殲-15每年產量只有10架,產量太慢了嗎?
關於殲-15產能不夠的說法,可能最早見於平可夫的《漢和防務評論》。不過平可夫說錯話很正常,大概2013年的時候他就誤把殲-11BS當成了殲-16,然後說殲-16已經在中國海軍服役一個團,2016年時又說殲-16開始小批量服役。當然,這次他基本對了。
殲-16批量生產圖
說到殲-15產量,目前第2艘航母還沒有下水,離服役還有幾年的時間。「遼寧」號航母上的殲-15去年已基本滿編,為第2艘航母準備的批次今年就能生產出。第2艘航母一服役,基本就是一個滿編殲-15團交付,這個進度正好。至於我國第3艘航母(也是首艘彈射型航母),服役時間又會延遲數年。
說到沈飛的產能,目前沈飛年產量在30架以上。目前殲-11B/BS訂單量已很小,殲-11D還在試飛,也就生產殲-15、殲-16兩種了。這30架以上的產能,生產哪一款都可以。沈飛完全有年產30架左右殲-15的產能,決定產量的只是需求。
其實說來,殲-15生產速度快了反而不好。殲-15本身技術水平屬於3代中期,還達不到3.5代的標準,跟美國新一代的F-35C相比更是代差。目前3.5代戰機已大批量裝備我國空軍,4代機也已經開始交付,這個時候再去大規模的生產一款3代機,不是合理的做法。
我國3.5代的殲-10B/C已生產100多架
我國軍費目前是美國的1/4,4倍於我國軍費的美國,出於全球控制的戰略需求,維持了11艘航母戰鬥群。考慮到我國軍費的基礎、增長比例以及一定時期內的戰略需求,未來一定時間內我國對航母戰鬥群的需求數量在6艘左右。
對於艦載機來說,一旦生產,服役時間長達30年左右。它不像食物,吃了上頓馬上就需要下頓。在一定時間內,航母數量是一定的,所需要的艦載機數量也是一定的。殲-15生產過多,勢必會擠壓下一代艦載機的生產空間。
2025年後,我國新一代艦載機服役,美國航母上普遍裝備的是新一代的F-35C,這時候殲-15就顯得比較落後了。航母上艦載機容量是一定的,多一架殲-15,就少一架新一代艦載機,這顯然是嚴重影響戰鬥力的。
正在美國核動力航母上測試的F-35C
即使按10架/年的產量,到2025年,殲-15的數量也有4個團,這麼多殲-15難道需要退役一部分嗎?這顯然是不可能的。好在通過新一代的作戰體系可以較好的解決這個問題。
我們知道,艦載機除了防空,主要作戰任務還有對艦、對地打擊,這就需要掛載大體積的遠射程的反艦、對地導彈。以我國目前的彈藥水平看,一定時間內,這種大體積的導彈還難以裝入新一代艦載機彈倉內,還是需要外掛的。但外掛顯然會破壞新一代艦載機的隱身性能,這時候,用新一代艦載機掛還是用殲-15掛區別就不是很大了。
鷹擊-12反艦導彈模型
我國航母完全可以採取混編的模式,在新一代作戰體系下,由新一代艦載機前出作為信息獲取節點,將對方空、海目標的相對精確的、實時的、動態的信息傳輸給後方的殲-15,然後由殲-15直接發射遠射程的空空、反艦、對地導彈。這種依託新一代作戰體系的網路化作戰,將產生1+1>2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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