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十六歲的親弟弟熱油潑姐姐導致毀容的事件?
如題
另外,請問姐姐有什麼合理的手段去維護自己的權益?圖源微博,侵刪。
昨天晚上和我弟一起鬧,晚睡才看到微博推送看到的。這件事情讓我想起了,林依晨和陳曉主演的神秘家族,姐姐自怨自哀,生活在自己的世界裡,而弟弟看不了她這番模樣而生氣。雖然林依晨沒有理他……而影片中的姐姐除了活在自己的世界裡,並沒有傷害弟弟,都能讓人生氣。但這個弟弟出發點還是好的,想讓自己的姐姐走出被強了的陰影。
那麼接下來的這對姐弟到底是有什麼仇什麼怨,姐姐做了什麼觸碰了弟弟的底線?才能讓她弟毀了她的容...... 本來我也不想說什麼,畢竟這件事就和女生早戀被父親打斷骨頭一樣的性質,都是家事。而其中的是是非非,都很難評斷。可看到很多人都不知道前因後果就一口咬定弟弟是反社會,是變態。姐姐的微博對於前因後果含含糊糊,雖然打人潑油經過有。但描述出來的弟弟說的話也讓人深思。究竟是什麼,讓一個人對另一個人恨之入骨?後來看到了弟弟的扣扣回復。把事件情節補充一下,姐姐說的全信,那麼弟弟說的我也該全信,公平的湊一個事件的前因後果。我不想說那時候我媽給了我七千塊還在手裡拿著。出去旅遊幾天是完全沒有問題的。
我在車站被抓回來的,嗯……就在上車前十幾分鐘。我說我的經歷只是想說,抑鬱是病,怎麼去做是個人選擇。網上網友都說潑油罪大惡極,沒有什麼借口能開脫。但如果姐姐弄的那個衣櫃砸傷了弟弟的眼睛而不是眉毛。他們又該怎麼評判?如果這個新聞換成姐姐因為精神抑鬱而將小學生弟弟打成重傷,這時候網路風向會怎樣?或是一人得病全家遭罪,抑鬱姐姐因不喜後爸,而拿弟弟與母親撒氣......我個人覺得,精神折磨比身體折磨更加難受。弟弟也得過抑鬱症,但他走出來了。而姐姐更像是多了一面盾牌,我精神不好,我弄衣櫃怎麼了……我弄衣櫃你就該遷就我,和你吵架我錯了,我道歉就算是敷衍,但你也該原諒我。我個人覺得還是父母太慣。我抑鬱的時候,我自殘,我爸會和我好好說,他不會看到了就沉默,也不會很氣憤的指責我。他會告訴我,這麼做很疼,並且傷害不到別人。我失眠,我爸會告訴我弟,別去你姐那裡,她好不容易睡著了。雖然那時候我已經醒了。就好像那時候失眠過頭了,現在拼了命想睡回來。但前幾天刷微博,看到一句話——嗜睡可能代表的是孤獨,焦慮,不安。每個人都有屬於自己的解壓方式,我的是睡覺。你問我好了嗎?我只能說,沒有,我並沒有好。我還是會胡思亂想,會躺在床上流淚,不知道為了什麼而哭,我還會拚命揉他的臉,他零六年的,他會很不耐煩的問我幹什麼,卻不會制止我的動作。我也試著號啕大哭,把心裡的委屈哭出來,把想哭的一切釋放出來……可那個時候我卻哭不出眼淚。我不知道我為了什麼而不安,焦慮。而姐姐說她在房間里什麼都不知道,那麼又怎麼知道母親也知道這件事情?他人告訴的?可是姐姐的微博上說親人都不站在她這邊,弟弟說姐姐不喜歡後爸......
我不知道該怎麼評判這件事情,姐弟倆和父母的處理方式都不對。愛是克制,姐姐不應該因為自己的不安或其他的去攻擊自己的弟弟,而弟弟也不應該在衝動之下潑了熱油。至於誰錯了?我們心裡沒有資格去評判。姐姐毀了容讓人心生憐憫,而站在了姐姐這邊。那弟弟呢?弟弟經歷了什麼,姐姐砸傷了他的眉毛,而姐姐只是輕描淡寫的說她不知道弟弟會躲不開,大家的衣櫃沒那麼袖珍吧……究竟是什麼意外能讓人用衣櫃砸人?況且被砸了,一般氣不過也只是打回去,煮熱油絕對是深思熟慮的,他姐究竟造了什麼孽,才讓一個高中生忍無可忍。其實要論被傷害,姐姐和弟弟都是受害人,導火線是父母離婚,兩人一個是定時炸彈另一個是被爆炸波及的地雷。—————————————————————姐姐應該不是第一次傷害弟弟,不然不小心打傷了別人的話,應該是惶恐不安的,而不是輕描淡寫的說一句我怎麼知道你不躲開,而不是惶恐不安的說我不知道會打到你......雖然這句話都說一件事情,但意思完全不一樣。網路暴力很可怕,我扯那麼多就是想說凡事有警察叔叔,別當了暴民……也別太生氣,以後結婚的時候想一想能不能對她他負責人,有沒有勇氣和他過幾十年,能不能包容原諒他可能犯的錯……沒有就不要結婚吧最受傷的真的是你們曾經的愛的結晶這是他弟弟qq空間里對此事件的敘述,和她姐姐所發的微博應該算是信息對稱了,大家自行判斷,文明討論。
多圖預警 圖片轉自女主弟弟的qq空間,未經允許,還望諒解,還原事實真相。
如果你將這件事類比成長期遭受家庭暴力(精神與肉體)的老婆潑了老公一臉熱油 或許就能理解為什麼弟弟這樣做
簡單幾點 1.物質方面沒有虧欠姐姐(不管是母親還是弟弟)2.父母離婚再婚有時候生活中不可避免 你可以發泄一次 幾次 十幾次 但不是永遠 不然就是揪著別人的良心來消費就事論事 姐姐的遭遇=她自己平時種下的惡果+弟弟的魯莽算是因果報應吧就算姐姐有精神病,做得不對,也不能拿熱油潑毀容啊!這下毀容了,正常人也要崩潰了!這麼做就是犯罪。弟弟仗著十六歲未成年,才敢這麼乾的吧。但是他已經滿十六歲了,必須負刑事責任了。而且,現在這事影響這麼大,警方必須介入了。她媽不願作證,那傷可是在臉上呢!弟弟是逃不脫懲罰了。至於以前姐姐怎麼作,怎麼鬧,都不是他犯罪的借口。
百度一下:未成年人犯罪是指未成年人實施的犯罪行為。我國《刑法》第17條規定:「已滿16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死亡、強姦、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弟弟乾的好。雖然以油潑這種形式。。有點。。。不過一小學生,還能整出什麼花樣,用刀估計早被這姐姐反殺了。
他不這麼干,過幾年死的就是他。不趁著判刑不重的時候斷了這個後患,還等著自己被弄死嗎?鍵盤俠們可以退散了,你這是吃瓜,他這可是搏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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