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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 比喻賦予形式意義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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媽了個雞的,台版翻譯簡直是弱智,結論部分中Is paraphrase possible? 硬是給翻譯成了「段落存在嗎?」,簡直狗屁不通。Re-wording of a piece of writing, statement, etc, esp in order to make it easier to understand, 和PARAGRAPH,是同一個詞?

原文也有些語焉不詳的地方,只好照著字面意思翻了。本稿未經潤色。

我們說話的順序是線性的,有些詞先說,有些詞後說。說話和時間相互依存,時間又是用空間概念比喻的概念,所以語言自然也可以用空間概念來比喻

。我們的書寫系統也體現了這種概念。把一句話寫下來,我們就可以直接把它看做一個空間上的物體,單詞在其中以線性順序排列。因此我們的空間概

念也可以用於語言表達。我們都知道,一句話中哪個單詞在第一個,某兩個單詞之間的距離是遠還是近,一個單詞相對是長還是短。

我們對語言表達的概念是空間的,我們以空間形式認知一句話,所以某些空間比喻就可以直接用於表達形式。這就自動產生了形式和內容的聯繫,其基

礎是我們概念系統中廣泛存在的比喻。這種聯繫使得形式和內容的關係變得完全主觀,一句話的某些意思可能取決於這句話的形式。所以Dwight Bolinger

稱(1977),精確釋義往往不可能,因為所謂的釋義的表達形式也可能不同。下面是我們對此的解釋:

我們給語言表達賦予空間

語言表達已經被賦予了空間概念,所以可以將空間比喻用於語言表達

——空間比喻賦予了語言表達內容。

形式上更長,內容就越多

比如說,管道比喻中,形式和內容之間就存在空間關係。【LINGUISTIC EXPRESSIONS ARE CONTAINERS】,所以表達的含義也就是容器的內容物。如

果我們看到容器很小,我們就認為其內容物很小,如果容器很大,我們也認為其內容物會相應的大。將上述規律用於管道比喻的話,我們就會預期

【MORE OF FORM IS MORE OF CONTENT】。

這似乎是一個對世界上所有語言都適用的普遍規律。不過,雖然管道比喻使用廣泛,我們還不確定它是否是普遍的。但是我們預測,有些針對語言的空

間比喻在所有語言中都存在,其數量也應當不少。

英語中,形式上越長內容就越多,就體現在反覆中:

He ran and ran and ran and ran. 比起 He ran. 表達的跑的動作要更多。同樣,

He is very very very tall.要比He is very tall.表達得更高。

將一個單詞寫得更長也有同樣的效果。

寫He is bi-i-i-i-ig!比起He is big.來說,要更大。

這種重複的比喻手法在許多語言中都有使用,也就是重複一個單詞中的一兩個音節,或者這樣重複整個單詞。據我們所指,所有語言中的這種重複都代

表著「形式上更長」表示「內容更多」。有以下幾種典型的手法:

重複名詞,表示單數變為複數形式,或者表示一個集合。

重複動詞,表示動作的持續或者完成。

重複形容詞,表示增強其程度

重複一個表示小的單詞,表示變得更小

歸納如下:

一個名詞代表一類物體中的一個

更多的名詞代表這類物體的更多個體

一個動詞代表一個動作

更多的動詞代表更多的這個動作(可能直到動作完成)

一個形容詞代表一種屬性

更多的形容詞代表這種屬性程度更深

一個單詞代表一個小的東西

更多的這個單詞表示更小的東西

Closeness Is Strength of Effect(遠近代表影響強度)

比喻賦予形式意義的另一個精妙例子。英語中存在這樣的比喻:【CLOSENESS IS STRENGTH OF EFFECT】(可能其他語言中也存在,但是沒有這方面

的深入研究。

遠近代表影響強度,因此,

Who are the men closest to Khomeini? 的意思是

Who are the men who have the strongest c ffect on Khomeini?

這裡比喻起到的作用完全是語義上的,它影響了「close」一詞的含義。這個比喻也可以適用於句子的句法形式上,理由是一個句子句法上看就能看出兩個

表達形式之間的距離。接近就是一種表達形式。

這個比喻用於形式和含義的關係,方式如下:

如果形式A的含義影響到形式B的含義,那麼,

形式A和形式B越接近,形式A對形式B的影響就越大。

比如,英語中NOT這樣的否定詞可以否定一個陳述句,如:

John wont leave until tomorrow.

