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篇(三)選擇:重塑代際關係的可能之路
現代化是一場「從身份到契約」的社會變革,先賦因素的絕對影響逐漸削弱,自致因素的地位不斷上升,社會為人營造的選擇空間更為廣闊。一般而言,當某個社會面臨外憂內患,外部有嚴酷的自然環境和虎視眈眈的敵對群體,內部因為生產力低下、資源匱乏和激烈爭奪而衝突不斷,為了自身存續,社會將逐漸演化為一種「強約束」的規制模式,思想上道統獨尊、萬馬齊暗,行動上嚴刑酷法、動輒得咎,強約束帶來緊密得令人窒息的社會聯繫和硬梆梆的僵化管控體制,個人被視為服務於社會整體生存目標的工具和手段,自身意志、偏好、喜惡不受尊重,但凡脫離社會既定軌道,就會遭受壓制乃至打擊。隨著生產力水平的提高,社會所處內外環境更加安全友好,資源緊張得到緩解,自然環境受到控制,外部敵人威脅降低,享有了更有安全感的社會傾向於逐漸放鬆對群體成員的控制程度,更尊重——或者準確地說——是更容忍個人意志和自由選擇。
傳統時代嚴酷的生存環境,包括自然環境和社會環境,迫使家庭成為保護個人生存的堡壘和穩定器,在外部重壓之下,家庭被無限壓縮,成為內部結構極為緻密的核心。家庭成員之間相互負有近乎無限、延續終生的權力與義務,以及無可逃脫的社會聯繫和情感溝通。家庭成員被視為是家庭的一個組成部分,而非一個獨立的個人,只要進入家庭內部,我們就是兒子、母親、外甥、孫女,必須扮演好社會文化規定的家庭角色,無論是肢體語言還是內心獨白,都別妄想能偏離劇本,臨時自己改戲。從經濟到情感,家庭通過各種有形無形的紐帶,像原子核一樣將家庭成員吸附聚集在自身周邊,儘管沒有實在的形體,卻無時無刻不享受著家庭成員的崇敬與奉獻。家庭成員之間的聯繫來源於先天的血緣,不可選擇不能改變,在傳統文化中也不可解除。
以前看到歐美影視作品中,子女成年以後逃離父母,不通音問,老死不相往來,當年這曾被視為歐美國家親情淡漠、不顧倫常的社會弊病。但這種現象也昭示了一種以往不可想像的可能性:生為父母子女、兄弟姐妹乃至其他親戚,只是偶然間發生了血緣的聯繫,並不意味著親人一定會成為親密的朋友。我們的朋友是我們自己選擇的,無論是思想觀念趨同,還是興趣愛好一致,我們選擇朋友是因為兩個人之間「合得來」,朋友之間越契合友情就越深,有時候隨著成長變化,友情可能會消淡,此時我們可以離開舊的朋友,轉投更適合我們的新朋友。父母子女之間、兄弟姐妹之間,性格、觀念、行為、習慣可能隨著成長出現巨大差異,他們之間的關係不僅不會親密,甚至有可能會相互厭惡、鄙視、憎恨。每一個中國人都應該捫心自問:「如果我的爺爺奶奶、姥姥姥爺、父親母親、兄弟姐妹以及其他親屬,排除了血緣關係,而只是陌生人,我們會不會和他們這樣的人成為親密的朋友?」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麼恭喜你,生活在一個幸福的家庭,這種幸福不僅是表面上,更是心理層面上的。如果答案是否定的,也不必傷心,在中國還有大把人和你一樣,更可悲的是他們從來沒敢面對甚至想過這樣的問題。
