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招」毀掉一個孩子,你中招了嗎?

-評北大留美碩士萬字長文的控訴

1月28日,成都商報報道《北大留美碩士萬字長文 控訴父母「控制與傷害」》一事在網上引發了廣泛討論。新浪以《北大高才生12年不回家,拉黑父母6年!寫萬字長文控訴父母……網友吵翻天》為題進行了轉載。中國青年網、中華網、中國日報網及各路微信公眾號進行了轉載和評論。

為什麼這篇長文引起如此關注與討論?

因為它讓全力付出「愛」的父母不僅收穫了兒子的痛苦人生,還造成了父子、母子關係決裂這樣兩敗俱傷的結局。

因為它是千千萬萬中國家庭以美好的願望開始卻以悲劇色彩結尾的一個縮影。

因為它有太多吸引人眼球卻又彼此相悖的關鍵詞:北大學子、留美碩士、12年不回家、拉黑父母6年。

這不是一件孰是孰非、非黑即白、三言二語可以釐清的沉重話題。這看似極端的個例,折射出中國式家庭教育與親子關係的共性。萬言控訴信中所述細節,雖是看似雞毛蒜皮小事累積而成的個人經歷,卻是千千萬萬中國家庭親子關係及教育方式極為熟悉的場景。它有著對孩子成長產生致命危害的殺傷力。只是家長的控制程度不同、孩子成長環境的不同、孩子的性格能力不同,最終導致毀人程度不同而已。


一、第一招: 溺愛與控制——以「愛」的名義

與中國千千萬萬的家長一樣,王猛的父母,特別是母親,對兒子充滿了過度的關注、無限的的「愛」。作為80後的父母,他們是中國史無前例、空前絕後只允許生育一個子女的父母。他們的童年生活在物質匱乏、社會動蕩的時代,飽受過生活艱辛、前途無望的折磨,他們愛子心切,傾其所有,想盡辦法把所有能做的、自認為是最好的,全部奉獻給孩子。他們極盡所能,發掘自己能夠調動的所有資源,去為孩子保駕護航!但是,他們所做的一切真的是對孩子的愛嗎?

「愛」與「溺愛」

「母愛」是母親的天性嗎?父母與孩子,天然被「愛」的紐帶聯接嗎?儘管很多人會不加思索地回答是的,但答案卻是否定的。

母愛是人類頌揚的無私而偉大的愛,是這個世界愛的源頭。真正的母愛是無條件的,是對孩子無條件的接納,是給孩子的一份無需回報的禮物。孩子不是只有在愛學習、成績好、懂禮貌、能展現各種藝術與體育技能時,才能得到愛。每個孩子,無論高矮胖瘦、貌美醜陋、聰慧愚笨、勇敢怯弱、勤奮懶惰,都有資格得到這樣一份愛的禮物。母愛以母親溫柔與慈愛之心、給予孩子生存所需的物質與精神的養料,創造孩子健康成長的各種條件。

真正的愛是一種積極情緒的能量流動,它給被愛的人帶來安全、溫暖與信任,使人產生探索未知世界的力量與勇氣。愛,由「給予方」傳遞給「接受方」,「給予」與「接受」,「愛」與「被愛」。因此,判斷是否是愛可以有以下三條標準:一是,愛的相互性,不僅要憑「施予方」是否施予「愛」,更要判斷「接受方」是否感受到「被愛」;二是,愛的出發點,愛是基於施予者 「給予」的需要,還是也是接受方「接受」的需要;三是,從功能性看,愛不僅有利於施予者的愉悅與滿足,還要有利於接受者的需求與發展。

基於以上判斷,就能清晰地辨識 「愛」與「溺愛」的區別。「溺愛」不是愛,它是養育者基於自身需要和自我滿足而採取的對兒童過度庇護行為,是對兒童試圖作出任何獨立行動的努力與探索的極力阻撓。其結果就是嚴重阻礙了兒童對外部世界的了解與探索,限制了兒童自身發展的能力,最終可能會導致兒童發展受阻,與環境不協調,產生一系列與其年齡不相符的退行行為。

王猛母親對孩子的方式就是典型的溺愛與過度保護。「我母親一直傾向於把我關在家裡,喜歡按自己的喜好包辦事情。」王猛小學一年級時因不會削雞蛋而遭同學取笑。小學五六年級時,到外面參加奧數考試,丟失了文件夾,母親說「這下你知道外面的世界很精彩了吧」。高中期間,離家只有幾分鐘的距離,只要下雨天,王猛的父母都會準時出現在教室的後門來接他。從小學到高中,看似一件件細小的事件,反應出王猛母親對兒子的基本態度,這種態度不斷傳遞給孩子這樣一個信念「外面的世界多麼險惡,你是多麼弱小無助,我必須保護你!」

