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難民署的主要職權是什麼?
03-03
聯合國難民事務高級專員公署的職能是在聯合國領導下,通過下列途徑向屬於其 職權範圍內的難民提供國際保護:
1、促進締結和批准保護難民的國際公約,監督其實施並對此提出修正案; 2、通過與各政府達成特別協定,推動執行措施以改善難民處境和減少需要保護 的人數; 3、協助政府和私人在促進自願遣返或與新國家社會同化方面的努力;
4、促使各國收容難民;努力使難民獲准轉移其財產,特別是他們重新定居所必 需的財產; 5、從各國政府獲得有關其領土內難民人數和條件以及涉及難民的法律和規章的 情報; 6、與各國政府和有關政府間組織保持密切聯繫,與處理難民問題的私人組織建 立聯繫; 7、促進協調關注難民的私人組織的努力。 8、根據聯合國大會的要求,辦事處可以參與難民遣返和重新定居活動,並按《減 少無國籍狀態公約》,在幫助無國籍人方面發揮某些作用。
推薦閱讀:
※鄉愁涌動時,才痛恨回家的路途遙遠
※中國自主建造的第一艘航母什麼時候下水?叫什麼名字?
※舊影瑣憶·雲霧蒸騰銷骨窠
※四大美男之首潘安的一生經歷了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