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戀愛中,你所經歷的「亮點」有哪些?
最緊要的是有了乍見之歡,竟然還有久處不厭。
也有難過的時候,人到而立,過往難免,那些故事不是如哏在喉,蔡司柏此時倒能誠懇起來說肩膀上的齒痕尚未消透,但奔著前方總是陽光。
陽光好到所有壞人都回頭。
我們為了一個選題吵架,為了文字的風格拌嘴,拖他稿的時候一條不回,朋友圈分組屏蔽,假裝不在線,最後還是被一句「地址是什麼,有禮物要給你。"沒心機地揪出來。
一起去逛圖書館,浪費他的時間找了很久的書,掘到一本早就想看的《從華夏到中國》,興奮地眼冒金星,要去借的時候卻發現……沒有帶卡,慚愧地埋著頭不知如何是好。他哈哈笑,一本一本按著索書號,放回原來的書架。猛拍我的頭。
遲到兩個小時,等到他的手機沒有電。我忐忑不安戳戳低頭在咖啡館看雜誌的他,「你……你還愛我嗎……」,他比我高兩個頭多一些,扣在懷裡狠狠摟。「本來想帶你買衣服看電影,現在只能吃飯了。」
很想念的時候,我一大早去找他。穿著薄襯衫和短裙,七八點摁蔡司柏的門鈴,凍得手冰冰涼,他從被窩出來睡眼惺忪開門,手很燙,替我捂。彷彿一個本能的動作。
我們逛超市,他不讓我推車,我也沒法做靈巧的貓兒少女,坐在男友的手推車裡撒嬌。他說,你去拉著車頭,不都是這樣嗎,家庭主婦在前面買,老公在後面玩手機,負責結賬和拎東西就好。
可是他並不讓家庭主婦洗碗,說是會傷手。
我們一起去看電影,我窩在他的懷裡,他親我的頭髮,看得一言不發,極度認真。
他嫌棄我穿得每一套衣服,又誇讚我每一張丑到掩面的照片。
一起去吃飯,不約而同由衷感嘆一聲:哇 好難吃。
第一次在他家喝Whisky,一杯下去就開始哈哈稀里糊塗對他傻笑。
他叫我笨笨。
路上女孩都要若有似無看他,他只看我,揪我臉頰。
我光著腿坐在他家廚房的桌上,套著他寬大的白T恤,不肯穿他的運動褲,想要留一點餘存性感。他拚命給我套,把空調調高几度。
「求求你穿起來,腿那麼粗。」
我光腳不穿拖鞋的時候也是這樣:(
他的冰箱貼有京都的平安神社,有巴厘的宗教神像,有……
他看我發愁的表情,「你猜的出來的話,我什麼都能答應你。」
我只能歪著腦袋犯難了。
「和我一起走遍全世界就不會有不知道的了。」 他做飯,翻炒了一下蛋面。我忍不住跳下桌子從後面抱他。
我們吃他做好的飯,狗狗扒著我的膝蓋,日光燈灑下來。是一種家的感覺。
我突然知道為什麼還不求婚了,我這個傻瓜竟然毫無察覺。
早已求婚,在一開始。在蔡司柏給我擰開每一個瓶蓋,替我拎每一個包,塞每一張一百塊,送我每一次回家,點每一道我愛吃的菜,寬容我每一次闖禍。
在他煞有其事介紹自己的家庭時。
就開始了。
他短訊我,一個網頁的鏈接,一對戀人自駕行美國。
「想和你一起去。」
我在鬧,你在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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