立了世代姻親關係。也正是這種姻親關係,對中國北方這兩大民族的長期和好、對清廷統轄與治理邊疆蒙古地區,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滿蒙聯姻是清朝:"南不封王北不斷親","分封以制其力","崇釋以制其生"三大國策之一。
努爾哈赤在逐步統一女真諸部的同時,也要做好與明朝抗衡的準備,這就使他不得不認真考慮如何處理與林丹汗為首的蒙古察哈爾部的關係。察哈爾部位於女真和明王朝勢力範圍北部,從屬於察哈爾的科爾沁部與建州部接壤且風俗文化相近,有過貿易任來,也曾參加以葉赫為首的「九部聯軍」攻伐過建州,失敗後兩部開始通好。努爾哈赤首先考慮與科爾沁聯盟,以分化蒙古察哈爾的勢力,為將來與明王朝爭雄消除後患。為了達到這個目的,在迎娶科爾沁明安女之後,努爾哈赤繼續推動滿蒙通婚,而形成了第一次與蒙古諸部聯姻的高潮。
如何從滿、蒙視角看清朝歷史?
如何從滿、蒙視角看清朝歷史?_文化_騰訊網
[摘要]「新清史」的主張,簡單說,就是轉換清史研究的中原視角,而採用滿、蒙等語言史料,把清朝當作一個內亞帝國、而非一個漢化(Sinicized)的王朝來處理。
宗藩體制在理論上,是家族宗法制度在內政外交上的延伸。清對東亞鄰國和一些域外國家,繼承了明的宗藩(朝貢)制度,就是上一篇所謂的「禮部『外交』」。但與此平行的還有另外一套制度,用來管理內陸亞洲邊疆(即今天蒙古、青海、西藏、新疆及西南地區)。其負責機構在設立之始叫「蒙古衙門」(1636),後改為「理藩院」(1638)。順治年間,理藩院脫離禮部,成為專管外藩事務的獨立部門。以理藩院實施對內亞的治理,是清不同於明的一大特點,也是今天中國之所以成為「中國」的重要一步。
近幾年,美國「新清史」學派突然受到國內關注,大有從學術議題變成公共話題的之勢。「新清史」的主張,簡單說,就是轉換清史研究的中原視角,而採用滿、蒙等語言史料,把清朝當作一個內亞帝國、而非一個漢化(Sinicized)的王朝來處理。「新清史」和「漢化論」最早的交鋒,是上世紀90年代美國歷史學家羅有枝(Evelyn Rawski)和何炳棣關於「漢化」的爭論。近年的趨勢,則變成一方堅持批判(以漢族為中心的)民族主義史觀,一方則嚴防(源於日本學界的)「滿蒙(疆藏)非支那論」捲土重來。其實從邏輯上看,多少有些各說各話,因為羅有枝等並沒有否定滿人在很大程度上接受中原聲教,何炳棣也不否認清廷締造的是多族群帝國。如果把討論限定在學術範圍內,那麼兩種研究清代中國的視角各有價值,如何炳棣所言,不必相互排斥。
另一個問題是,當對清朝性質的爭論,過多集中在統治集團到底更崇奉以「國語騎射」為標誌的「滿洲之道」、還是以儒家聲教為核心的「中原之道」時,另一層重要的國家建構過程,就容易被這種滿漢二元對立所忽視。這就是:滿洲政權借鑒、融入、改造蒙古的政治和信仰體系,將分裂的北疆和西域納入新的國家共同體。這種建構策略被中國學者李勤璞稱為「蒙古之道」。他認為滿洲政權,尤其是前期,存在著有意「蒙古化」(Mongolization)的政策取向,這和同一政權採取的「滿洲之道」和「中原之道」,既非常不同,又並行不悖。