愛」與「控制」

「 愛」是付諸行動,父母之「愛」包括無數讓孩子成長的付出,甚至有讓子女一輩子難以忘懷的場景與溫情。父母全力以赴為孩子創造條件,希望孩子健康快樂,生活幸福,有所成就,這是為之父母的人之常情。但是,多少父母,在為孩子努力付出時,實際上卻是以「愛」的名義對孩子施加了強行的「控制」

在集體的環境中,參於集體活動要與集體要求同步。這即是孩子的社會化要求,也是孩子自尊的需要。王猛小學一二年級時的一次文藝演出,班主任要求大家穿齊膝短褲 ,王猛母親不由分說地讓孩子穿長褲,王猛因此在學校遭到老師的當眾怒斥。這樣的事件,對於一個一二年級性格內向的孩子,會產生很大的心理創傷。這種負性事件的累積,足以為成年後的心理疾病埋下隱患。

父母對孩子的「控制」表現為父母對孩子自主行為的無界線感。父母不尊重孩子,沒有把孩子當成有自己獨立意志的個體,從讀什麼學校選什麼專業的人生方向性選擇,到交什麼朋友、穿什麼衣服、買什麼鞋子、留什麼髮式,生活中的瑣事,無不以孩子沒有經驗、不諳世事為由,越俎代庖,全面掌控孩子的生活。這種「控制」的過程是持續向孩子傳達這樣一種信念:「人生多麼複雜,你是多麼幼稚無能,我必須指導你!」

溺愛與控制,剝奪了孩子自主探索與成長的機會。一個出生的嬰兒是完全無助的, 嬰兒的全部需要就是依賴母親生存下去的安全需求。心理學界早已達成的共識是:3歲前的兒童需要「足夠好的母親」去滿足其「貪婪」的安全需求,另一種表達是「母求如何做也達不到嬰兒的需求」,這種生物學意義上的「無助感」使兒童產生了對養育者的依賴。但是,3歲以後,這種依賴會產生一個根本性的改變,那就是由活下去的生存依賴,慢慢地轉向了心理、智力和精神生活的依賴,這種轉變一直伴隨著孩子的成長,直到成年早期,能夠完全自主掌控人生。

至此,兩個問題出現了。其一,作為母親或父母,是把目光僅僅停留在對孩子生活起居的物質及生存需求的關註上,還是意識到為孩子提供心理和精神需求的關註上;二是,作為母親或父母,在提供孩子支持與幫助的過程中的目標是什麼?是希望孩子勇敢、獨立、堅強、有能力處理自己面對的各種事務,碰到困難不退縮;還是讓孩子聽話、溫順、不給自己找麻煩,逃避成長中碰到的困難,事事依靠家長的判斷行事。前者的家長會創造一切條件放手孩子自主探索,不斷減弱孩子的「無助感」,增強「掌控感」;後者的家長則會極力庇護與掌控孩子的各種努力和嘗試,不斷增強孩子的「無助感」,削弱「掌控感」。當然,沒有哪個家長聲稱自己不希望培養一個堅強,獨立、有責任感、勇於克服困難的孩子,但是,其目標與手段常常是背道而馳的。

美國著名兒童心理學家阿德勒曾指出,母親最基本的責任是「把孩子從只對母親的關注擴展到對父親的關注,再擴展到對更多人直至對更廣闊的他人與社會的關注」。阿德勒學說的核心觀念之一,稱之為「社會情感」,這可以理解為,一個母親,越是愛自己的孩子,越是要用自己溫暖的雙手,在營造孩子感到安全的情境下,輕輕地把孩子從自己的懷中推開,再推開,直至孩子的目光可以放眼廣闊的天空,勇敢地去探索未知的世界。越是自私的母親,越是拚命抓住孩子不放,緊緊庇護在自己的身邊,舉手投足均在自己掌控之中,最後一定會收穫一個怯弱、自卑、懷疑、痛苦而又無助的「成年孩子」。

