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皆禍害?是否原諒家庭的傷害應由自己決定

今天早上,被徐凱文老師的《父母真的皆禍害》一文刷屏,這是徐凱文老師與李雪老師文章的觀點爭論。徐老師認為「父母皆禍害」這值得商榷,他認為,父母也有其痛苦的歷史成因,首先父母可能並沒有那麼可恨,另外子女恨完父母之後還是要和解、成長。

我對於這篇文章的看法是,首先對於有一定心理知識基礎的諮詢師而言,大家可以帶著思辨的頭腦,去看這篇文章,做出各自的判斷。

但是對於許多受傷的孩子或者內心處於童年創傷的成年人來說,這些文章就成了一種認知方面的行為指南了,可能大家還沒有處理好「恨」著要就自己和父母和解,並暗罵自己不孝不懂事等等。所以,看得人不一樣,對於文章的理解和感受是不一樣的。諮詢師看和普通人看,不一樣,自體穩定和自體虛弱的人看,也是不一樣。

所以我認為,對於沒有尋求正規的心理治療,僅僅希望從專家的文章學習中,來療愈自己童年創傷的普通人來說,這篇文章肯定是存在一定的片面性和誤導性的。因為對於大多數有童年創傷的人,自體是不穩定的,無法承認自己的感受和想法,總是寄希望於想像中的權威的引導,而專家的文章對於他們而言,極易成為一種行動指南。

他們看過這邊文章之後,很可能成為對自己行為的一種強迫和約束,還沒有通過正規的心理諮詢來處理自己的創傷和仇恨,就又忙著合理化地說服自己和壓抑自己,要求自己和父母和解。最後導致的無非跟一陣風,內心仍是一片茫然,心理問題繼續。

而在這篇文章中,隱含著一個問題一直沒有大篇幅的直面的討論,就是父母究竟有沒有干過那些禍害孩子的事情?有沒有干過毒打、性侵、冷漠、忽視孩子的事情?假如父母干過了這些事情之後,是不是王八蛋、該不該恨?為什麼要和解?

對此澳洲註冊心理學家韓岩的觀點是——「國內的諮詢師似乎有個觀點,子女一定要寬恕父母,不寬恕就不能療愈。可是,我們可以理解父母犯錯的理由和因果,但是我們不能因此——認為錯誤不是錯誤,罪過不是罪過。韓岩說,他見過很多不寬恕父母的來訪者,一樣治好了心理問題,活出了自己的人生」。

而國內的心理學家吳和鳴老師,近年來,一直在推行描述性的心理治療,我理解的是,他盡量迴避觀點之爭,而是儘可能的利用描述技術,在諮詢中還原事實的真相。諮詢師不做指導,不推行自己的價值觀,只還原真相。

而這個真相,是什麼?我們能否不去迴避或者是理論化或者是美化,直接的赤裸裸的還原當時的情境,用大段的時間詳盡的語言深刻的情感去描述?——那就是,父母的確是禍害,的確是害人不淺,的確無知無名,哪怕他們當時有各種原因、理由,他們也痛苦,但是真相是——他們傷害子女了。

通過諮詢師的確認,來承認這個「有」,承認這個」傷害」,對於自體虛弱的人來說,比什麼都重要。只有承認了他們內心的感受之後,他們才可以對自己對世界有一個確認感,而這點確認感,才是他們自體穩定的基礎,才能夠推行向前走。而不是用了分裂、否認等原始的防禦機制,去和這個世界互動,最後把自己搞成精神分裂症患者。

另外不少諮詢師也會擔心,承認了來訪者受的傷害之後,來訪者會和父母勢如水火,鬧得不可開交。記得當時督導我們案例的李小龍老師就說,在諮詢過程中,來訪者該怎麼繼續和他父母的關係,是他自己的事情和選擇。你只是做好自己的專業工作就可以了。的確,在實際諮詢中,我們看到的也是,子女與父母的愛恨情仇互動太過微妙,不是你能預設和控制的,但總體是向好的和解的方向行進。但這是一個心靈自然流動的過程,而不是一個預設的被引導的過程。

所以,我的建議是,少點觀點的推銷與假設,多點實際的有用的操作,觀點容易左右人,而諮詢中實實在在的理解、回應、共情才能幫助一個人真正地看到自己,療愈自己。

而那些受過傷的人,也應該尋找正規的心理諮詢,不要寄希望於看幾篇學者的文章,就能解決自己的心理問題,只有進入真正,正規、有效的心理諮詢中,你才可以用自己的感覺去丈量和選擇。

所以最後套用那句時髦的話——「寬不寬恕是來訪者的事,你只負責說真相」。

從一個個案,來看「父母是否皆禍害」的觀點

(本文發表經過來訪者同意,信息已做模糊化處理)

A女士在我處做諮詢已經有2年,她是因為和母親的關係來找到我的,已經40歲的她,依然會被母親強硬的干涉自己的生活乃至婚姻。她母親情緒失控時,會做出種種極端的行為來要挾A女士,比如自殺、割腕、報案等各種行為,甚至會逼迫 A女士離婚。A女士和母親之間的關係,既充滿憤怒、仇恨的張力、同時又因為潛意識裡害怕母親拋棄的恐懼,A女士極力的安撫和消化母親的情緒、一直陪伴在她母親身邊。

