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對窮凶極惡的罪犯是否真的有威懾力?
03-03
死刑的目的是為了預防犯罪,維護社會安定。
但是有一部分能獲死刑的罪犯,已經達到了無法改變的惡,他們把犯罪而受的死刑,作為自己犯罪應付出的一部分。另外一些人純粹就是為了挑戰權威,個人變態的愛好,他們同樣不畏懼死刑。那麼死刑對這部分窮凶極惡的罪犯沒有達到威懾力,也就達不到預防犯罪的目的。死刑對於他們仍應存在嗎?現今對此有什麼更好的改善方法嗎?
除開這部分罪犯,另外一部分死刑犯就屬於可改良的,並且受威脅的?那麼死刑還會是最優的處理方式嗎?另外有沒有具體數據從正面證明死刑達到了預防犯罪的目的?
對於傻叉和不要命的人,沒有震懾力
死刑沒有威懾力,俗云:人死鳥(水滸發音,diao)朝天,不死萬萬年。
活刑才有威懾力,比如活剮,比如美國電影《戰略特勤組》裡面的切手指,當面殺老婆,殺兒子。
尤其是對於被宗教洗腦的人來說,死不可怕,可怕的是活著受罪。一、死刑的第一價值不是威懾犯罪,而是凈化人類這個物種,盡量去除主觀惡性最重、最卑劣的基因,就象人類成功讓天花病毒從人類社會消失;其次才是威懾犯罪;再次是實現正義 —— 很多人整不明白為什麼美國保留死刑,那是因為新教徒追求正義。如果美國人不追求正義,它就不會是今天這樣的超級大國並享受如此巨大的利益,而只會與歐洲一樣平庸而市儈;
二、死刑確實無法遏制一些抱著必死決心的窮凶極惡的犯罪,但這樣的犯罪終究是極少數。絕大多數包括死罪在內的犯罪都是抱著不會被捉的僥倖心理。如果沒有死刑,「未必被捉」就會升級為「未必被捉,何況被捉也不過如此」。至少在當代中國,死刑對絕大多數嚴重刑事犯罪的巨大威懾力無可替代。如果說一些低年級學生懷疑死刑在中國的效用還是出於純真幼稚,那些高年級的學生以及成年人則只是因為潛意識中的利益驅動 —— 這也是一種基於自身利益的卑劣 —— 只不過程度沒那麼重,而已。就像人抽的第一口煙一樣,很多人不會想到香煙的危害,只是想嘗試,以後上癮了則完全忘記危害,只記得享受。同樣的大部分的犯罪分子,在利益面前,可以輕視或者無視以後有可能要承擔的法律責任--甚至是死刑。
馬克思引述鄧寧格的名言:「一有適當的利潤,資本就會非常膽壯起來。只要有10%的利潤,它就會到處被人使用;有20%,就會活潑起來;有50%,就會引起積極的冒險;有100%,就會使人不顧一切法律;有300%,就會使人不怕犯罪,甚至不怕絞首的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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