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的心理學機制初探—以李陽事件為例

【2016年3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正式施行。實施一年來,引起了社會的廣泛關注。有關家庭暴力的相關研究也越來越受到重視,本文從愛的心理學視角對家庭暴力產生的心理機制進行了探討。本文節選自北京大學通選課程《愛的心理學》作業,作者為北京大學馬芳園、梅玲、李思錦、郭碧瑩,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圖片來自網路。未經許可,禁止轉載。感興趣的讀者可關注知乎《愛的心理學》專欄,以免錯過精彩部分。】

家庭暴力的心理學機制初探——以李陽事件為例

馬芳園 北京大學社會學系

梅 玲 北京大學社會學系

李思錦 北京大學經濟學院

郭碧瑩 北京大學經濟學院

【摘要】 中國社會艱難轉型期間,家庭暴力愈加凸顯,成為不可忽視的社會問題和輿論關注的熱門導向。本文以具有典型意義的李陽家暴事件為例,關注家庭暴力產生和運作所遵循的心理學機制,回顧總結國內外相關研究成果,並以愛的顏色理論、愛的三角理論、愛情故事說、安全基地和成人依戀理論以及其他理論等愛的心理學相關知識,對李陽事件中施暴者和受虐者的心理特徵及其互動進行了細緻的分析,並提出了解決家庭暴力問題的相應措施。

【關鍵詞】家庭暴力 心理學機制 李陽事件 愛的心理學理論

一、緒論

1、研究背景與問題提出

1995年的第四次世界婦女大會後,家庭暴力作為人權現象和社會問題開始進入中國的公眾視野。三十年來,隨著法律完善、組織宣傳、教育開展,家暴問題逐漸得到社會的普遍關注,反對家庭暴力的力量漸次生髮和凝聚。2001年,「禁止家庭暴力」首次寫入《婚姻法》總則;2011年,《反家庭暴力法》起草完成並徵求意見;。2016年3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正式施行。此後,《婦女權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護法》《殘疾人保障法》和《老年人權益保障法》中,也都陸續加入了禁止實施家庭暴力的內容。

與蓬勃生長的反家暴理想相對的,是中國家庭暴力依舊普遍、性別觀念根深蒂固、釀成慘劇屢見不鮮的社會現實。2006年5月,福建某鎮張姓男青年因人格扭曲瘋狂砍殺4人,包括其母親和長姐;2007年,長春某男子強暴其14歲繼女被抓,此前其妻因懼怕家庭暴力長期忍氣吞聲;2011年8月,某四川籍女子因不堪忍受丈夫頻繁出軌和家暴,將其槍殺並分屍掩埋。而就在前不久,貴州畢節集體服毒自殺的留守兒童四兄妹,被曝光生前曾遭受父母殘酷暴力,致使老大左臂骨折右耳撕裂。

家暴事件形形色色、不勝枚舉,其中大多數卻長年隱匿於受害者的不堪血淚與知情者的三緘其口背後。而公眾人物由於其高關注度和透明性,暴力言行一經曝光,就會處於輿論風口,接受大眾的灼灼審視與道德拷問。最具代表性和啟發性的名人家暴個案,當屬在2011年實施家暴被妻子曝上微博,引發公眾集體關注和反思的「瘋狂」李陽。

家庭本應是一個人幸福安寧的精神港灣,家庭暴力的肆虐卻將其溫情的可能摧毀,覆手為噩夢、沉默與尖叫的發端。同時,家庭暴力還極大威脅人的身心健康乃至生命安全,錯誤塑形孩子成長,破壞社會安定和諧。那麼,是什麼導致了家庭暴力?家庭暴力中施暴和受害者雙方的心理特徵是怎樣的,其互動又遵循何種機制?在這裡,我們暫將親密關係作為家暴的發生和起源地,總結和評述以往相關研究,並以《愛的心理學》介紹理論為基礎,以李陽家暴事件為案例,初步探析家庭暴力發生和維續的心理學機制,並嘗試提出可能的解決對策。

2、家庭暴力相關研究綜述

(1)家庭暴力的概念界定

家庭暴力是一個涉及社會學、法學、心理學等多方面學科的概念,目前學界尚無對其的統一界定。但作為本文研究的基礎,首先需要釐清「家庭暴力」概念的範疇和意涵。

當前比較有代表和權威性的「家庭暴力」界定,均來自於法律文本。1993年聯合國發表《消除針對婦女暴力的宣言》,第一次對家庭暴力做出正式界定:「家庭暴力是指,在家庭內發生的身心方面和性方面的暴力行為,包括毆打、在家庭中對女童的性虐待、因嫁妝引起的暴力行為、強姦配偶、陰蒂割除和其他有害於婦女的傳統習俗、非配偶暴力行為和與剝削有關的暴力行為。」我國對此問題也給出了鮮明態度,如《<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中,第一條即明確規定:「家庭暴力是指行為人以毆打、捆綁、殘害、強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給其家庭成員的身體、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傷害後果的行為。」