由於現代中國直接繼承清代國家,所以認識蒙古之道,對於我們理解清如何奠定現代中國的版圖和一統意識,以及在此基礎上的現代中國國族建構及其問題,至關重要。
不用說,任何擴張和統治,都伴隨權力博弈及軍事征服,比如皇太極打敗察哈爾的林丹汗,及康熙至乾隆年間與準噶爾蒙古的地緣爭奪等。但僅僅靠暴力強壓,並不會產生對新國家的認同。滿洲政權另外一種重要的策略,是在政治體系和宗教信仰兩方面把自己和蒙古「混一」。在這個前提下,再輔以軍事、貿易、移民等方式鞏固領土和人口,並用盟旗、札薩克、駐紮大臣等制度強化管理,固化各部領地,徹底改造原有的游牧方式,結束草原內部長期紛爭的狀態,並最終達致蒙古上層精英對大清的自覺認同。此外,正是出於塑造
「混一蒙古」的訴求,藏區和今天的新疆亦納入帝國政治視野,華北與西域的聯繫空前強化。成吉思汗創建的蒙古帝國,是一種部眾聯盟國家。他死後,蒙古世界陷入分裂。經過長期內鬥,元朝皇帝最終獲得蒙古大汗之位,但對其他四大汗國沒有實際統治權力。在元及其後的蒙古世界中,有實力的汗或大汗可以統合各個部眾國家,而當強勢人物去世、實力瓦解,這些並立的部眾國家可以選擇脫離、獨立、或結成新的聯盟。蒙古語中ulus(兀魯斯)一詞,即指的這樣一種「國家」,各「國」之間缺乏統一的政治認同。美國學者艾爾沃斯克格(Johan
Elverskog)通過研究16至19世紀的蒙古史料,指出這種鬆散的政治體制(他稱為「ulus/t?r?制度」)是蒙古政治的重要特色,蒙古部眾最初就是在這個制度框架下,認知他們與滿洲國家的關係。滿語中的「國家」(gurun,固倫)和ulus意涵一致。當科爾沁、喀喇沁等部脫離林丹汗投向滿洲,他們認為這是自己的ulus和滿洲ulus的聯合。眾多不滿林丹汗的蒙古部眾,歡迎滿洲的崛起,也願意和滿洲結成新的國家以抗衡察哈爾,這完全符合草原國家的政治理念和結構。到皇太極征服整個漠南蒙古、得到「傳國玉璽」後,與滿洲聯盟的蒙古部眾推皇太極為新的國家領袖,成吉思汗的繼任者。皇太極以蒙古大汗的身份將各部編入體制,這才開始逐漸把蒙古各「國家/ulus」改編成大清國家(daicing
ulus)轄下的行政單位或藩屬,這一轉變過程持續上百年。與此同時,滿洲政權不但通過通婚,從血緣上強化與蒙古上層的聯繫,而且全盤接受對蒙古人有重要影響的藏傳佛教,甚至直接和格魯派領袖(達賴喇嘛和班禪)接觸,建立供施關係。從元代起,蒙古上層就開始崇奉藏傳佛教,並對政教合一的藏區施加影響。「達賴喇嘛」和「班禪」的名號都來自蒙古,分別是1578年土默特部的俺答汗賜給索南嘉措(即第三世達賴喇嘛)和1645年和碩特部的固始汗賜給羅桑卻吉堅贊(即第四世班禪)的稱號。藏傳佛教幾大派別之間相互競爭,並和不同的蒙古部眾建立同盟,蒙藏相互介入對方內部的政治鬥爭。女真/滿洲雖然早就接受藏傳佛教影響,不過直到皇太極時代,才真正意識到,遙遠的西藏,對居住在整個北方及西域的蒙古諸部,有著舉足輕重的影響。