生活中不乏見到各種不同程度的「成年孩子」。幾天前,我在諮詢平台接待了一位為湖北老家的堂哥尋求建議的求助者。這位堂哥40多歲,未婚,與70多歲的母親生活在一起。大致情況是,這位堂哥9歲時父母離婚,母親帶著比他和年長几歲的姐姐到了離鄉下60公里的小鎮生活。對於70年代生活在偏僻農村沒出過遠門的他們,60公里的小鎮,是個遙遠的而陌生的世界。從那時起,他母親不斷告訴他,外面很危險,陌生人都很壞,不要隨便出門,不讓他與其他人接觸。上學放學一個人,放學不允許去任何地方。生活上事無巨事細百般照顧,就連牙刷上的牙膏都幫他擠好。就這樣,這個堂哥從9歲起,基本不與外界交流,內向、孤僻、獨往獨來。初中畢業後在外打工,換過很多工種都干不長。求助者的困惑是,這位堂哥曾經由求助者的父親帶到農村老家做過幫手,發現他完全勝任工作像個正常人,怎麼一回到鎮上與他母親住在一起就好像真的「傻」了呢?有人給他介紹對象,他無法與人交流,還擔心怎麼判斷別人不是為了房子而來。現在這位年老的嬸嬸很著急,想著自己百年後,兒子一人怎麼生活。


第二招 忽視與否認—無視你的感受

在我們的文化語境中,關於父母,我們從小聽到的最多的就是,「天下無不是的父母」、「天下父母哪有不愛自己孩子的」、 「父母做的一切都是為孩子好」,這真是天底下最大的謊言!

前面提到判斷是否是「愛」,不能僅憑「施予方」的感受,還要看「接受方」感受到了什麼。一個極其普遍的悖論是:和王猛父母一樣,受到傷害的孩子以及陷入人生困境的「成年孩子」,他們的父母幾乎異口同聲地聲稱自己是愛孩子的。而且是全力付出,不惜自我犧牲,為孩子做了一切能做的事。正如美國心理學和精神病學家卡倫?霍妮通過幾十年的臨床所觀察到的那樣,「基本黑惡」必然是父母對孩子「缺乏真摯的溫暖和情感,而且這種溫暖的匱乏是受到遮蓋的,父母總是聲稱自己所想的都是孩子的最大利益」。她還指出「一個孩子,只要他內心感受到被愛、被需要,他就能承受很多被稱之為『創傷』的事情。但是,孩子可以敏銳地感覺到這份愛是否真誠,任何虛假表現都無法欺騙他們」。

因為父母聲稱是愛孩子的,他們的一切行為都是為了孩子利益的最大化。因此,父母可以對孩子為所欲為。他們只需向孩子發出指令,提出要求,無需傾聽孩子內心的感受,了解孩子遭遇了什麼困境。他們可以剛剛對你噓寒問暖,轉而變為諷刺挖苦,剛剛為你端飯夾菜,轉眼憤然拍桌。他們可以隨時指責你作業不認真,學習不努力,成績上不去,逃避困難,懶惰,不懂事、不孝順,可以喋喋不休告訴你某某同學刻苦勤奮不怕困難成績優異。他們無視孩子的感受與渴求,限制孩子的行動,干涉和指責孩子的交往和友誼,嘲笑孩子的興趣和探索,否認孩子的判斷和感受,甚至,盛怒之下可以打罵一頓,也可以實施懲罰。這一切,只因孩子的情緒沒有滿足父母的需求,孩子的行為沒有達到父母的標準。亦或,孩子的言行對父母有表達了一點點異議,或是缺少了對父母言聽計從的恭敬。

王猛高中期間在學校的不適應,既有學業的壓力、環境的不友好,也許已經存在適應的困難。但是,無論如何他的困境是真實的。他每天遭受著同齡人的「騷擾、欺凌、被打耳光、抱摔、掐、言語羞辱」,這種情況下,他不但沒有得到父母的理解與援助,反而回家還要繼續與家人爭執。在他感到換了坐位影響學習,向父親訴說卻被父親用惡毒言語大罵到凌晨。而母親卻充耳不聞在睡覺。父母完全否認孩子的感受,否認孩子作為獨立個體的判斷,是對當事人嚴重的情感忽視。

情感忽視是指家長沒有提供給孩子應該給予的情感支持,它對孩子會產生一種隱形的傷害。如果沒有衝突,很多人安然無恙地成長著,直到長大成人後才發現自己的情感需求與表達哪裡不對,更多的人甚至從未發現自己情感匱乏。如果結婚有了孩子,又會將這種愛的匱乏傳遞給下一代。甚至,我們的文化中,父母是否正在把對孩子「愛的匱乏」一代又一代地傳承著。