在對A女士的諮詢中,我基本一直在鏡映和反饋A女士,承認那些發生過的事實與心理感受。在獲得A女士的信任之後,她會談論很多她小時候的事情,這當中有太多心酸的、泣血、恐怖、令人魂分魄散的故事。在聽這些事情的過程中,關於「父母也不容易,你要原諒、和父母和解」這些理論的話,我完全無法說出口,我想,那只是我的一廂情願,試圖在給我們某種大團圓的理論完型。而實際上,原不原諒和不和解最終的選擇權在A女士那裡。在這個階段,我想諮詢師是不需要任何預設和期待的。

因為對於諮詢師、旁觀者和來訪者而言,最關鍵的區別在於「父母是否皆禍害」——對別人來說,是觀點,是結論。——而對於A女士這樣的當事人而言,「父母皆禍害」是感受、是心理事實、是血淋淋曾經發生的存在。

這也是我為什麼不建議觀點之爭,觀點容易成為影響人、左右人判斷的東西,而感受這個,在乎個人。而且,學者的觀點之爭,容易成為風向標,或者會剝奪了那些內心還處於童年傷害的人,他們去承認並言說自己創傷的某種可能性。

實際上A女士在前面諮詢的1年多當中,多數是創傷的回憶與哀悼,基本很少提到她的母親,和母親的現實層面的關係一直採取迴避的態度。這其中既沒有大家所盼望的理解、和解,也沒有發生諮詢師擔心的暴力衝突,A 女士選擇了自己願意的行為方式,來處理她和母親的現實關係。

直到諮詢後的一年多,她才慢慢重新和她母親有現實的接觸,這個時候,A女士依然會被她母親的言行,在諮詢中嚇得簌簌發抖痛哭流涕,但是經過1年多的諮詢,已經處理了很多痛苦和情緒,母親逐漸祛魅與去妖魔化,所以後期,在諮詢師的支持下,她和母親的互動逐漸正常、並且漸漸親密。

所以,我們永遠不要忘記,在諮詢者的內心感受中,永遠還是那個受傷的孩子的狀態,我們不能要求他們用一顆成人的心,來接受「父母不是禍害」這樣的觀點。在孩子的心裡,父母就是那麼可怕,父母就是傷害他們了,父母就是十惡不赦。這是感受,不是觀點。

承認了他們的感受之後,他們才覺得心理有底,自己能夠堅信自己的感覺了,加上有諮詢師撐腰了,他們才夠膽,用更輕鬆的靈活的開放的寬闊一些的態度,以一個漸漸成熟的心態和現實層面的父母去互動。

目前A女士已經從和母親的情感糾纏中逐漸走出來。但是對於A女士的父親,A女士目前的態度,並不打算更多的來往和原諒。她父親在她7歲的時候就遺棄了她,基本沒有擔負起任何責任,是一個沒有功能的父親。在早期,A女士經常處於負疚當中,為自己恨父親,不能更好的和父親互動,而抱歉。

但是目前A女士的觀點是,既然父親沒有真正的擔負起育兒的責任,她也不想再配合父親演出一場父慈子孝的假戲,她現在只想好好地承認自己的感受,並且按照自己的判斷行事。她說她逐漸感到她和她父親是獨立的兩個個體,不過多聯繫並不代表仇恨,只是自己不太需要那個男人的愛了,因為她知道他給不了。而且,自己的不配合不討好不聯繫,或者能讓父親有所反思,從他一直自以為是的扮演的那處虛假的戲劇中醒悟過來。

但是雖然A女士如此說,過年過節的錢、保養品,她依然會寄給他的父親。不知道,這樣的關係,在大家的眼中,是和解呢,還是不和解呢?子女和父母之間的愛恨情仇糾纏太過複雜微妙,又豈是一個詞語一種態度可以概括的呢?

總之,用A女士自己的話來說,心理諮詢或者在某個部分處理了和父母的關係,而如果將整個諮詢,僅僅局限在與父母的情感中,那麼就太狹隘了。關鍵還是通過諮詢代謝掉自己的創傷,把自己發展成一個能量更高更為成熟與開放的人。而這樣的人,應該可以做更多的事情,而不僅僅是圍著自己的父母關係打轉。而且和解是一種選擇,不和解也是一種選擇,只是不和解中,我不含期待、沒有敵意,你是你,我是我,這也並沒有什麼不好。因為獨立了,所以選擇的面向也可以更多,更忠於自己的內心了。

作者:周弗逸,紅樹林心理資深諮詢師。精神分析取向的心理諮詢師、心理作家、中國青少年心理健康輔導員培訓師。入駐壹心理、百度問咖、百度醫生等國內一線心理平台任心理專家。《廣州日報》、《壹心理》專欄作家,2015年壹心理最具人氣心理作者、國內最大女性情感平台《心之助》情感專家、簽約講師。受訓中美長程精神分析三年培訓項目,擅長處理女性成長、婚戀情感、人際關係、個人成長、神經症等心理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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