從宗教入手強化與蒙古的聯盟/宗藩關係,是滿洲政權找到的治理內亞的法寶。佛教對蒙古的重要性,其實明朝政府也意識到,並多次利用喇嘛作溝通中原與蒙古關係的使者。但明朝並沒有像清那樣,自上而下崇奉藏傳佛教,建立與藏衛的供施關係。與之形成鮮明對比的是,清統治者對佛教的崇奉不但出於治理需要,更出於自身精神需求。在入關之前,皇太極就在盛京大興土木建造藏傳佛教寺廟,今天瀋陽著名的皇寺和四塔四寺都是皇太極時代敇建的。入關後,清廷更是在北京、熱河等各處建造寺院供奉高僧,佛教完全融入皇家和國家生活之中。
當然,這其中的政治考量也很明顯。清帝雖名義上對藏傳佛教幾大派別都很重視,但實際有意提高格魯派的地位,支持黃教領袖成為蒙藏僧眾的精神導師。可以說,在本來派別分立的北疆和西域,獨尊達賴喇嘛(前藏)、班禪額爾德尼(後藏)、哲布尊丹巴呼圖克圖(外蒙)和章嘉呼圖克圖(內蒙)這四大格魯派活佛,很大程度上拜大清的提攜。從格魯派角度看,當然也樂於和清帝結成同盟,以擴大自己的影響力。五世達賴喇嘛於1652年訪問順治,以及六世班禪額爾德尼於1779年會見乾隆,後來成為滿藏關係最具象徵意義的事件。
五世達賴喇嘛覲見順治圖局部
需要提及的是,清朝統治者對有利於統治的各類宗教/價值體系都大力扶植。皇族在滿人的堂子舉行薩滿儀式,在喇嘛廟禮佛,還積极參与儒教和道教活動,這格外體現清帝的多元角色:對於中原及東亞諸國,他是天子;對於滿洲,他是部族首領和家長;對於蒙古,他是大汗;對於藏地,他是文殊菩薩的化身。多元意識形態在清的混一,取決於兩個條件:一是這些意識形態經過長期磨合,相互容納而不排斥;二是所有這些政治合法性資源,都統合於對「天命」觀念的崇奉。正因此,清治下的漢滿蒙藏,不是馬賽克似的各自為政,而是「承仰天命」之下的多元混合。
平定準部回部得勝圖
1758年,經過70多年的戰爭,清帝國終於取得了對漠西(衛拉特)蒙古準噶爾部的軍事勝利,消滅了最後一個敵對的游牧汗國,在此過程中控制了從漠北到天山南北麓的廣大地域。1771年,同屬衛拉特的土爾扈特部,由首領渥巴錫率領,脫離俄羅斯,在屢遭挫折後歸降清朝。以此為標誌,清帝國基本完成對蒙古草原的重新統一:這既有清的多元政策,也靠大部分蒙古部眾對國家的支持和認可。甚至有學者認為,
「蒙古」成為現代「民族」身份,實是在清代才有充分條件。18世紀蒙古在清治下的統一,是在特殊的地緣政治條件下實現的。打敗準噶爾及土爾扈特東歸,涉及全球史另一項重大事件,這就是俄羅斯的崛起和東擴。而歐亞大陸上兩大帝國——清與俄羅斯——在內亞的相遇,給現代中國和東亞帶來怎樣的衝擊呢?(文/宋念申)
本文轉自澎湃新聞:http://www.thepaper.cn/
太祖太宗時期
滿蒙之間的政治聯姻活動,早在清軍入關之前就已經開始。明萬曆四十年(1612),努爾哈赤聽說科爾沁貝勒明安的女兒博爾濟錦氏「頗有丰姿,遣使欲娶之」、「聞蒙古國科爾沁貝勒明安之女甚賢,遣使往聘,明安許焉。送女至,上具車服以迎筵宴如禮」,這應該是史載滿蒙之間最初的通婚活動。[4]