家庭暴力概念又有其狹義和廣義界定之分。狹義的家庭暴力,將目光集中於身體暴力之上,認為其直接作用於受害者身體,使受害者身體上或精神上感到痛苦,損害其身體健康和人格尊嚴。家庭暴力發生於有血緣、婚姻、收養關係且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之間,如夫妻之間、父母對子女、成年子女對父母等;婦女和兒童是身體暴力常見和主要的受害者。廣義的家庭暴力,則包含身體暴力與精神暴力。後者又稱「家庭冷暴力」,在家庭中實際發生更為頻繁,但也更為隱性。它是指夫妻雙方產生矛盾時,態度冷漠、忽視對方,將語言交流降到最低限度,停止或敷衍性生活,懶於做一切家務工作等非正式暴力行為,常見的表現形式有話語暴力、冷嘲熱諷、提醒懲罰、不管不顧、聽之任之等。[1]此種意義上的「冷暴力」,實際是一種精神虐待,其直接和潛在危害不容小覷。

總體而言,家庭暴力是指行為人對家庭成員造成身心傷害的不法行為,可分為身體暴力和精神暴力,其中身體暴力包括性暴力。而本文研究的家庭暴力,特指配偶暴力[2],強調發生在具有婚姻關係的夫妻雙方間的暴力行為,且暴力程度較高,形成一方對另一方的身心壓迫。

(2)家庭暴力的心理學機制

目前,國內外心理學視角的家庭暴力研究,主要集中於對其成因的分析。研究方向大致可分為三個層面或三種模式,分別為施暴者個人心理特質論、夫妻交往互動成因論、社會文化心理影響論。

個人心理特質成因理論

一些學者認為,家庭暴力的產生主要是受個人心理特質影響,這種影響因素又可以被分為兩類。一類是個人心理病態,家庭暴力是精神疾病的一種體現,其中也包括藥物濫用引發的暴力傾向;另一類則是施暴者個人心理特質中有一定的攻擊本能,這種攻擊本能由多方面因素造成並引發了家庭暴力。

個人心理病態,即個人病理模式,是對家庭暴力的解釋中較早提出的觀點。 該理論認為家庭暴力是一種變態行為,由個體的病理因素造成,是精神疾病的反映(Brience&Gorden, 1983; Ptacek,1988);並強調心理上的病態狀況是家庭暴力事件發生的決定性因素。另一方面,濫用藥物也可以解釋家庭暴力發生,它會降低施暴者對其攻擊行為的控制或者使施暴者對個人施暴理由合法化,從而誘發心理安慰,催生他們的心理無責任感,這可能是暴力行為重複發生的重要原因。但美國學者斯特勞斯等的研究報告卻顯示,只有低於10%的家庭暴力事件是因為人格特質、心智疾病或精神性病態所造成的,心理病態對家庭暴力的解釋力不足。

第二種模式則認為個人天生或社會化習得的攻擊性才是家庭暴力發生的主因。根據弗洛伊德的理論,本能來源於身體的狀態與需求,其目的在於消除身體欠缺或重建內在平衡。他指出,本能分為生的本能和死的本能,而後者的關鍵衍生物是攻擊性——一種自我毀滅需要的外在指向。這種攻擊本能是部分群體嚴重暴力傾向的根本來源,家庭暴力就是其外在表現的形式。另外,攻擊性「暴力」也可以說是一種社會習得。而此種習得的重要場所就是家庭。家庭暴力代際傳遞源於家庭成員在家庭中定位的體驗,最終表現為個人在家庭中的暴力實踐。(陶勑恆、鄭寧,2004)家庭是人們有可能「體驗」到暴力的第一個場所。當身處家暴環境下的未成年子女親眼目睹或親身經歷了暴力行為,因其人格正處於形成期,且缺少機會學習適當解決衝突的技能和非暴力肯定行為,因此容易自然地認為,用暴力來解決家庭問題是一種合理合法的行為方式。未成年子女從「經驗」中獲取家暴行為的形式、頻次、態度、激發環境、指向目標、效果等。(黃列,2002)調查表明,大量施暴方受訪者提到童年時父親採取專制型撫養方式、父母之間發生家庭暴力行為,這些童年經歷影響了行為人後來的家庭關係處理方式,展現出了高於平均人的攻擊性。(林少菊,謝晴,2014)

