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人選擇「自由行」是對旅行社行業最大的嘲諷和羞辱(五)

不管是OTA,還是在街面上,還是各種發著線路廣告的媒體上,能看到的旅行社,絕大部分都是組團社,類似商場,門店,其實本質就是零售業,旅遊產品就是他們售賣的商品,唯一不同大的零售商(門店),就像一家家樂福或者沃爾瑪,可以有很多分店,很多門臉,意味著有大量流量。對供應商條件也是很苛刻的,明面、暗面的東西也不少,吃了客人,在吃供應商。更可怕的是賬期和資金,動輒賬期大於30天。同一個旅遊產品方向,可以引入大量供應商,通過賬期,能夠獲得一大筆流動資金,而這筆資金可能是擴大規模的底氣,也可能就是罪惡的源泉。從門市經理跑路,到整個旅遊集團挪用後垮掉,這樣的案例,屢見不鮮的。至於用多少在為客戶創造價值,不得而知。

從零售終端來看,賣什麼主要是看旅行社門店推什麼產品,客人並不懂,也不了解,一台電腦、一個傳真,一個印表機,一個計算器,一支筆,一個椅子,一個有經驗的銷售,一個公章,一盒名片。也就齊活了。非物質產品,就是這麼簡單。不管你是門店,是電話銷售,是咖啡館,所有的一切歸結於一個有經驗的銷售。OTA給了客人無數選擇,卻沒有告訴客人如何選擇,很多時候還是靠銷售人員,客戶服務人員完成最後的銷售步驟。

而與供應商對接,基本還是人的對接,所以哪怕是操作人員的脾氣,可能都對這個訂單最終給哪個供應商有關。客人一個問題,問門市銷售,銷售可能要問總控OP,總控OP問供應商,供應商問地接產品,產品問採購,採購問資源方。效率低下,環節繁瑣,不能產生更多的價值。而這每個環節都要吃掉利潤。最終為這些低效買單的,也就是所有客戶。為什麼旅行社要派出全陪?某種意義上,就是對地接社的品質監管。這樣的費用,不是大多數客戶能支付的。而這個行業,產品品質還是靠人的信譽來保證的。比如我們相信某個業務員,他做的團還不錯,所以我們的客人交給他操作。個人信譽和企業信譽混為一談。

所以我們行業並沒有品牌,或者說品牌並沒有為質量和產品信譽背書,最後為這些背書的是一個個銷售人員,通過個人信譽,通過降價,來招徠客人。從來沒有人覺得,這樣的力量過於微弱了。我們也慢慢從不要有投訴,到有投訴不要帶回來。而且通過降價,就能立刻收到客人,為什麼還要花費心思去研究客人需要什麼樣的產品?如果有,我想我們只能做出,零售價看上去更低的產品吧。

我們永遠覺得客人花費太少,所以享受不到好的服務,但是我們從來覺得,我們效率太低,利潤太高,沒有為客人提供物有所值的產品。今天的客人並不在乎100-200的差價,但是我們提高100-200的利潤,產品和服務並沒有什麼改變。反而還想著再壓低50利潤,多收幾個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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