萬曆四十二年(1614)四月,努爾哈赤二子巴圖魯貝勒娶內喀爾喀蒙古之扎嚕特部鍾嫩女為妻;同時,五子莽古爾泰娶該部內齊之妹為妻。六月,四子皇太極娶科爾沁部莽古思之女。同年十二月,十子德格類娶扎嚕特部哈拉巴拜之女。次年春,努爾哈赤自己又納科爾沁貝勒孔果爾之女為妃。緊接著,努爾哈赤以女相嫁(其第三、第八女,弟舒爾哈齊第四女分別下嫁蒙古)。天命二年(1617),努爾哈赤嫁舒爾哈齊之女,納喀爾喀部台吉恩格德爾為額駙。七年後,恩格德爾正式歸附,被編人滿洲八旗。天命十年(1625),努爾哈赤第八女嫁給來投的喀爾喀部博爾濟吉特氏台吉固爾布希。之後又陸續納五名蒙古額駙於麾下,皆編入八旗。天命十一年(1626),努爾哈赤將養子圖倫之女肫哲公主嫁予外藩蒙古科爾沁部台吉奧巴。至此,不用動一槍一刀,僅通過娶媳嫁女,努爾哈赤便將蒙古科爾沁部、喀爾喀部等編入八旗,使之成為滿洲統治集團的一部分,並在其後與明王朝的軍事戰爭中發揮了十分重要的作用。[4]
清太宗皇太極
皇太極時期,更是將政治聯姻的作用發揮到了極致。在皇太極的9位后妃中,有6位是蒙古后妃,而且所立五宮皇后全是蒙古女子。先娶後嫁,皇太極又將10名親女、2名養女嫁給了蒙古貴族。這12位下嫁皇女中,有6位是孝端文皇后和孝庄文皇后的親生女,有2位是蒙古側妃和貴妃所生。蒙古后妃所生女再返嫁回蒙古各部,可謂親上加親,同時12位皇女所嫁的均是蒙古貴族博爾濟吉特氏。也就是說,這時的滿蒙聯姻實質上是滿族貴族愛新覺羅氏與蒙古貴族博爾濟吉特氏之間相互婚嫁的「世婚」。這樣,滿蒙上層貴族聯姻成為傳統與祖制。上述這些數字可以說明,皇太極時期為臣服和利用蒙古諸部,通過政治聯姻做出了很多努力。皇太極正是在歷史的關鍵時期,成功地控制和利用了蒙古諸部的強大軍事力量,才最終實現了合力擊敗明王朝、進而入主中原的歷史偉績。[4]
清太祖、太宗時期,漠南蒙古尤其是科爾沁部屬於聯姻的重點;據史料統計,努爾哈赤時,同漠南蒙古聯姻共39次,其中同科爾沁部聯姻竟佔1次;皇太極時,同漠南蒙古聯姻共41次,其中同科爾沁部聯姻竟佔18次之多。
順治到乾隆年間
清王朝的統治穩固之後,滿蒙聯姻更成為所謂「北不斷親」的國策。當然,滿蒙聯姻在天下一統之後也多少發生了一些變化。滿洲皇女不斷被下嫁給外藩蒙古王公,但清朝皇帝所娶蒙古公主的數量卻逐漸減少,都是娶八旗異姓貴族之女為后妃。而且從康熙直到清末,再未立蒙古皇后。順治皇帝只有一個親生女,嫁給了滿洲大臣納爾杜。康熙九年(1670),順治皇帝的從兄簡親王之女,以順治皇帝養女之名下嫁蒙古。康熙皇帝8位公主中,先後有6位下嫁蒙古。雍正皇帝也是獨生女,故未遠嫁,但也以3位養女下嫁蒙古。乾隆皇帝5位親生女中,有2位下嫁蒙古王公,不過都是嫁給長期留住北京的額駙。
1691年(康熙三十年) ,多倫會盟後,清朝在漠北蒙古建立起直接的封建統治。仿漠南蒙古盟旗制度,在漠北蒙古設4盟86札薩克旗。滿蒙聯姻的地域和部族範圍由漠南蒙古擴大到漠北蒙古、漠西蒙古。隨著清朝封建國家制度的日益完備,這一時期滿蒙聯姻制度也逐步完善,如特旨指婚、處罰性法規的制定及主動遣嫁等。[5]
乾隆後期到清末