也有學者指出,施暴者和受害者在心理上可能具有一定傾向性。例如施暴者更可能為善於嫉妒、過度依賴和渴望佔有的心理模式,自我控制能力差;而受害者則多具有精神壓抑和強烈不安全感。

夫妻交往互動成因理論

個人心理特質成因理論因其在解釋家庭暴力機制時對施暴方的單純強調,忽略了暴力雙方可能的互動邏輯,受到諸多批評。部分學者提出,家暴的成因應當考慮家庭結構中夫妻不同角色地位與互動關係的雙重影響。

施暴者(多為男性)一般患有多種心理癥狀,在人際關係交往中表現出不穩定、易衝動、好猜疑等特徵,容易發生強烈的情緒起伏,如暴怒、狂躁、失落等。相對的,受害者則常缺乏自信,伴隨焦慮和抑鬱癥狀;獨立性差,過度依賴親密關係中的他者,很難自己決斷;默認親密關係中情感付出的失衡,當支配權力凌駕於平等互動之上,選擇獨自承受而非質疑抗拒。在雙方發生互動時,施暴者易而臆想對方拋棄自己離開的場景,潛意識中的恐懼催生了以虐待和暴力壓制、駕馭、威懾對方的想法,並付諸行動;居於弱勢的一方則擔心如果中止受虐關係,可能隨之而來的家庭崩解、遭受非議、養育困難和經濟窘境,她們的馴服和順從也逐漸強化,直到逆來順受成為個體的行為規範。而在暴力結束後,施暴一方往往會「幡然醒悟」,向對方真誠懺悔甚至痛哭流涕,即使對方已經萌生去意,也往往心軟屈從。因此,施暴者和受虐者之間存在相互依存的關係,雙方將暴力的給予和接受視作某種固執、忠誠或愛的符號,使得惡性互動往複循環,難以擺脫。

Hatfield的激情式愛情與同伴式愛情,Lee的顏色理論等,都可從夫妻交往互動角度解釋家庭暴力的成因,這一部分我們將在後面詳細論述。另外,一些其他維繫家庭的因素也可能對配偶雙方心理產生影響,導致雙方關係失衡,從而引發家庭暴力的產生。如在金錢型婚姻或政治聯姻中,雙方缺乏愛情基礎,即愛情三角的激情、親密和忠誠。這種典型的非愛關係更受到利益關係的扭曲,雙方被強迫以身體形式親密而缺乏真正心理上的依戀接近,為家庭暴力的產生埋下了可悲的種子。

社會文化成因理論

有很多學者認為社會的傳統觀念和習俗影響著家庭關係,也在一定程度上誘發了家庭暴力的發生,他們認為家庭暴力的產生與男子掌握財富並因此對婦女擁有權力的父系的規範和價值緊密相關。由於男權文化的存在,婦女試圖嫁給經濟社會地位更高的男性;同時,男女雙方具有在生殖繁衍中不同的角色身份;這些使得男性獲得了更高的統治地位,並使得他們獲得了配偶是所屬物的心理。在這種支配態度下,家庭暴力極有可能發生,而由於女性的相對弱勢,暴力成本較低,又進一步滋生家庭暴力。

在「男尊女卑」成為人們性別主導觀念的社會環境中,絕大部分男性可能會視暴力為一種維護尊嚴的有效措施、一種能夠證明力量的可靠證據、一種回應他人威脅的可以接受的方式。在男性社會性別角色化的過程中就潛藏著暴力心態的傾向和暴力行為的養成。原因在於:其一,社會對男性提出的要求之一是可能利用身體力量解決衝突;其二,男性有著超越女性的身體力量,當這種認識泛化後,特定情況下男性用身體力量解決衝突就必然會升級為暴力。

在中國,男權文化和夫權思想的長期統治,為家庭暴力的滋生提供了天然的社會土壤。推崇「男尊女卑」、講究「三從四德」、嚴密規定「夫為妻綱」的封建禮教,貫穿了中國數千年歷史;而此種文化傳統的影響也一直延續至今,「打老婆天經地義」的觀念仍在許多現代男性的頭腦中盤旋不去。相比早早推行性別平權運動的西方國家,我國女性的弱勢地位更加明顯也更加理所當然,家庭暴力問題也相應更加嚴重。

