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寫作的3點思考
當我真正開始思考「寫作對於我的意義」之時,並不是我寫的最開心的時候,而是我寫的最痛苦的時候。當我發現,寫不發自內心的東西會如此痛苦的時候,我才開始思考,寫作對於我的意義到底是什麼?
其實,我以前從沒想過,寫作這件我曾認為是天下最純粹、最快樂、最美妙的事情,會在有一天,也讓我飽受折磨。我也沒想到,不同目的的寫作,帶給人的感覺會相差十萬八千里。
是的,最近因為工作內容的轉變,我從寫,相對自由的公眾號文章(比較能表達自我價值觀),開始轉奔銷售文案了。我並沒有排斥,我其實並不想在做一件事之前就對其存在偏見,所以我很努力地去學習,看了很多文案書籍,學習了很多文案課程,也去模仿和摸索那些所謂寫銷售文案的套路。一開始,我很「天真」地認為自己喜歡寫作,那銷售文案也是寫作的一種啊,為什麼我就不能寫呢?只要我認真學,應該也可以啊。
我曾經試圖想要寫好,卻在寫了之後發現,再也得不到以前所獲的巨大滿足感和純粹的喜悅。
是的,在我寫銷售文案的時候,我感覺到,我的文字和人格是割裂的,而不是合二為一的。 以前,我之所以喜歡寫,絕不因為某種自戀,不是因為喜歡受到別人的關注和讚美,我寫是因為,我創作出了某樣東西,我賦予了某種「思想的火花」以生命,那是一種獨屬於「創造」所帶來的美感和驚喜。 這種「思想的火花」本來只在剎那間綻放,而後很快就會熄滅,但通過寫作,它得以誕生,得以和很多人分享,通過文字,「思想的火花」不再虛無縹緲,難以捉摸,反而看到的人也能共享這思想所帶來的感悟和深邃。有時候,我們腦海中突然悟出一個非常絕妙的想法。有時候,我們經歷過的事件讓我們靈感迸發。有時候,我們因為和別人的交談而受到啟發。有時候,我們從觀察旁人的舉動,收益頗豐。
寫作之於我的第一點是,
寫作對我來說絕不是情感的抒發,也不是用來尋求慰藉和崇拜的工具,而應該是一種精神上的高質量分享和交流。
我將我認為有價值、給予我深刻體會的感受和思想,用誠懇的方式寫出來,而世界某個角落的人,會因為這些有價值的思考而獲得啟發,同時也促進他們對於自我人生的思考。
曾經有一個我內心很尊重的老師問我,你以前是怎麼寫作的?
我說,
我就僅僅是將我頭腦中想要表達的,全然、誠懇地表達出來就好了。
對方卻告訴我說,
寫作不能這麼自我的,不能只考慮你自己的感受,你要站在讀者角度去考慮去寫,你要去想,他們希望聽到什麼,然後去為他們而寫,寫出他們想要的東西。
寫作真的是這樣嗎?那一刻我開始懷疑自己。難道我是只顧個人私慾、不顧他人感受的那種人嗎?
我非常理解他的意思,但我也並非他以為的那種「自我」。他所指的「自我」更多的是一種自私,指的是你不顧讀者感受,就只想表達你自己想表達的,抒發完你想抒發的,這就完了?這的確是很自私的。
但我寫作,絕不是以這樣的動機來進行的。寫作之於我的第二點,
寫作,可以「自我」,但不能自私。寫作的最終目的,是為了分享有價值的思想或感悟,而不是純粹為了滿足個人的願望。
這裡的「自我」指的是你把你心裡想要傳達的,真誠地用文字表達出來,並為讀者帶來一定的價值。 寫作對於我是克制而理性的,而不是為了輸出無聊的情緒垃圾。
寫作的剋制是什麼呢?
是抑制住想要發泄垃圾情緒和感悟的衝動。
是凡和主旨無關的個人情感,都要通通拿掉,包括那些隱藏在文字之下,渴望被讚美、被認可、被崇拜、被關注的個人私慾。
如果一個人寫文章是為了別人的讚美,這樣的寫作動機是脆弱的。當有一天沒有人讚美你了,甚至還有很多人來罵你寫的文章,你還有動力繼續寫嗎?