清廷經過康、雍、乾三朝對西北地區用兵,以及採取一系列措施之後,對蒙古地區的統治已比較穩定,清朝統治者對蒙古各部的政策已發生變化。1758年(乾隆二十三年)正月,乾隆帝在對軍機大臣的一次諭示中說:「駕馭外藩之道,示之以謙則愈驕,怵之以威則自畏,此二言若子孫世世能守,實大清國億萬年無疆之庥也。」[6]
乾隆皇帝在避暑山莊宴請蒙古王公
清朝統治者對蒙古王公政治上的控制更加嚴密,相對說來,蒙古王公的作用日益降低,清朝統治者和蒙古王公的感情也日漸疏遠。在滿蒙聯姻問題上的表現,是滿洲貴族選擇蒙古額駙數量的銳減和地域、部族範圍的縮小。與此相適應,就是「備指額駙」制度的產生。它正式規定滿洲貴族選擇蒙古額駙,不僅排除了漠北蒙古、漠西蒙古各部王公,而且也排除了漠南蒙古其它部的王公,只局限於漠南蒙古東部七部十三旗的範圍;這實際成為滿蒙聯姻逐漸走向鬆懈的標誌。
這一時期的另一個特點,就是養育內廷,年長指配。養育內廷的蒙古子弟被指為額附者不乏其例,如漠北土謝圖汗部的桑齋多爾濟、阿拉善蒙古的羅卜藏多爾濟、科爾沁蒙古的色布騰巴勒珠爾等皆是。內廷教養,年長指配,目的是使未來的額駙從小即密切與帝室的感情,忠於清廷。這時期嘉慶皇帝兩位公主和道光皇帝一位公主,也先後下嫁蒙古。[4]
變化
可以說,滿洲公主下嫁蒙古王公的數量、等級與清朝統治的時局形勢有很大的關係。皇太極鞏固後金政權、聯合蒙古對抗明朝之時,康熙朝需要利用外藩蒙古出兵平叛、鞏固國家疆域之時,都是公主下嫁最多最集中的時候。乾隆時清朝對外蒙古等邊疆的統治穩定之後,下嫁公主的數量便出現逐朝減少的趨勢。這前後的變化也正說明滿蒙聯姻的政治實用性。[4]
聯姻制度
指婚制
清朝皇帝掌握著皇室及宗室王公子女的婚配權,以指婚的形式決定他(她)們的婚姻。皇子皇孫及宗室王公子弟的婚配,是由皇帝(皇帝幼小、垂簾聽政時則由太后)從八旗中選出的「秀女」指配,有時也擇取蒙古王公的女兒拴婚。皇女、皇孫女及宗室王公的女兒,則由皇帝(或太後)擇取八旗及蒙古王公的適齡俊秀子弟,指配聘嫁。滿族帝王之家的這種指婚制,從清入關前一直實行到清末。乾隆以後,由於皇族人口的大量繁衍,需指婚的人太多,因而把指婚的範圍縮小到近支宗室,即當朝皇帝之皇祖派衍下的各輩及齡子女。自乾隆起,指婚制度也進一步完善、正規,尤其是對皇族女兒格格的指嫁,每年年底,管理皇族事務的宗人府都要將皇族中正值婚齡的格格開列報告給皇帝,由皇帝指嫁與蒙古王公子弟或八旗旗人子弟。針對有些宗室王公不願將女兒遠嫁蒙古的現象,當時的指婚蒙古甚至帶有強制性。乾隆二十四年(1759年),由於有的親王、郡王將女兒隱匿不報,提前私聘與京城旗人,宗人府獲知後上報,乾隆帝專門發布諭旨,令將私嫁女兒的親郡王罰俸一年,並且強調:「嗣後凡親王郡王之格格,俱遵照舊例,侯朕旨指給蒙古台吉等。其間或有因原系姻親熟視蒙古等,情願自行許給,尚屬可行,伊等可自行定議奏聞。其不行奏聞而私行許聘京師旗人者,著永遠禁止!」。[2]
探親制
康熙北巡會親圖(部分,現存呼市公主府)