崇尚強者的社會文化習慣也對家暴起到推波助瀾的作用。低微的社會地位導致了家庭力量的式微,施暴者受到鼓舞,而受虐者背負流言不得不忍氣吞聲,從而助長了家庭暴力的肆虐。

二、事件回顧:「李陽家暴門」[3]

2011年8月31日,一張額頭紅腫淤血的女性照片出現在微博,配文為「我熱愛丟臉=我熱愛打我老婆的臉?」該條微博直指宣揚「熱愛丟臉」精神的「瘋狂英語」創始人李陽,而發布者「麗娜華的Mom」正是他的美籍妻子李金(Kim Lee)。成功教育家李陽疑似家暴的消息立即引發一片嘩然,事件當事人卻隻身在滬,沉默以對。隨著更多圖文控訴披露,特別是9月4日李金髮布一張被打後左耳鮮血淋漓的照片後,輿論幾近爆炸,事件佔據了各大報紙以及新聞媒體的頭條。5日,李金再次發布文字微博,詳細描述了自己被李陽摔倒在地,扼頸抓發,頭撞擊地面數十次的家暴過程。[4]8日,在眾多憤怒網友的支持下,李金選擇報案。但直到10日,李陽才現身微博首次回應,承認曾對妻子實施家庭暴力,向Kim和公眾道歉。在警方協調下,兩人達成協議,李陽保證不再使用暴力並接受心理諮詢。令人詫異的是,接下來李陽仍在全國各地巡迴舉辦各種講座和課程,高調接受媒體採訪,笑稱自己願做「家暴代言人」,並拋出了驚人的「孩子實驗論」。事情經過一個多月的發酵,10月下旬,李金最終決定向法院遞交離婚訴訟申請。12月,案件正式開庭審理,兩人同意離婚,但就子女撫養權和財產分割等問題未能達成一致。此後,二人連續四次對簿公堂,李陽開始否認自己曾對妻子實施「法律意義上的家庭暴力」,所謂「家暴」不過是較大的夫妻衝突。2013年,兩人「轟轟烈烈」的離婚訴訟終於落下帷幕,法院判決准許雙方離婚,家庭暴力事實成立;李陽支付前妻房產折價款1200萬元,三個女兒的撫養權歸李金所有。

由於兩人的離婚訴訟涉及的多為利益糾葛,焦點已經偏離李陽家暴事實,且難以避免「羅生門」般的分立詭辯,我們在此不做進一步討論。而關於李陽李金夫婦緣何由教育伉儷、跨國之戀變為大打出手、勞燕分飛,家庭暴力背後的愛情心理學機制如何運作,是我們接下來想要重點討論的問題。

三、理論分析[5]

包含愛的顏色理論、愛的三角形理論和愛情故事說、安全基地現象、成人依戀理論和其他理論五個部分。

1. 愛的顏色理論(thecolor theory of love)

愛的顏色理論由Lee於1973年提出。根據愛情在產生、發展和維繫過程中表現出的不同特徵,Lee將愛情區分為六種類型,分別為浪漫激烈式愛情(Eros)、遊戲式愛情(Ludus)、友誼式愛情(Storge)、佔有依戀式愛情(Mania)、理智式愛情(Pragma)、奉獻式愛情(Agape)。

在李陽和李金的親密關係中,雙方具有不同甚至對立的愛情模式。李陽的愛情近似於一種遊戲式愛情,不能給予或兌現對方確定且清晰的承諾,對方過於依賴時會做出退縮等。李金曾哭訴李陽多次答應女兒回家陪她過生日或看錶演,但最終食言。李陽自己也坦言,「我們彼此很容易激怒對方,這已經成為一種遊戲了。」李金的表現則更類似佔有依戀和奉獻式愛情的混合,例如當與李陽疏遠或爭吵時,會感到不適、沮喪,並試圖做出行動挽回;願意犧牲自己的部分願望幫助愛人達成目標,盡己所能幫助其度過艱難時刻。在李陽創業初期,李金有一段時間每天工作十六七個小時,為瘋狂英語錄製原聲磁帶。而婚後十二年,她定居中國,遠離家人,忍受孤獨,承擔家庭重任,為李陽的事業打拚提供了穩定的保障。她說,「十二年來,他每個月回來一兩天,我跟公司的清潔阿姨(見他的次數)差不多。」兩人對於愛情理念認知和行動實踐的巨大差異,使得隔閡猜忌漸深,溝通愈發困難,為家暴發生埋下了伏筆。