表達形式NT的效果就是否定帶有LEAVE這個表達形式的陳述句。

英語中有一條規則,有時候稱為否定詞轉移,就是把否定詞放到遠離它否定的句子的位置,如:

Mary doesnt think hell leave until tomorrow.

這裡NT否定的邏輯上其實是「離開」而不是「想」。這個句子大體可以說和

Mary thinks he wont leave until tomorrow.

同義,但是在第一個句子中否定詞距離「離開」要更遠,顯得否定力度並不是那麼強。在第二個句子中,否定詞距離否定對象更近,否定力度就要更強。

Karl Zimmer在個人對話中也注意到了這種規則:

Harry is not happy 對比 Harry is unhappy.

否定前綴un-距離否定對象happy要比not來得更近,因此unhappy比起not happy來說,前者否定happy的力度更強。Unhappy的意思是sad,而not happy也可以解

讀為neutral - 不是happy也不是sad,是兩者之間。這種否定詞和否定詞綴的典型區別在英語和其他語言中都存在。

同一個比喻也體現在下面的例子中:

I taught Greek to Harry. I taught Harry Greek.

第二個句子中,taught和Harry更近,這裡暗示Harry確實學到了教他的東西的程度就更高,也就是教他產生了效果。下一個例子更加精妙:

I found that the chair was comfortable. I found the chair comfortable.

第二個句子暗示我發現椅子很舒服的方式是直接體驗-坐上去。第一個句子並不否認這個結論可能是間接的,如問別人,調查,等等。第二句中,I這個表

達形式距離表達形式CHAIR和COMFORTABLE更近。所以,句子的句法形式暗示了我發現椅子舒服的直接性有多高。I距離CHAIR和COMFORTABLE越近

,這就越可能是直接經驗。這裡的句法就表示了經驗的直接性,遠近就暗示了這種效果的強弱。Borkin曾經仔細研究過英語中的這種現象。

這個比喻還體現在:

Sam killed Harry.

Sam caused Harry to die.

如果這裡指是單一的事件,如第一句中所示,這個原因就更直接。第二個句子則表示間接原因或比較遠的因果關係 - 兩個分離的事件,Harry的死和Sam間

接導致Harry死亡的行動。如果想表達更間接的因果,就說:

Sam brought it about that Harry died.

這些句子中,句法的作用就是表示Sam的所作所為和Harry的死亡之間到底有多強的聯繫。這裡的規則是,表示因果關係的表達形式和表示效果的表達形

式越接近,其中的因果關係就越強。

在Sam killed Harry一句中,只有一個表達形式- kill這個單詞,表達了因果關係和效果(死亡),這裡它們的距離是最近的,集中在一個詞里。這就表示因

果關係是可能的最強 - 單一事件。而在Sam caused Harry to die中,cause和die是兩個分開的單詞,分別表示原因和效果,暗示了這兩者之間的聯繫就沒有那

么強——原因和效果並不是同一個事件的兩個部分。在 Sam brought it about that Harry died中,使用了兩個分句, Sam brought it about 和that Harry died,表示

這裡的因果關係要更弱。

總結起來,在這些例子中,表達形式的區別就引起了含義的精細不同。這種不同來自比喻【CLOSENESS IS STRENGTH OF EFFECT】,遠近指的是句子

中單詞的距離,而效果強弱指的是句子的含義。遠近和表達形式有關,效果強弱指的就是含義。因此,【CLOSENESS IS STRENGTH OF EFFECT】,作

為我們普通概念系統的一部分,可以完全在語義上起作用,如 "Who are the men closest to Khomeini?,"也可以將形式和含義關聯起來,因為遠近表示的就是

