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乃強考李氏三龍
李 王 四 子 , 並 作 琳 瑯 。
李 朝 , 字 永 南 ; 弟 邵 ,字 偉 南 ; 郪 人 也 。 王 士 , 字 義 強 ; 劉 本同 《 三 國 志 》 作 彊 。 李 本 誤 作 疆 。 從 弟 甫 , 字 國 山; 文 表 諸 弟 也 。 先 主 領 牧 , 朝 為 別 駕 。 群 下 上 先 主 為 漢中 王 , 其 文 朝 所 造 也 。 此 下 , 廖 本 注 云: 「 當 有 脫 文 。 按 , 李 邵 事 , 在 陳 壽《 季 漢 輔 臣 贊 注 》 中 。 但 恐 道 將 之 文不 全 同 。 今 無 以 補 之 也 。 」 〔 從 先 主 東 征 , 卒 於 永安 。 〕 用 陳 壽 《 輔 臣 贊 注 》 文 , 參 校 《常 志 》 補 。 說 詳 注 釋 。 〔 邵 篤 於 行 誼 , 〕 依《 楊 戲 贊 》 補 。 〔 先 為 州 書 佐 , 部 從 事 , 〕 依陳 壽 《 輔 臣 贊 》 文 補 , 說 詳 注 釋 。 後 丞 相 亮 府 辟 西曹 掾 , 〔 治 中 從 事 , 〕 同 上 依 《 輔 臣 贊注 》 補 。 〔 早 卒 , 〕 依 《 益 部 耆舊 雜 記 》 文 補 。 亦 有 文 才 。 兄 弟 三 人 號 三 龍 。 兄邈 , 讚 注 別 在 後 。士 歷 宕 渠 、 犍 為 、 益 州 太 守 。 甫善 言 議 , 此 下 , 舊 各 本 有 小 闕 字 。 廖 本注 雲 :「 舊 校 雲 闕 。 按 , 陳 壽 《 輔 臣 贊 注 》雲 : 好 人 流 言 議 , 當 無 所 闕 。 舊 校 誤 耳 。 」 今 按 : 《 常志 》 倒 人 流 字 , 則 當 自 「 言 議 」 斷 讀 。 人 流 美 稱 。自 綿 竹 令 為 州 右 職 。 〔 並 死 王 事 。 〕 原注 當 有 此 四 字 。 說 詳 注 釋 。
漢 南 哽 哽 , 天 奪 其 守 。 李 邈 , 字 漢 南 , 邵 兄 也。 牧 璋 時 為 牛 鞞 長 。先 主 領 牧 , 為 從 事 。 正 旦 , 命 行 酒, 得 進 見 。 讓 先 主 曰 : 「 振 威 以 將 軍 宗 室 肺 腑 , 委 錢寫 本 脫 此 上 七 字 。 以 討 賊 , 元 功 未 效 , 先 寇 而 滅 。邈 以 將 軍 之 取 鄙 州 , 甚 為 不 宜 也 。 」 先 主 曰 : 「 知 其 不宜 , 何 以 不 助 之 ? 」 邈 曰 : 「 匪 不 敢 也 , 力 不 足 耳 。 」有 司 將 殺 之 。 諸 葛 亮 為 請 , 得 免 。久 之 , 錢寫 本 無 此 二 字 。 為 犍 為 太 守 , 丞 相 參 軍 , 安 漢 將 軍。 建 興 六 年 , 亮 西 征 , 馬 謖 在 前 , 敗 績 。 錢、 劉 、 李 、 《 函 》 、 浙 各 本 無 敗 績 二 字 。 廖 、 顧 本 有 。廖 本 注 雲 : 「 舊 無 此 敗 績 二 字 。 《 三 國 志 》 注 引 有 , 有者 是 。 」 《 函 海 》 與 顧 觀 光 亦 各 有 注 。 略 之 。 亮 將殺 之 , 邈 諫 以 : 「 秦 赦 孟 明 , 用 霸 西 戎 。 楚 誅 子 玉 , 二世 不 競 。 」 失 亮 意 , 還 蜀 。 十 三 年 , 亮 卒 。 後 主 素 服 發哀 三 日 。 邈 上 書 曰 : 「 呂 祿 、 霍 禹 , 未 必 懷 反 叛 之 心 。孝 宣 不 好 為 殺 臣 之 君 , 直 以 臣 懼 其 偪 , 張本 誤 作 福 。 主 畏 其 威 , 故 姦 萌 生 。 亮 身 杖 張本 作 仗 。 強 兵 , 狼 顧 虎 視 , 錢 、劉 、 李 、 浙 本 作 臣 。 《 函 》 、 廖 、 顧 本 作 視 。 廖 本 注 云: 「 舊 作 臣 , 《 三 國 志 》 注 引 作 視 。 」 五 大 不 在 邊, 臣 常 危 之 。 張 本 作 至 。 今 亮 殞歿 , 蓋 宗 族 得 全 , 西 戎 靜 息 , 大 小 為 慶 。 」 後 主 怒 , 下獄 , 誅 之 。 裴 松 之 《 三 國 志 ? 楊 戲 傳 》注 引 此 文 , 首 句 作 : 「 邵 兄 邈 , 字 漢 南 。 劉 璋 時 為 牛 鞞長 。 」 餘 同 此 文 。 惟 歿 作 沒 。 《 常 志 》 於 罪 誅 者 例 不 讚, 《 目 錄 》 亦 不 收 。 惟 於 彭 羕 、 李 邈 讚 之 , 意 以 為 冤 故也 。
李氏三龍簡介
李邈,字漢南 ,李邵兄
牧劉璋時為牛鞞長。
先主領牧,為從事。
久之,為犍為太守,丞相參軍,安漢將軍。
建興十三年(234) 誅之
李朝,字永南,李邵兄
郡功曹,舉孝廉,臨邛令
先主領牧,朝為別駕。
從先主東征,卒於永安。
章武二年(222)卒
李邵,字偉南。李朝弟
先為州書佐,部從事,後丞相亮府辟西曹掾,治中從事
建興三年(225)卒
任乃強云:
1.首先考起兄弟次序
裴松之所說非也,夫早亡者名尚不著,安得被以龍?