需要說明的是,李陽家暴事件很可能是愛情類型的個例。實際上,家庭暴力更可能發生在浪漫激烈式愛情的婚姻關係中。激情式愛情所帶有的狂野的情感狀態,狂喜和痛苦、焦慮和解脫、利他和嫉妒交織共存的情緒體驗,決定了其不可控制的特性。例如性慾望、對被拒絕的恐懼、情敵壓力帶來的失敗感、爭吵帶來的憤怒等,都可能造成生理喚醒,引發家庭暴力的產生。

2. 愛的三角形理論(triangulartheory of love)和愛情故事說(Loveas stories)

愛情三角理論是由Sternberg於1986年提出的另一種愛情歸類論。該理論認為,愛情類型構建於三個基本要素之上,即激情(passion)、親密(intimacy)、 承諾(decision/commitment)。在此基礎上經不同要素的排列、組合和平衡,衍生出完全型、喜歡型、心醉型、虛愛型、浪漫型、友誼式、虛幻型和非愛型八種類型的愛情。當愛情中的雙方投入適宜且能恰當匹配,感情就會穩定持久,幸福感和歸屬感濃厚;反之,愛情三角搖動失衡,最終可能坍塌。

愛情故事理論可能能為愛情三角形提供具象化的來源支撐。所有人通過觀察戀愛中的情侶,看電視、電影或小說,都會接觸到大量的各種各樣的故事,而這些觀察在經過個人主體性的思考後,會構建出自己的故事,也即一種愛情觀念,並在日後生活中儘可能演繹出來。Sternberg由愛情三角理論衍生出26種故事類型,例如business.fantasy. gardening. police等,代表著26種愛情中可能的想法和行為的特徵性模式,呈現了廣泛而新奇的愛情概念。同時,自身的發展和與他人的互動會不斷塑造和修飾我們既定的愛情故事,並帶入親密關係之中。

李陽和李金的愛情三角,呈現明顯的投入不足、重心不穩甚至完全錯位的狀態。婚後十餘年,兩人保持了較高忠誠度(至少沒有可靠資料顯示存在出軌行為),但激情和親密性都極低。李金向記者說,「十二年我沒聽過他為什麼愛我」,而李陽對此的回應是「既然都在一起了還愛什麼愛」。同時,他也毫不諱言自己選擇李金並非出於激情,「我跟她剛在一起時的確不愛她,但是隨著打打鬧鬧在一起就有了愛情,什麼叫愛情,在我理解能在一起這麼久,能互相寬容,就叫愛情。她把我的事搞得這麼大我仍然能跟她見面,一起面對,這就是愛情。」婚後,李陽全部的生活重心仍然在事業上,甚至在家暴醜聞發生後,身在上海的他恐懼的還是「出事了,我的事業會不會被毀掉」,而妻子的感受則「無所謂,不是人命關天的事情,我絕對不可能因為這些小事取消我的課程,絕對不可能。」由此可以看出,兩人的婚姻建立基礎是空殼的教育夢想而非甜蜜、狂熱、親密的愛情,是虛愛型的。這也是兩人日後矛盾產生和積累,最終爆發的核心。

如果問兩人「愛情是什麼」,李金大概會說是「付出、經營和維護(gardening)」,而李陽選擇的形容詞則是「交換(business)」,「真正的愛是帶來巨大的成功。」政府(government)模式也可描繪他們的愛情狀態:專制的,一方試圖在意志和行動上統治、支配和控制對方,另一方選擇服從。這也是絕大多數家暴家庭遵循的「愛情故事」之一。

3. 安全基地現象(thephenomenon of secure base)

安全基地現象是指嬰兒或者動物幼崽在安全的環境中,依戀行為水平較低,探索行為水平高;而在安全指數低的環境中,則表現出較高的依戀水平和較低的探索水平。也就是說,依戀對象可以提供一個讓孩子探索外部世界的「安全基地」,而扮演「安全基地」的則是孩子可以依賴、信任和可靠的人。比如,幼年時的父母、童年時的夥伴、成人後的同學、同事、伴侶等,都可能成為一個人的「安全基地」。

依戀的經典實驗證實了這一現象。實驗人員在小猴籠中放置一隻有乳汁的鐵絲猴子和一隻無乳汁的毛絨猴子作為備選母親。經觀察,儘管沒有食物,小猴仍會選擇毛絨猴子作為自己的母親。在母親身邊時,它會表現出強烈的探索行為,如四處爬動、東張西望等。當實驗人員將一條玩具蛇扔進籠子時,小猴子則顯得害怕,退回原地緊緊抱住「母親」,表現出很強的依戀水平。