努爾哈赤時規定,凡嫁出去的女兒不準擅自回來。清朝對下嫁公主回京探親的時間等,也都有詳細的條例加以限制。雍正年問規定:公主、格格下嫁蒙古成婚後,非奉特旨留京者,不得過一年限期。凡請來京由理藩院核准者,自到京日起,限六個月即令起程回蒙古地。下嫁公主如果久居京城,自然無法發揮她們對蒙古各部的羈縻監督和施展影響的作用,故嚴格限制其在京逗留時間。[4]
待遇
滿洲公主的品級大約在崇德年間開始有規制,清廷皇女遠嫁到蒙古時,出於政治需要而將她們的品級有
雍正時冊封公主的金冊
所提高,以示親撫。下嫁蒙古的公主所享受俸祿標準,大約在順治十八年(1661)至乾隆五十四年(1789)期間修改制定而成。定製是固倫公主居外藩游牧處者,給俸銀1000兩、俸緞30匹,居京城者則給歲銀400兩、米300石;和碩公主居外藩者給歲銀是400兩、俸緞15匹,在京者給銀300兩、米150石等等。蒙古額駙也同樣依照封號級別,分別領有歲銀和俸緞。[4]
下嫁蒙古的公主,若生子均授予職銜品級。公主之子授一品,郡主之子授二品,縣主、郡君、縣君之子授三品。下嫁公主及額駙亡故,朝廷會派人致祭,以示對亡故者及其家屬的關懷和體恤。[4]
其他制度
滿蒙聯姻的制度化,還表現在圍繞聯姻通婚而形成了一整套維護雙方上層特殊親族關係的規制。主要包括下嫁公主的品級及俸祿制、蒙古額駙入京朝覲制、公主回京省親制、賜恤致祭制、生子予銜制、備指額駙制等等。[4]
滿漢史料
聯姻是清帝籠絡蒙古的重要措施,長期的滿蒙聯姻,使蒙古很多
現代復原王公福晉生活場景
部的領主貴族世代與清皇家保持姻親關係,皇家格格、公主與她們的蒙古額駙,又繁衍大量的子孫後裔王公台吉,他們都與清帝有甥舅或外孫外祖父等關係,不少人又被清帝指婚,招為額駙,每年,他們還要輪班到北京或承德覲見皇帝,接受宴、賞,進一步增進了與皇家的情感。這些皇家姻親領主貴族,是蒙古穩固隸屬清中央的重要向心勢力。乾隆中期以前,漠西額魯特準噶爾部蒙古,被清帝視為影響邊疆統治的不安定因素,曾多次出兵征伐,在歷次戰役中,漠南、漠北及西套蒙古都有領主王公帶領本部旗騎兵配合作戰,不少皇家額駙立下了功勞。[2]
清代的蒙古姻親集團成為清廷維持北疆、西北疆乃至內地安定的倚重力量。清廷採取結親的政策,築成一座人為的「長城」 ,但它比土石築成的長城更加堅不可摧。乾隆帝在巡幸科爾沁時,對滿蒙聯姻大加讚揚: 「塞牧雖稱遠,姻盟向最親。」[9] 出嫁蒙古的300餘名公主、宗女,全部聘與王公及其子弟,這些王公額駙與皇室之女繁衍了龐大的貴族階層。其中不少人又身任札薩克、盟長、副盟長或協理札薩克旗務。他們與清帝族血肉相連,誠心擁戴清帝,形成了舉足輕重的向心勢力,這不能不說是清朝能夠維繫對蒙古穩固統治的可靠保障。
文化方面,出嫁的格格受到良好的教育,對和蒙古王公和後代有一定文化熏陶,還有一部分蒙古王公子弟在京師常駐,招為額駙,留京任職,成為有一定造詣的文人[10] 。而陪嫁之僕人也將內地生產工具和技術等傳入蒙古地區,有的也融入蒙古族之中[10] 。
蒙文史料