很多時候,缺乏愛的能力的父母,不會關心孩子的情緒與情感,也不與孩子交流情緒與情感,面對孩子的情感需求,父母沒有能力給予回應。父母的責任本應滿足與回應孩子的情感需求,結果卻往往本末倒置,父母以自己的需求與感受對待孩子,讓孩子來適應與滿足父母的情感需求。

由於父母不關心孩子的情感需求,迴避與否認孩子的情感需求,或是粗暴拒絕甚至嚴厲呵斥過孩子的情感需求。情感忽視的受害者,會懷疑自身的價值,否定自己的情緒和感受,也難以體體察和關心他人的情感需求。總是認為自己不夠好,不值得被人關心、被人愛。甚至為自己有情感需求而愧疚,從而對人際關係與親密關係的建立產生阻礙。


第三招 訓斥與責罵—以父母的意志

「 天下無不是的父母」、「棍棒底下出孝子」,是我們文化中廣泛流傳的觀念。它通常與「嚴師出高徒」、「嚴父出孝子」、「一切為了孩子好」這樣的默認概念相關。現代社會中家庭教育成功的極端個例無不為傳播這樣的理念推波助瀾。最為著名的兩位鋼琴王子,朗朗和李雲迪的成長故事,均有這種教育理念的悲壯情節。

眾所周知,朗朗的成功很大程度上歸於瘋狂追夢的父親的堅持。朗朗不到兩歲就開始接觸鋼琴,童年幾乎都與鋼琴相伴,只要他做些頑皮的事情,就會受到父親的責罰。為了讓兒子學琴,其父辭職帶兒子到北京求學,向親朋好友借錢帶兒子去考試。因遭遇學琴挫折,在一次朗朗沒有準時練鋼琴時,其父準備了大量抗生素藥片,在11樓的住所逼迫朗朗進行二元選擇:「吞下去,你就會死,一切都會結束。如果你不吞藥片,那就跳樓!現在就跳下去!跳下去死」! 其父這樣做的理由是:「我為了你放棄我的工作,放棄了我的生活!你媽為了你拚命幹活,勒緊褲腰帶過日子,每個人都指望著你,你還不練琴,你還不照我說的去做。你真是沒理由再活下去了。只有死才能解決問題。即便現在就死,也不要生活在羞辱之中!這樣對我們倆都更好。首先你死,然後我死。」

無獨有偶,李雲迪有一位和朗朗父親一樣辭去工作追夢的「嚴母」。李雲迪的媽媽對李雲迪的要求非常嚴格,李雲迪的父親曾經這樣說起李雲迪的媽媽:「練琴的時候她在旁邊一邊聽一邊織毛衣,如果聽到錯音,毛衣針啪地就往手指上招呼過去。」,李雲迪的媽媽曾回憶說,「那天我出去辦事,忘了帶東西就返回家,走在樓道里沒有像往常一樣聽到鋼琴的聲音,等我開門進去,他鬼鬼祟祟地坐在琴凳上彈琴,我一摸電視機是熱的,就知道他偷看電視了,當時心裡非常生氣,想想為他考學我好不容易請了假,來到成都這人生地不熟的地方,他爸爸為他也去了廣東,想到這些我心裡很委曲,覺得他不爭氣,盛怒下就把電視機搬走了,當時雲迪苦苦哀求,哭著認錯,他說:『媽媽你要是把電視機搬走了我就什麼也沒了啊!』可一狠心,我還是把電視機處理了,他哭了整整三天。」從此,李雲迪每天僅有的半小時看動畫片的娛樂時間就再也沒有了。

2014年,杭州曾發生了一位11歲、小學四年級的小女孩,因為抄作業被父親打死的悲劇。這位父親知道了女兒在學校抄作業的事情後,憤怒之極。先將孩子拖到車棚,將其雙手反綁跪地進行體罰,暴打之後離開車棚,過了半小時回來後,發現女兒快不行了,送到醫院後不治身亡。這位父親是女兒學校的一名進城務工的保安,在老師學生眼裡是一位熱心敬業的大好人。家中有兩個女兒,對女兒有很高的期望和嚴格的學習要求。他省吃儉用,辛苦賺錢,一心希望孩子讀書成績優異,有朝一日不再過自己一樣的生活。