李陽家暴事件實際是兩個家庭的雙重悲劇。李陽的父母都是搞廣播電視技術的老專家,李陽出生時,父母作為知青遠走支援邊疆,他生命的最初幾年一直跟隨外公外婆生活。四歲時,李陽回到父母身邊,但仍很少見到父母:退休前28年,他們都是在工作崗位上度過的春節。長時間缺乏安全基地的後果在不同階段有不同表現,兒童經由抗拒發展為絕望,嚴重者最終形成去依戀化,即不與人形成親密關係,表現為一定程度的自閉。李陽接受採訪時說,「小時候我就這樣了,跟父親睡一張床,我寧願去死。」童年就沒有親密的家庭關係,對溫情關懷的渴望最終在內心發生了質變性影響,並貫穿他的一生。「你知道嗎,直到現在,我都無法喊出爸媽的稱呼。」安全基地的缺失同樣導致李陽愛的能力很差,他很難真正信任人、依賴人,而將其一手打造的瘋狂英語作為其靈魂伴侶。據李金說,他婚後向她表達愛意的唯一方式是讚美Kim是一個偉大的母親和教育家。

另外,父母從小對李陽要求十分嚴格,特別是父親的嚴厲管教和較高期望使他一直處於神經緊張的狀態,而緊張疏離的家庭環境,極易培育孩子壓抑自卑的心理。一直到大學時期,李陽還處在一種低自尊狀態,其重要感覺、能力感、品德感、權力感(陶勑恆,2002)都處於不正常低水平,口吃嚴重、幾乎不敢人前講話。但是,自卑並不僅僅表現為膽小和畏縮,還可能異化為控制欲強、人我不分等人格特徵。這些在「我熱愛丟臉」、「咆哮式英語」,以及李陽對事業成功的極度狂熱都有一定表現。對妻子實施的暴力,也折射了其強烈支配欲和控制欲背後的根源性自卑。

4. 成人依戀理論(Adult』sAttachment Theory)

Bowlby認為,依戀是一種持久的情感聯結,這種聯結傾向於尋求和維持與某個特定的對象的親近關係,特別是在受到威脅的時候。在嬰兒身上,依戀可以通過哭泣、叫喊、追隨、靠近、抓撓、反抗等依戀行為表現出來。Hazan和Shaver則將依戀理論的應用群體擴展至成人,並進一步發展出成人依戀理論(1987)。該理論認為成人間的愛情可以看做是依戀過程,其關係的建立依賴於人際交往的內部活動模型,包括對自身的活動模型(自我模型)和對外部環境的活動模型(他人模型)。根據兩種模型的不同分類與組合,構成成人依戀的四種基本類型:安全型、傾注型、輕視型和害怕型。

李金的成人依戀類型在婚姻中發生了轉變。一開始為傾注型,將自己在婚戀中的價值和地位弱化,對配偶則持積極性評價,即使在家暴發生後仍不斷提到「I love you」,回憶初識時寫給李陽充滿愛意的卡片。後來逐漸轉向安全型依戀,開始正視自己的價值,並期待他人的積極反應。例如,當提到李陽可能從來只把她當做母親和教育家看待時,金顯得很憤怒:「我是媽媽,但我也是女生,我是他太太啊。」表現出對伴侶愛與讚美回饋的強烈需求。

李陽的成人依戀則表現為明顯的輕視型,即自己是有價值的,他人包括伴侶都不值得信賴。在意識到李金的家暴微博維權對自己的形象和事業都產生了巨大衝擊時,李陽在簡訊中狂怒的指責李金「youre a total bitch!Hell isyour place!」,並稱李金的愛是病態的、有精神問題的,「true love is unconditional,your loveis just psycho!youre sick!」隨後,李陽甚至對李金進行簡訊威脅,聲稱如果在美國,她會被丈夫槍殺,她應該慶幸她在中國,「In America you should be killed byyour husband with gun,this is real American way,youre solucky to be in China!」開庭時,李陽向媒體散發了一份名為「一個美國變態女人在中國的夢想」的文稿,斥責Kim「性格有嚴重缺陷」、「極度暴躁」、曾有過兩段失敗婚姻,辯稱自己之所以出手毆打,是因為實在受夠了她的喋喋不休。作為旁觀者,我們難以論斷李陽所言Kim語言暴力和心理缺陷的真實性如何,但其對妻子的描述確實以負面性評價為主,這不是良性親密關係應該具有的互動。也正是這種輕視型依戀,為諸多家庭暴力提供了合理借口和精神慰藉。