所以,想要長期寫作輸出,需要放下那些對於讚美的渴望,而是純粹地表達自己真誠的觀點和思考,這需要一個強大的內心,以及不被外界評價所干擾的心態。
他人有價值的建議是可以聽取的,但不被一些無價值的聲音所影響,也是內心強大的標誌之一。
那麼,所謂寫作的「自我」又是什麼呢?
舉個例子,我很喜歡一個歌手,為什麼喜歡他的音樂?
因為他的音樂本身就是給人無限共鳴和想像的藝術,卻又如此自我、自由。
他曾說,我並不考慮大眾需要聽到什麼樣的音樂,我只是做自己感到滿意的音樂。
我喜歡他的音樂,喜歡他對於音樂十分「自我」的理念,之所以喜歡,可能是在他身上看到自己,或者自己想要成為的那一面。
還有另一位我很欣賞的寫作者,這樣闡釋他最開始寫作的初衷,他說,
我唯一的計劃,是「以筆寫我心」,並努力寫的讓自己滿意。
我無法保證所寫的觀點都是對的,但我能保證的,是將我現有能力上限的知識和邏輯水平,以最嚴密、最謹慎、最誠懇的方式表達出來,問心無愧。
他們都好像很「自我」對不對?這是一種「自私」嗎?
不,絕不是這樣的,只有那些充斥著邏輯漏洞卻以漂亮語句加以粉飾,以此來撩撥讀者的情緒,達到自己不為人知目的的,利用寫作來滿足個人私慾的人,才是一種自私。寫作中的「自我」和「自私」,其實有著天壤之別。「自我」地寫作能給作者自己帶來巨大的滿足和喜悅,卻仍就能給讀者帶來價值。
以前我能在寫作中找到這種感覺,但寫銷售文案的時候卻不是這樣。
寫銷售文案,你很難去表達自己的觀點、傳遞自己的情感,因為銷售文案的根本目的是為了銷售,而不是分享。有時候你需要誇大某種情緒來使消費者產生購買的衝動,你需要忘卻自己的立場,完全站在消費者的角度去展示產品最大的特色,你需要儘可能獲取消費者的注意和認同,你需要撩撥情感,讓讀者產生強烈的購買慾望,有時候你還必須去利用人性的一些「邪惡元素」,從而觸發消費者的購買行為。可是,這本就不符合我最開始喜歡寫作的初衷,我不是不能夠寫,而是我過不了心裡這一關,因而感覺矛盾。一個聲音在告訴我,你的寫作需要和商業結合才能走的長遠。另一個聲音在告訴我,你需要從心地寫作,只寫你真正想要寫的東西。兩種思想在做著劇烈的衝突與對抗,因為我感覺到寫作時的痛苦和無能為力。
我似乎整理清楚了最初喜歡寫作的原因,和我為什麼寫作的動機和理由。但對於該如何去面對和自己內心相衝突的東西,我還沒有答案。我心裏面有個聲音在質問著,難道「被廣泛認可」和」從心地寫作「這兩者之前就如同魚和熊掌一般,註定是「不可兼得之物」嗎?難道寫作者的命運,只能重複歷史中的悲劇,就是生前得不到認可,只能在死後被發現其價值?要麼就是被迫放棄自己寫作的初衷,實現文字和人格的分離?
我心裡在告訴我,不應該是如此悲觀的想法,在我內心深處一直是積極樂觀、充滿希望的。
但對我來說,答案雖然很難,也可以很簡單。寫作之於我的第3點,寫作對我來說,其實已不是一種理想,或者自我實現的手段,而就是生活本身。
寫作已經融為我生命的一部分血肉,就如同呼吸一般,是很自然的事。只要有靈感,有思考,有感悟,有衝動就要寫,就這樣純粹地繼續寫,寫了就不要在乎,寫出來的東西是否能得到任何人的認可或批判。這樣才可能持久、誠懇、心無旁騖地一直寫下去。
在我體悟到某種思想的電流或體會到某種珍貴的情感時,我能把它寫下來,其實就證明其存在過。或許百年後某個人偶然看到了我曾經思考的東西,產生了剎那間的共鳴,就會覺得不可思議,就如同我曾經感受過的那樣,原來百年以前也有人和我擁有過某種相同的思考或感受,這種感覺真的很奇妙。
文字和寫作,真的可以讓時間、空間的限制變得微不足道。你看,千百年前的思想大家們,如今依舊用文字、書本的形式,繼續影響著我們。
我覺得這就是寫作的意義。讓文字成為思想的畫筆,也成為一種我們曾認真活過的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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