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喬布斯從來不做慈善?


一直以來,喬布斯都因為不做慈善而被人詬病,尤其在和蓋茨對比的時候,人們常說他是一個自私的人。

蓋茨用自己的財富和影響力去做慈善,這當然是很好的事,他幫助了很多很多人,這是一種很高尚的行為,我很敬佩他在慈善事業上所做的努力。

可是喬布斯不做慈善也不見得就是因為他是一個自私的人,不是因為他捨不得自己的錢,他的妻子是一直在做慈善的,很多年了。

喬布斯早年曾說過:「擁有自己一輩子都花不完的錢是一種很大的責任,我覺得我必須要把這些錢用完。如果你去世了,你肯定不想把這麼多錢留給孩子,那會毀掉他們的。如果去世的時候沒有孩子,那這些錢就會回到政府手裡,我估計所有人都會覺得自己肯定會比政府更能妥善處理自己的錢。所以問題在於如何更好地把這些錢還給這個世界,要把錢用在自己關心的和有價值的事情上。」

其實喬布斯年輕的時候是嘗試著做過慈善的,《喬布斯傳》中寫到,他早年曾創立過一個基金,只是時間不長,他也曾加入過一個基金的董事會,致力於幫助窮人對抗疾病。後來喬布斯提議讓基金會僱用里 Regis McKenna 幫助籌款並處理公關事務,因為這件事他和其中一位著名的醫生發生了爭執。喬布斯還給基金會建議說自己捐贈的 Apple II 和一些程序可以簡化他們的工作流程,但是好像沒人聽他的。

喬布斯說:「如果你想要把一件事做好,你必須要經歷一些失敗。所以必須要有一個系統,來評價這件事是成功還是失敗。可是絕大多數的慈善事業都有一個問題,那就是沒有這種評價系統。你把錢捐給了一些人讓他們去做一些事,絕大多數時候你無法判斷是成功了還是失敗了。所以如果你既不能成功也不能失敗,那你就很難把這件事做得更好。」

這是喬布斯年輕時的說法,後來他在被問到自己成功之後對他人應該承擔的責任時,他說:「當然,如果你經營一家公司,你當然是有責任的,但是作為一個個人,我不覺得自己應該有什麼責任,把工作做好才是最重要的。我不認為僅僅是因為我們做了一些別人喜歡的或者不喜歡的事,我們就要承擔一些額外的責任,我覺得把工作做好才是最重要的。人們可以選擇去做他們喜歡的事,但是用不了多久我們所有人都會死去的,這就是我的觀點。曾經有人對我說,如果把每一天當做最後一天,那總有一天你會發現你是對的。我確實是這麼做的,你不知道自己什麼時候會死去,但是這很快的。如果你能留下什麼的話,那就是你的孩子,一些朋友還有你的工作。這些是我所關心的事,我並不會去想我要承擔什麼別的責任。當我在想這些問題的時候,我覺得我的責任就是生產最好的產品,讓人們可以使用好的產品,讓他們可以站在我們的肩膀上,讓他們在我們工作的基礎上做出更好地東西。」

我覺得如果別人做慈善那當然是很好的事,是值得敬佩的,可是我們不應該因為一個人不做慈善而去批評他。對於喬布斯,他的產品為這個世界創造的價值是不可估量的,我以為他有沒有做過慈善並不是什麼重要的事。


為什麼你會理所當然的覺得他應該需要做慈善?


Google了一下 "steve jobs, philanthropy",有好多篇報道談喬布斯做慈善,下面這個標題很好的回答了題主的問題:

"Steve Jobs Preferred to Do Philanthropic Works Quietly"

引用兩段裡面的報道:

"Recently also, reports of Mr. Jobs $50 million donation from his own pocket surfaced. This donation apparently went to several hospitals in California and was used to fund research on HIV and AIDS."

喬布斯曾為加州的幾所醫院捐過錢,總額5千萬美元,這些錢用來支持艾滋病研究。

"In an opinion piece he wrote, U2 lead singer and known humanitarian Bono attested that Mr. Jobs indeed donated millions of dollars in the battle against AIDS in Africa. The musicians RED charity has been for years supported by Apple, as well as the Global Fund to Fight Aids."

U2樂隊主唱 Bono 證實,喬布斯為支持非洲的艾滋病鬥爭,捐過數百萬美元。而且蘋果公司也為 Bono 的 RED charity 提供多年支持。


我的想法是喬布斯認為慈善是錯誤的(如果他認為政府不夠好的話

政府徵收稅款就應該合理使用,例如助學,本應是政府使用納稅人的稅款做好的,慈善減輕了政府負擔,並且使政府對於這方面的投入減少,實際上並沒有起到作用,而且滋生了政府的無能,間接助長了腐敗。

慈善應該是個人行為,看到別人生活於困境時生出的同情。個人認為企業做慈善是罪惡的。


喬布斯不像某些雲、某些牛、某些蠻之類的人,有點錢就想造神,讓別人膜拜。

喬布斯從沒讓誰去粉他,結果粉的人反而越來越多。

中國企業家但凡有點錢,都想出名,都想把自己塑造成道德楷模,他們所極力經營的個人影響力,只是為了方便迷惑更多不明真相的群眾、撈更多錢而已。不過從歷史來看,經得起時間考驗的神一個還沒有。

比如說某雲一直以人生導師示人,但所作所為上越來越體現出凡人、俗人甚至奸人本色,那何必裝的這麼辛苦呢。賺錢無可厚非,不必非得站在道德制高點,扯什麼社會責任、民族大義。

我特別喜歡馬化騰,雖然經常抄襲,但抄的到位。而且從不辯解,抄就抄了,怎麼地吧。這跟學畫畫一樣,初級階段臨摹得越多越好,不要怕沒面子,只要臨摹得認真到位,我相信原創只是時間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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