5.其他理論

Buss的愛情進化論(David busss evolution of love)指出,愛情的主要功能是提供

再生產的相關資源、可靠的性途徑、性忠誠、親密關係的獨佔性、承諾、親本投資,以及促進成功再生產產出的行動。從某種角度看,這與李陽的「孩子實驗論」幾乎不謀而合。李陽與李金的結合,是建立在共同的英語教育夢想之上的;而往往被視為愛情結晶的孩子,至少在李陽這裡,只是一種所謂「家庭教育實驗」的樣本。二人的親密關係更多被李陽看作是教育模式探索和家庭培育的契約,為下一代成功再生產提供資源、維持保障和付出行動。

Rubin使用特徵量表,將親密關係區分為愛(love)和喜歡(liking)。相較於接納和依賴的需求、提供無條件幫助、排他和包容等愛的特質,李陽與李金的感情更類似於喜歡,即對對方持偏愛性評價,如李陽稱讚Kim是偉大的母親和教育家;具有彼此一致性,在探究改變中國人英語教育模式之上志同道合等。而二人聚少離多、金近乎獨身撫養孩子、家庭暴力以及李陽曾重婚九月等事實,則印證了這段關係與愛本質的相互悖逆。與此相對的,這也更加偏向Hatfield同伴式愛情(companionatelove)的涵義。

Hatfield和Rapson的「愛的圖式」(love』s schema),可作為原型(Prototype)概念理解。依據人們情感親近時是否感到舒適和是否樂意依賴,區分為安全型(secure type)、粘附型(clingy type)、輕佻型(skittishtype)、情感不專(fickle type)、不經意型(casual love schema) 和無趣型(uninterestedtype)。觀察李陽的言行,可以發現其長年離家打拚事業,對妻子和子女不管不問,逃避承擔作為丈夫和父親的角色責任,較接近於「輕佻型」和「不經意型」。

四、問題的解決

根據上文的分析,以「李陽事件」為代表的家庭暴力事件爆發的重要原因就是在過大的外部壓力下產生心理不適,從而誘發行為扭曲。因此,試圖解決這一問題,首先需要回歸本源,探討現代人在壓力下如何進行心理調適。對於施暴者而言,施暴這一行為首先是其緩解壓力的重要手段,如果存在適當的替代手段舒緩壓力,就可以有效地避免暴力行為的出現。在去年大熱的日劇《半澤直樹》中,男主角半澤直樹在公司一直遭受上司惡意排擠,鬥爭十分艱辛,長期壓力巨大。每當「壓力山大」時,他就會約好友去劍道館擊劍,通過把劍直擊對方頭部和大吼釋放壓力。這啟發我們,難以控制情緒發泄的施暴者們也可以通過擊劍、打球等劇烈型體育運動以及相伴的大喊、摔踢等聲音和肢體語言釋放壓力。運動會讓人體產生令人興奮的多巴胺,這樣壓力紓解同時還能促進心情舒暢,心理問題難以積累和形成。同時,有施暴傾向者也可以選擇遠足、極限運動(如蹦極、跳傘、坐過山車)等方法釋放壓力。

此外,承認並尊重對方的平等人格是親密關係中雙方和諧相處的重要前提。在同一屋檐下,施暴傾向者要充分體諒伴侶為家庭做出的努力,平等對待、尊敬伴侶並對伴侶心懷感激,努力營造溫馨、和諧的家庭氣氛,也能有效減免暴力。對於兩人在日常生活中無可避免出現的一些爭執,盡量採取寬容的態度,多站在對方立場考慮,多換位思考、設身處地,而不是越吵越凶、越吵越不可理喻,輕則冷戰不休、隔閡加深,重則釀成家庭暴力和婚姻悲劇。

一般來說,心理調適常常是我們對施暴傾向者的要求,而與此同時,對受虐者的心理調適也是十分必要的。在中國的具體國情下,這一方多為女性,首先也要努力理解丈夫、體諒他在外工作的辛苦和承受的壓力,在出現爭執時體諒他並用女性善於傾聽、娓娓敘說的優勢化解糾紛,而非抱怨不休、亂扯舊賬。同時,溫馨的家庭環境需要夫妻雙方的共同營造,全家經常一起進行活動、共同分擔責任,比如出遊、做飯、打掃房間等等,關鍵是在全家的集體活動中感受家人相伴的快樂和互相需要、互相扶持。總而言之,兩人彼此理解體諒並共同營造和諧的家庭環境,是避免家庭暴力的重要條件。