血緣聯繫是生來註定的,特別是在中國傳統文化中,不存在「退出機制」,無論你多麼厭惡憎恨一個人,都無法遠離他/她,還要每天和他/她生活在一起,裝作很崇敬、很親密、很快樂的樣子。傳統的家庭文化不僅提供了外在的壓力,更重要的是這種文化通過教育和宣傳,已經深深內化印刻到了每一個人的頭腦之中。當你最真實的內心感受(對親人的憎惡、排斥、逃離)剛剛顯露苗頭,社會規範塑造的「超我」立即拉響紅色的警報燈,將幽暗的負面情緒打壓到潛意識的層面,使其沒有任何機會言說表達出來。但物質不滅,情緒同樣也是如此,內心的深層情緒無法紓解,就會不斷在潛意識的層面興風作浪,負面情緒以及由此產生的負罪感反覆糾纏,最終轉化為外在的、無意識的攻擊行為,比如爭吵、貶低、羞辱、虐待等等。雖然這些行為往往都打著「愛」的名義,但任何一個真正「愛」著別人的人,都不可能做出這些舉動,「愛」一定是柔軟的、溫暖的、明亮的,是寧肯委屈自己也絕不讓對方受一點委屈的。這些行為背後不是愛,而是其他更為複雜的情感:控制他人的慾望,看到別人痛苦的快感,深深掩藏的自卑,無名火起的憎恨,等等。中國的家庭文化不支持也不允許親人之間坐下來,闡發宣洩自己的內心真實感受,傳統文化認為這些感受根本不可能也不應該在親人之間產生,如果產生甚至妄圖表達這些感受,將被視為破壞家庭原有的和諧,雖然這種和諧早已不復存在。這就是傳統文化中最敗壞的一點,即對所謂「和諧」的無原則妥協,連孔子都看不下去這種「鄉愿」的行為,直斥為「德之賊也」。須知這個世界時刻處在不斷變動和矛盾衝突之中,按照小農社會的靜態心理去維持表面上的「和諧」,最終結果一定是不去解決問題,只專註於解決提出問題的人,只要殺死每一個敢說破國王沒穿衣服的人,國王就永遠不必穿上衣服。
彼此憎恨但卻無法逃離,這是很多中國家庭的真實寫照。中國傳統文化把親緣關係提高到無與倫比的崇高地位,天然地認為具有親緣關係的兩個人之間就應該具有親密關係。事實上,親緣關係和親密關係沒有任何必然聯繫,由於命運之神的偶然安排,某些人成為了我們的父母、兄弟、姐妹,並不意味著這些人和我們就一定觀念契合、愛好一致,也並不意味著我們一定會喜愛對方、接近對方,願意和對方長期呆在一起。婚姻不愛了,可以分手,那親緣關係為什麼不可以?為什麼不可以在履行法律規定的幫扶贍養義務之後,遠遠離開自己不喜歡的人,去別處尋找更多的自由空間,「一別兩寬,各生歡喜」?為什麼一定要維繫家庭表面上完整,把相互厭惡憎恨的人們始終捆綁在一起,讓他們彼此折磨,寫就個人與社會的一幕幕悲劇?
但這種事情說來容易,做之則難,需要個人具備極其堅韌成熟的心理。因為自由是一條充滿荊棘之路,既有欣愉,更多痛苦。獨立、自由、選擇這些名詞,聽起來無比美妙,但背後責任、孤獨、空洞也必將緊隨而至。躺在家庭親密關係的舒適網中,泯滅自我的同時也獲得了生活照料、經濟支援、情感幫護。而要想成為「人」,就要割斷心理的臍帶,走出家門獨自面對「荒原」,獨自蹣跚前行,獨自舔舐傷口,獨自離別人世,但也只有遍歷了「人」的痛苦,才有可能品嘗到「人」的深邃與悠遠、精微與壯美、狂喜與寥落。
同時,個人自由與社會發展階段與形態密不可分,只有社會持續繁榮和寬鬆,人才有意識、有能力從家庭中脫離出來,擺脫家庭成員單一化的社會角色要求,探索形成明確的自我,成為真正意義上的「人」;如果社會環境非常嚴酷,又缺乏其他可以提供幫助和庇護的地方,人就難以從家庭的庇護所中勇敢走出來,只會更小心翼翼地躲在家庭的軀殼之內,和其他家庭成員緊緊擁在一起抱團取暖。社會越開放進步,家庭紐帶越鬆散,聯繫家庭成員的越是情感和愛戀;社會越殘酷倒退,家庭紐帶越緊密,聯繫家庭成員的越是恐懼與責任。中國人要爭取的自由,不僅是五四時期打到封建禮教的「家庭革命」,更是創建免於恐懼、饑饉、束縛的現代公民社會的「政治革命」。正如將要論證的,是政治環境造就了緻密化的核心家庭,不改變整體的大環境,雖束縛身心但也提供保護慰藉的傳統家庭就一定會繼續存在下去,即便一時陷入低谷也終將死灰復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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