湄公河主犯執行死刑,為什麼還要陪聊防自殺呢?


糯康活著,自有其莫大意義。當然,懲治兇手,威懾各方,確保邊境中國公民人身財產安全不受非法侵害是首要目標。但既然握在手裡了,又發現這個籌碼的意義簡直了!所以,時不時的順手拿來亮一亮,某些方面收到信號也知道以後該怎麼做人,才是合適的。

此案的意義,史書中會有評價吧。畢竟是里程碑事件,背景極深刻,因果極複雜,博弈多方面,制約牽制,平衡攻守,複雜的一比。露出來的,冰山一角罷了。

點到為止,不再贅述。

我其實什麼都沒說,車軲轆話,放哪兒哪兒合適。


如果自殺,它的生命是由它自己控制的;如果的槍斃,則是由我方控制的。

雖然結果相同,都是主犯死亡,但控制生命的主體顯然是不同的,意義也就不一樣了。

這樣還能給外界傳達一個信息,別以為咱中國好欺負,你不惹我也就罷了,你TMD敢惹老子,分分鐘定你的生死,你自己想死都沒門!


有一種力量不是決定一個人的生死,而是決定一個人什麼時候死、怎麼死。後者遠比前者更有力


讓其自殺或者是在境外死了就太沒面子了,國內百姓也不過癮啊!拉到國內堂堂正正的給殺掉,最起碼一來,國內得人心,既滿足了百姓的期待和自尊心,又維護了國家的形象,讓人民對政府充滿信心,二來金三角那麼亂,那邊中國人和華人又有很多,安全不好保證,這麼做是想告訴那邊的毒梟,軍方,當地勢力,敢動我們中國人,哼哼,你難道比糯康還牛?照樣給你拉回來辦了


讓你自殺,是你自己選擇了死亡。

被我槍斃,是你被動接受了死亡。

這是主動和被動的關係,想自殺做英雄沒門,就是把你養的白白胖胖的宰了。


陪聊防自殺是對他的懲罰啊,自殺是主動的解脫。。。。求生不能求死不得,上天無路入地無門,只能老老實實的接受審判,這樣才是對法律和人民的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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