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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可以卑劣到什麼地步?生孩子來賣!

人性一旦泯滅,真的只剩下令人髮指的陰暗。

通常家長在看到拐賣孩子的新聞時,難免心有戚戚擔心自己的孩子也會落到同樣的處境,這種為人父母的同理心或者說「護犢」心態都是相似的。

1.

大概你很難想像有人可以將自己的親生骨肉作為換取利益的籌碼,可以將一個鮮活的生命當成一件貨物去交易,可以毫不羞愧心安理得的花這樣的錢來進行享受。

可是這個世界,真得有這樣的人啊!他們踐踏良知拋卻人性,肆無忌憚的挑釁著社會的公序良俗。

最近看到這樣的新聞

17歲就生兒子了?

先不說是否合法,就這個年紀自己都還是個孩子。大多數同齡人還處在上學的年紀,他卻當了爸爸。

這個19歲的爸爸是不是有什麼不得已的苦衷呢?用這筆錢來做什麼呢? 沒有,他用錢買了個手機跑路了!

光是這一點就知道這個「父親」的心智該有多麼的幼稚,對於法律該有多麼的無知,但這不是賣孩子的借口。

不止這個,還有這樣的

如果上一個新聞還能讓人多多少少歸於「年紀小不懂事」,那這對夫妻呢?一個36歲,一個28歲都是心智成熟的成年人,可照樣干出了這種「賣子求榮」的事情。

他們用這筆錢做什麼呢?買了個蘋果7再換了個冰箱。簡直……氣到發抖!

買手機?換冰箱?這些愚蠢荒唐的父母,賣自己的孩子就像是在做廢品回收!

而這些個人家庭的買賣不過是冰上一角,還有以「送寶寶」公益為名的非法兒童黑色交易鏈條

在線上大大小小的群中,出現「領養」「領送」「圓夢」等各種掛羊頭賣狗肉的勾當。

在這其中最為活躍的就是那些因為某些原因不能生育或者未能如願得子的家庭,他們極強的購買願望也反過來刺激著畸形且反人性的供應市場。

2.

大多數人認為買賣兒童最多的應該是人販子,但事實與大家所想有出入,據相關調查80%的兒童買賣都是原生家庭的自主行為,也就是「親買親賣」。

在一些貧困地區更是早就有了賣子專業戶(比如山西忻州、四川涼山、廣西玉林、雲南紅河/文山/昭通等等),甚至有個講法叫「要想富,懷大肚」。

和「乞丐村」一樣也出現過「拐賣村」,全村有一半甚至將近八成的村民賣過自己的孩子。

這種「拐賣村」令人恐懼的地方在於他們對人的物化,對喪心病狂的「人肉」交易視作稀鬆平常,思想變得冷漠而麻木。

蘸自己孩子的鮮血,這「人血饅頭」吃的讓人心驚膽寒。

相當多賣掉自己孩子的人,並不為此愧疚,也普遍不同意這是在賣孩子。

他們常見的邏輯一般是「反正自己也養不活,打胎還要錢」,「不如託付給別人,懷胎這麼久,總要拿點營養費/奶水費吧」,「這樣是為了孩子好,不跟著受苦」。

一些民間反拐的志願者更是見過挺著大肚子的孕婦親自跟前來「預訂」的人談價的情況,這頭待產,那頭備款。

其無知的本質,就是薄情。

3.

客觀上說,中國有極其龐大的收養兒童需求。僅僅就失獨家庭一項,目前就有百萬以上(數據來源於2013年易富賢對中國兒童拐賣調查)。

有收養兒童需求家庭的數目,相比要遠遠超過社會上的孤兒或遺棄、流浪兒童數。

由於供需雙方嚴重的不平衡,而且,收養機制也不可能像其他市場一樣,衍生出大量供給來滿足需求,因此,註定了收養的難度較高。

事實上,在合法的收養「市場」上,嬰幼兒非常搶手,一般孩子哪怕是稍有殘疾,也是有人排著隊想要收養的。

一方面,與合法收養孩子的難度相比,買個被拐的孩子要容易太多,另一方面,在制度和收養機構設置上,我國目前的體制均有極大的漏洞與不足。

可無論如何,無視親情血脈,肆意的買賣兒童不僅是觸犯了法律而且是人性的淪落。

當人可以被標上價格打上標籤,像貨物一樣被賣掉的時候,那麼我們所謂的文明與野蠻也就毫無區別。

也許對於一個貧困家庭來說幾萬塊錢已經是筆「巨款」,或許要省吃儉用好幾年才能存的下來,但我絕不會因為你的窮就同情你,就站在聖母的角度原諒你的冷血。

為人父母卻以賣子作為牟利的手段,讓人不齒和鄙夷。這樣的人沒有資格稱呼為「父母」,這樣的人也侮辱了「父母」這兩個字。

人可以卑劣到什麼地步?

就是孩子把你當最信賴的人,而你卻把他當奴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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