滿洲人建清朝後,公主嫁給蒙古官員做夫人,蒙古各旗官員與皇族結親,蒙古官員之間結親事漸少,從北京娶夫人之事漸多。這是滿洲皇帝佔領並統治蒙古的計策。滿族人把公主和格格嫁給蒙古官員有兩個原因:一個是蒙古官員都是成吉思汗後代,血統好,與滿洲皇族結婚門當戶對;另一個是當時蒙古官員強盛,有勢力,有軍隊,與蒙古結親,把公主格格嫁給蒙古官員便可利用親族關係把統治蒙古大權握到手中,這是一個更為深遠的謀略。因此,蒙古官員娶滿族格格時,需上報朝廷,由朝廷誥封格格、公主尊號,並定賜脂粉奉祿,以此公主揚名於世。如是皇族遠親,則不稱公主,只封為格格。因而蒙古地方有公主與格格之分,皇族中較近的叫公主,皇族中的遠親和王公之女只能得格格的封號,而不能被稱為公主.因此,王公之女叫格格。
蒙古諾彥(官員)迎娶滿族皇帝的公主,按滿族的習慣,而不用蒙族的習慣。滿族的習慣是嫁女要先看女婿,如果看妥了,托媒人讓男方以如意為首的禮物連同宴席一起送來。接著耍花幾千兩銀子辦迎親酒席而娶之,沒有太多的麻煩事.蒙古諾彥娶滿族官僚的格格,首先要商議不用北京的迎娶形式之事。為什麼呢?因為北京地方男婚女嫁要用不少木製傢具為嫁妝,蒙古地方沒有那麼多,而且路遠難行,蒙古諾彥方面就要主動商議此事。因此,蒙古人從北京娶夫人時木製品嫁妝較少。妞果菜古諾彥在北京有官職而且有住宅,那就按北京的形式辦。實際上,蒙古人對於從北京娶親不甚願意。從北京娶夫人花錢多,而且對旗民來說也負擔太重,向百姓攤派官銀很難,窮旗不願給他們的諾彥從北京娶夫人。蒙古人自清朝建立以來,娶滿人的格格為夫人的旗主,在北京負了不少債而出賣本旗的土地,就是從北京娶夫人造成的。蒙古人開始從北京娶親時正值好的時代,後來的蒙古地方形勢一年不如一年,北京的滿族官僚的心也越發變壞,有好格格也不嫁給蒙古人,而把遠房多代之女冒充格格嫁給蒙古人為夫人也多起來了。蒙古諾彥們互相攀比,自願從北京娶夫人的也不少。由於此因,清朝的王公與內外蒙古的王公結親的有:義親王的格格嫁給了蒙古博王為夫人;禮親王的格格為蒙古喀喇沁王的夫人;與蒙古官員結親兒輩者不少。清朝以來,內蒙各旗的諾彥基本上都與滿族王公結親娶了格格夫人。這裡奇怪的是,滿族王公的格格生育的特別少,蒙古人私下議論:「滿人的格格們怕生孩子,因而先吃了不生孩子的葯.」蒙古諾彥都把小夫人生的孩於說成是大夫人所生,這樣可以繼承父業。[11]
聯姻統計
總計入關前後的整個清朝,滿蒙聯姻達586次,入關前聯姻的32年
札薩克和碩親王達理扎雅與滿族福晉金允誠
間,為84次,入關後的268年間,為502次。這總計586次的通婚,滿族皇家出嫁給蒙古的女子(包括皇女公主及其他宗女格格)多達430名,其中入關前27名,入關後403名。滿族皇帝及宗室王公子弟娶蒙古王公之女156名,入關前57名,入關後99名。出嫁公主、格格的人數以乾隆朝最多,遣嫁也最頻繁,乾隆60年間,嫁與蒙古的皇家女兒多達179人,平均每年出嫁3人,最多的年份為乾隆四十四年(1777年),出嫁8人,這與當時乾隆皇帝嚴格地執行指婚蒙古的制度有一定關係。[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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