同時,這並不代表著有意躲避生活中出現的矛盾。矛盾是需要雙方共同努力解決的。因此,在避免家庭暴力的同時,我們也要注意避免為規避家庭暴力而產生的表現如冷戰、互不理睬等形式的「冷暴力」。冷暴力雖然不涉及肢體暴力,但是相互冷戰的兩人無法靜下心來商量問題的解決辦法、更不能一起為未來的生活設計版圖,對家庭、尤其是有了孩子之後的正常生活同樣會產生不次於家暴的消極影響,所以也應該引起我們的高度關注。要想避免冷暴力,首先需要雙方對問題的正面解決態度而非為求風平浪靜而採取的有意躲避。生活不可能是一條坦途,之間出現問題是相當正常的事情。問題不會因為你閉上眼睛就銷匿身跡,只能通過兩人的積極溝通解決。當然,在商量過程中很有可能再次出現矛盾,但是不要害怕,爭吵也是推動問題解決的關鍵環節。當然,提升個人家庭暴力防治意識,尋求親人、朋友等非正式社會系統的幫助,也是應對家暴的重要手段。

另外,尋求家庭暴力的解決不應局限於個人和家庭內部的自我反思,還應將目光投射於社會層面,藉助社會力量共同解決問題。李陽事件之所以能夠比較順暢地推進解決,重要因素在於輿論的關注和介入,而其原因除主人公本身的公眾身份,還在於受害者李金及時通過微博對家暴行為進行了曝光和譴責。不同於以往家庭暴力的受害者,Kim並未因經濟狀況、家庭環境和羞辱感等選擇沉默,而是在受到暴力侵害的第一時間站出來,通過法律和媒體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而事後Kim為各種反家庭暴力活動身體力行的宣傳,也為家庭暴力的社會解決路徑提供了良性引導。

在快節奏的現代生活中,壓力是經常出現的。面對壓力,夫婦二人互相理解互相扶持,共同維護來之不易的家庭環境,同時出現問題積極溝通,互相幫助進行心理調適,能夠在很大程度上避免家庭暴力。而過程的重點是雙方的真誠配合和良性互動,只有兩人共同努力,通過行動讓彼此感受到家庭生活帶來的幸福和快樂,才會在根本上糾正不良心態、培養健康心理,有效避免因心理扭曲帶來的家庭悲劇。

五、總結與反思

家庭暴力作為家庭幸福和社會穩定的潛在威脅,一直受到社會公眾的討論和關注。我們以心理學角度分析家庭暴力中施暴者和受虐者雙方的的動機、情感和認知特點,是試圖探尋其背後的某些心理機制和規律,以幫助人們盡量預防家庭暴力的產生,並能夠在不幸發生後及時開展心理疏導和社會求助,將身心傷害減到最小。分析表明,當親密關係中雙方的愛情理念認知和行動實踐存在差異時,關係導向不對等,婚姻生態失衡甚至失穩,家庭暴力容易產生。婚戀本身是一種限制權威的關係,不能說誰的正義高於對方的正義、誰的價值觀優先於對方的價值觀;然而家暴卻以最暴戾的方式,表達了個人性情運行過程中長期被遮蔽和抑制的一面,摧損了愛情的平等基石和忠實承諾。本文的事件主人公李陽感嘆,「伴侶是最親密也是最醜惡的關係」。我們希望愛,愛情,能夠始終以最美好的樣貌出現,而如何將心靈的惡魔長久催眠,則需要每一個人的切實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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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柴靜《看見·沉默在尖叫—專訪李陽家暴事件》20110925期,央視網[看見]柴靜·專訪李陽家暴事件(2011925)_看見_視頻_央視網

[1] 引自「家庭冷暴力」百度詞條

[2] 受引述李陽事件性質和本課程主要理論關照所限,本文在案例分析處所指涉的「家庭暴力」概念,是狹義的夫妻間暴力,並僅運用愛的心理學相關理論分析,特此說明。

[3] 整理自多篇新聞報道及「李陽家暴門」百度詞條

[4] 原文如下:「You knocked me to the floor. You sat on myback. You choked my neck with both hands and slammed my head into the flloor.When I pried your hands from my neck you grabbed my hair and slammed my headinto the floor ten more times!」

[5] 本部分大量事件細節、人物話語整理自柴靜2011年9月25日播出的《看見·沉默在尖叫—專訪李陽家暴事件》紀錄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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