又云:先主,諸葛亮知其能,賢。(任說詳,見圖注,此僅僅敘述其結論)
李邈見殺於後主,時李朝與李邵皆已亡,則當後主以前,人稱李氏三龍安得無李邈?《益部耆舊雜記》 所云「早亡」之弟正是李邵耳。
三人之中,
李邈最年長,仕最早,
牧劉璋時為牛鞞長。先主領牧,為從事。
李朝名最高,而仕較晚,年齡小於李邈故也,然劉璋時已舉孝廉,為臨邛令。
先主於建安十九年領益州牧,闢為別駕從事,較其兄李邈秩位尤為高。別駕為代牧行部之官,當常與牧接,諸部從事則「正旦命行酒,得進見」語。
李邵最幼,入仕最晚,先主已定蜀領益州牧時,始為州書佐。漸升至諸部從事。
其時則李朝已為別駕,李邈已為犍為太守矣。李邵建興三年(按三國志當在建興元年)始為丞相府西曹。甫(剛剛)轉治中而卒,事功未顯而卒,故《耆舊雜記》 曰「早亡」。實則尚在兄李朝卒後二年乃死,但壽與事功皆短於兩兄,故時人惜之,嘆其早亡耳。
2.考其名字與字之連意
《陳志》與《常志》互異之處在於李朝與李邵的字不同
夫字,因名而制,必有連意
李邈名漢南
蓋取《詩 周南》「漢之廣矣」為意。緣生於廣漢之郪,於周為邈遠之南國,而是文王德化所行之地,因取漢南為字也。其兩弟皆字曰南 ,猶雲同此南國人。同賡周、召之化者也。
李朝字永南
蓋取「江漢朝宗于海」與「江方永矣,不可方思」為意。初命名時弟兄未有連意,及為命字,乃因《周南》詩以強為牽合之江漢也。
李邵字偉南
蓋取《召南》詩賡《周南》之意。邵即召公奭(shi)之采邑。周初世,周召二公夾(ga)輔王室,推行文王之化於南國江漢之間。故有《周南》《召南》之詩二十五篇。其後裔於厲、宣之間,再造周室,而召虎武勛尤著。《詩.大雅》有《江漢》《常武》兩篇頌之。其辭曰:「江漢湯湯,武夫洸洸。經營四方,告成於王。」又曰:「王旅嘽嘽,如飛如翰。如江如漢。」頌召虎平徐夷則亦以江漢起興者,蓋追思召伯《甘棠》遺愛,與南國民軍助周之勛。頌召公能世著偉績。從而賡《江漢》之詩,以偉南協邵字也。
3.結論
《常志》謂李朝名永南,李邵名偉南,如此可解。若如陳注,則不可得解,以此疑陳注實誤注以李邵事注於「永南耽思」句下,李朝事注於「偉南篤常」句下。
結合前條兄弟次序與其仕歷校勘之,可以判言:
1.如此推斷則不誤。(見上)
2.再次就《楊戲贊》文考訂之。《戲贊》更早於陳注,去二李之卒未遠。贊雲「永南耽思」,贊其耽於經史,弘廣文思也。緣李朝所造表,為一時蜀人所傳誦,故有此贊。《常志 庄君平贊注》云:「耽於《老》《庄》。」《法言 自序》云:「默而好深湛之思」此雲「耽思」,讚頌著述語也。至於李邵,早死,勛業無稱,而能為諸葛亮所重,以為治中;蜀人所稱,喻為龍者,蓋其德行有出於兩兄之處,非以文才也(但只「亦有文才」耳)。《楊戲贊》雲「篤常」,應即「篤於人倫」之意。然則造上先主為漢中王表者是永南李朝,非偉南也。此更足知陳壽注文為誤矣。
(接下來雲與陳壽有關,繁多不錄,省)
今如改易永南、偉南二注位置與朝,邵之名,則與《常志》皆合。
依次判斷,補李朝注九字,李邵注十九字。(見{}里的字)
以上皆任乃強所注釋,純手打
任之最終觀點就是:李朝名永南,李邵名偉南才是正確的,符合歷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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