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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間道》里劉建明最後是想做個好人嗎?

真正刺激劉建明的是韓琛!

韓琛非要出貨,劉建明說現在風聲緊。而韓琛竟然完全不顧劉建明的安危,非要頂風作案。

此外,本來說好了只是抓內鬼,韓琛竟然連黃sir都殺了,完全沒跟劉建明商量,而且還順帶著把交易同時辦了。擺出一副,你愛咋地咋地,我不管你死活的樣子,這就是沒法合作的節奏!

韓琛殺掉黃sir以後,劉建明陷入了空前的孤立和無助,承受了空前的壓力。而這些其實是完全不必要的!只要韓琛厚道一些耐心一些,就不會有後面的事。

劉建明做好人的動機其實很不純粹,本質上還是為了自保。好人是什麼人?好人要捨己為人,你看劉建明自始至終沒有舍過自己。他都是在舍別人。即便不談無間道二和三,僅以無間道一的故事來看,劉建明也不能算是一個好人。尤其是最後,把同為卧底的部下給殺掉,這一段才是劉建明這個角色最本質的體現。

為了當好人而任意殺人(濫用私刑,栽贓陷害)這算哪門子好人?下一個時刻,當另一個「好人」威脅到他的時候,他會束手就擒嗎?

陳永仁沒有殺過一人,而劉建明間接殺了黃sir,直接殺掉了韓琛,間接殺掉了陳永仁,直接殺掉了自己的部下。整部劇死掉的四個人都跟他有關係。

他哪裡是個好人呢?

劉建明所謂的好人更多的是政治身份而非真正的好人。其實一直以來大家對好人的理解都是有偏差的,好人其實不僅僅要動機好,還要手段好!陳永仁是真正的一個好人!他有幾千種方法可以悄悄地不留痕迹地做掉韓琛,但是他偏偏要用最費勁的方法,搜集證據將其繩之於法。

他也有無數種方法可以先幹掉劉建明再出示證據來自證清白,可是他偏偏還是用了最危險的手段。陳永仁自始至終沒有放棄「手段的正義」。換句話說,如果你作為警察都不相信法律,你憑什麼當警察呢?

反觀劉建明,他真的任何時候都沒有把法律當回事兒!黑社會之所以是黑社會不是說黑社會裡的人就多麼邪惡了,而是黑社會自己有一套賞罰機制,獨立於法律之外。黑社會的成員遵守和認可這一套規矩而藐視法律!這才是法律和黑社會不能相容的根本點!也是現有制度下,善惡的分界線。

我不是說黑社會裡的人就沒有人性,不是說黑社會的規矩就真的多麼邪惡。恰恰相反,黑社會的規矩往往比法律更加符合人性!比如一個傢伙強姦了我女兒,如果按照法律來處理,最多判這個傢伙無期徒刑,可是如果他表現好還有自首立功等等,那麼也許關他十幾年就把他放出來了。與我而言這肯定不解恨!而按照黑社會的規矩,就算不把這傢伙做掉,閹掉他也是合乎規矩的。如果我有得選,我必然選擇黑社會的規矩,因為它更加符合「以牙還牙,以眼還眼」的古老模式。這也是黑社會真正能夠一直存在的一個重要原因,它其實更合乎人性!

可是,法律的作用從一開始就不是為了給受害者一個完美的「說法」。法律的作用更多的是用來維持社會整體的秩序。它要考慮得不僅僅是受害者的感受,還有對社會的一系列影響。比如,假如強姦都判為死刑的話,那麼在未來可能大多數的強姦犯都會直接把女人殺掉以此來銷毀證據。因為謀殺和強姦的刑罰相同,殺掉受害者又能更好的隱瞞犯罪,那麼罪犯自然會這麼做!可以想見,加重量刑非但沒有幫助到更多的女性,反而會讓女性更加不安全!這就是為什麼很多法律的懲罰看起來似乎輕了很多的原因。

涉及到法律與社會的關係,我是一個絕對的外行,因此只能舉出這麼一個不恰當的例子。但總而言之法律是對於社會而言,是當前可知的,最合理,最正義的判罰依據。而黑社會規矩,無論多麼解恨,多麼符合人性都會對社會總體利益產生破壞。

當然善惡這個命題實在太大,人性這種東西實在太複雜。如果陳永仁放劉建明一把他是不是真的就可以不當壞人了。這真的是個很難說的問題,如果是在現實中,我相信這種事是會發生的!其實很多黑社會大佬搖身一變真的也就成了「好人」,慈眉善目地再不做下三濫的勾當。可是按照電影的邏輯,劉建明是沒有辦法成為好人的!因為電影里的人物性格其實是固定的,在固有的性格和思維模式下,劉建明沒有任何可能變成一個真正意義上的「好警察」。因為人生的道路上總會再有波折,而一個不相信法律的「警察」面對這些波折必然會運用「黑社會手段」來擺平。那麼一句古話說:「常在河邊走,哪有不濕鞋」他早晚還是會露出馬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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