無論是鋼琴王子的父母,還是打死女兒的父親,他們的邏輯驚人地一致:「為了你的前途,我不惜代價,付出一切。而你,如此不爭氣,竟然不按我的意志做事。因此,我有權懲罰你!」。這何嘗不是王猛的父母的邏輯,不是中國家庭司空見慣的親子關係寫照。

這不過是見諸媒體的家教成敗的極端個例。這樣天經地義的邏輯信條普遍存在於國人的教育理念中。這些父母們,可以根據自己不滿情緒的程度,從輕微的不高興、生氣直至暴怒,靈活自如地運用一系列的懲罰手段,給你臉色看、大段說教、大聲呵斥直到拳打腳踢。不滿的依據即可以是學習態度、努力程度、成績好壞、亦或是否懂事、孝順、誠實,更可以是孩子的言行舉止、舉手投足,判斷的依據只有一個:是否合乎父母腦中的標準和要求。

家長對孩子的教育長期採用訓斥、責罵,甚至付諸暴力,孩子就一直處在驚恐、慌亂與迷茫之中。如果家長從孩子很小就開始採用這種方式教育孩子,那麼孩子將對孩子造成如下影響:

自卑

表面上看,孩子聽從了家長的「教導」,按照家長的意志與要求行事,實際上,他的自尊心受到損害,他不再相信自己的判斷和感受,他感到低人一等,產生了自卑感,極容易走上自暴自棄之路。

容易撒謊

孩子為了避免皮肉之苦,久而久之,開始說謊欺騙家長。因為對孩子來說,騙過了一次,就可以減少一次皮肉之苦。可是孩子說的謊話被家長發現,為了懲罰孩子說謊,家長的態度會更加強硬;而為了逃避挨打,孩子下一次做錯事後更會說謊,這樣就構成了一個惡性循環。

性格懦弱或脾氣暴躁

孩子變成性格怯弱、膽小怕事還是脾氣暴躁、惹是生非取決於孩子性格特質以及環境的互動。但是,只要遭受父母長期言語與身體暴力的孩子,必然會產生這兩種傾向。

一方面,由於孩子經常挨罵被打,孩子就會遠離父母、害怕父母。因此,無論父母要他做什麼,他無需判斷父母的對錯,他也沒有判斷父母對錯的意識和能力,他都只會乖乖地服從父母的要求。他會從小被同齡人欺凌,長大後被人忽略,他會是一個自卑、懦弱、沒有自己主見的人。

另一方面,由於孩子模仿性很強,在家裡父母打他罵他,到外面他就打別的孩子。這種粗暴的性格一旦形成,長大以後,孩子就會有暴力傾向。導致本來性格倔犟的孩子產生抵抗意識、對立情緒,進而變得性情暴躁,行為粗野,甚至形成攻擊型人格,對別人施暴。

人格障礙或精神疾病

一個人的內心都有被公平對待的需要,人的機體能夠清晰地判斷自己是否被尊重、被公平對待。當他從小被父母長期以言語或肢體加以懲罰時,不但損害了孩子的自尊心,還使他們產生對立情緒和逆反心理。孩子會用故意搗亂來表示無聲的反抗,你要往東,我偏要往西,故意讓家長生氣。還有的孩子,父母越打越不認錯,有的孩子則用離家出走、逃學來與家長對抗,變得越來越固執。

更為嚴重的是,孩子成年後會形成嚴重的心理問題或人格障礙,對整個社會和環境充滿敵視和仇恨。這種敵意和仇恨要麼指向內部,攻擊自己,患上抑鬱症、焦慮症、強迫症等精神疾病;要麼指向外部,攻擊他人與社會,幹些報復他人與社會的「大事」。那些暴力犯罪的人中有很多人因為他們從小受到了家庭言語或身體的暴力。他們與他人、與社會的協調功能受損,對他人、對社會的認知扭曲,他們有糟糕的人際關係,無法與他人建立良好的社會關係,更難建立健康的親密關係。

這是因為,若是從小對父母強烈的憤怒和敵意不能表達,就會把這敵意和仇恨深深地壓抑在內心深處。如果在整個成長過程中,除了父母之外,再也沒有任何其它人對他給予溫暖有力的援助,比如慈愛的奶奶或外婆、賞識他的老師、友善的好友;他的學業或其它方面也沒有任何可以令自己聊以慰籍的地方,那麼這種令人遺憾的結局就會不同程度地發生。

不得不說,前面兩位鋼琴王子除了非凡的音樂天賦及刻苦的訓練外,他們自己有著與父母一樣強烈渴望成功的內在動力。正是這種頑強的人格特質支撐著他們走向成功或在孤注一擲的生死選擇中走向了輝煌。然而事業的成功只是公眾能看到的一面,朗朗的成功不能證明他父親的教育方式的成功。這種教育方式下,只有概率極低的勝利者,千軍萬馬在奔向目標途中死傷無數、傷痕纍纍。

所以王猛的結局不是最壞的。他天資聰慧、勤奮努力,在父母畸形的管教之下,在縣城的普通初中、高中,能考上北京大學並赴美讀研畢業。這些個人成就為他爭得了一定的心理資源,延緩了心理問題發生的速度和強度,使他能夠在意識到自己出現問題後,艱難地尋求改變與療愈的途徑。他勇敢地寫了萬


孩子的「宿命」

  1. 一個人無法選擇父母。不論出生在貧窮還是富有、顯赫還是卑微的家庭,孩子都應得到父母「無條件的愛」。

    天下雖然沒有「完美父母」,但卻有「成熟的父母」。「成熟的父母」是那些情緒穩定、態度平和、在任何情況下都可以讓孩子充分信任和依靠的人。他們基於基本的人性,發自對孩子本真的愛,尊重孩子作為獨立的個體而存在。他們能夠傾聽孩子的心聲,接納孩子不同的情緒。

    他們不會只接納孩子的高興、快樂與成功,他們更會接納孩子的悲傷、沮喪與挫敗。他們越是在孩子遭遇挫折與失敗時,越是會給予孩子撫慰與幫助。他們通過言傳身教告訴孩子:挫折與失敗正是成長的必經之路。因此,在孩子忐忑不安地拿回沒有考好的試卷時,他們不會以慍怒的臉色或是憤怒的責罵迎接孩子,而是親切地撫慰孩子無助的心情,肯定孩子的進步,幫助孩子尋找存在的不足,鼓勵孩子繼續努力。

    與「成熟的父母」父母相反的是那些「不成熟的父母」,例如王猛的父母。他們是生理上的父母,心理上的孩子。他們表面上只是脾氣不好、教育方法不當。實則是可能存在人格障礙。

    「不成熟的父母」以自我為中心,他們只在意自己的需求是否滿足。孩子言行是否滿足父母的需求與意志,因為他們的尊嚴取決於孩子是否服從他們的意志。他們無法接受孩子可以有自己的想法,他們會因為孩子與自己的觀點不同而惱怒,孩子不同的想法與做法都是對他們的冒犯。

    「 不成熟的父母」不尊重人與人的差異,不尊重孩子的獨立人格。他們與孩子沒有界限感,認為有權侵入孩子生活中的一切領域。他們安排和控制孩子的大大小小的事情,視為對你的愛與關心。

    「不成熟的父母」情緒極不穩定,他們可以隨時隨地對孩子發火,訓斥、責罵甚至毆打孩子,只因為孩子沒有按如照他們的意願行事。他們有很低的自尊,當受到別人的冒犯時,他們的「無助感」會轉嫁到比自己更弱小的孩子身上。比如,當王猛高中畢業旅行,導遊在公從場合說了對孩子有傷害的話語時,王猛的父母不僅沒有當場化解尷尬的能力,回房間後又要把這種被人冒犯的惱怒以莫名其妙的責罵發泄在本應受到保護的孩子身上。

    「不成熟的父母」提法來自美國資深臨床心理學家琳賽?吉布森博士,她通過幾十年的臨床經驗研究了「不成熟父母」教養方式對孩子人生髮展的影響。

    為什麼我們身邊有如此多的「不成熟的父母」,因為:

    ? 把孩子看成自己的附屬品,沒有把孩子看成具有獨立人格的個體;

    ? 「天下無不是的父母」、「棍棒底下出孝子」等傳統觀念的影響;

    ? 現代高度競爭的社會,焦慮的父母在教育孩子時的無意識反應、教育知識匱乏、教育方法不當;

    ? 來自於家庭的「遺傳」,即「不成熟的父母」來自於 「不成熟的父母」的教養,這種教養模式代代相傳;

    ? 最為不幸的是,心理不健康、人格不健全、精神有障礙;

一個孩子的健康成長,需要家庭、學校、社會各個環節的支持,而家庭則是孩子成長中最為重要和決定性因素。當一個孩子,不幸面對「生理上的父母」,實際卻是「心理上的孩子」時,他成長的道路必將充滿荊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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