一句話中兩個表達形式之間的關係。我們上面給的例子中精妙的語義區別,並不是因為英語中有這樣的特殊規則,而是我們概念系統中一個比喻自然使

用在語言表達形式上的結果。

以「我」為第一位

Cooper和Ross發現(1975),我們文化中對「本文化原型人物」的觀念,決定了我們概念系統中的定位。 一個「標準」的人就是概念上的參考點,我們的許多

概念就來自於和這個標準人有關屬性的比較。一般來說,人都是直立的,向前看,向前移動,大部分時間花在做各種動作上,基本把自己當做好人,我

們就有基礎來把自己看做更UP而非DOWN,更FRONT而非BACK,更ACTIVE而非PASSIVE,更GOOD而非BAD。我們都處於現在自己所在的位置,存在於

現在,所以我們認為自己存在於HERE而非THERE,NOW而非THEN。這也就是Cooper和Ross稱為「我為第一位」的定位:UP,FRONT,ACTIVE,GOOD,

HERE,NOW都是基於「標準人」的,DOWN, BACK-WARD, PASSIVE, BAD, THERE, THEN都是偏離「標準人」的。

英語的詞序中,有些順序要更常出現,這就和上述的定位相關:

常見詞序:

up and down front and back active and passive good and bad here and there now and then

不常見詞序:

down and up back and front passive and active bad and good there and here then and now

這裡的規則是,和標準人的屬性相比較,更接近標準人的單詞會首先出現。

這條規則就表現了形式和內容的關係。和以前展示的規則一樣,它是概念系統中一個比喻帶來的結果:【NEAREST IS FIRST】。假設你在指點照片里的

一個人,如果你說The first person on Bills left is Sam. 這句話的實際意思是The person who is on Bills left and nearest to him is Sam.

總結:我們說話都是以線性順序,所以我們總得選擇先說哪個詞。如果要選 up and down 或者 down and up, 我們會自動選擇up and down。在UP和DOWN

兩個概念中,UP距離標準人是最近的。【NEAREST IS FIRST】是我們概念系統的一部分,所以我們把距離標準最近的單詞UP放到第一位。up and down的

詞序比起down and up,和人的概念系統相性更好。這方面更仔細的研究,以及可能的反例的有關討論,見Cooper and Ross(1975)。

語法和比喻的協調

工具是夥伴

兒童玩玩具時經常把玩具當成夥伴,跟它說話,睡覺時也把它放在自己枕邊,等等。娃娃就是為了這種用途設計的玩具。而這種行為在成人身上,就是

把某些重要工具,比如汽車,槍,當成夥伴,給它們起名字,跟它們說話。同樣,我們的概念系統中也一直存在這種比喻【AN INSTRUMENT IS A

COMPANION,】體現在如下例子中:

Me and my old Chevy have seen a lot of the country together.

Q: Whos gonna stop me?

A: Me and old Betsy here [said by the cowboy reaching for his gun].

Domenico is going on tour with his priceless Stradivarius.

Sleezo the Magician and his Magic Harmonica will be performing tonight at the Rialto.

為什麼With可以同時表示工具和陪伴

英語中的with可以表示陪伴,如I went to the movies with Sally.

英語中為何使用with一詞來表示陪伴,是個沒有理由的傳統。在其他語言中,陪伴概念的表達方式是其他辭彙(如法語中的avec),或者單詞變格。但是

英語中,with表示陪伴,它同時表示工具,也不是意外,例子是:

I sliced the salami with a knife. (工具)

這並不是隨機的,因為【AN INSTRUMENT IS A COMPANION】也是我們概念系統的一個結構。英語中工具和陪伴是同一個單詞,這是一個有系統的現象

,而不是意外。英語的這個語法現象和英語的概念系統是協調的。實際上這不僅僅僅限於英語,除了少數例外,這條規則也適用於世界上其他語言。

表示陪伴的單詞或者其他語法手段也能表示工具。

【 AN INSTRUMENT IS A COMPANION 】的背景體驗似乎是共通的,所以多數語言的語法中也就包含了這條規則。使用這條規則的語言就和這個比喻協

調,而不使用這條規則的語言就和比喻不協調。如果語言中不存在 AN INSTRUMENT IS A COMPANION的對應,一般就會使用一些其他概念。比如,表示

工具的單詞往往就類似於英語中的「USE」,表示陪伴的單詞往往就類似於英語中的「AND」。也有一些其他非比喻的表達方式,使得表達可以和內容協調。

語言的「邏輯」

使用同一個方式來表達「工具」和「陪伴」是有道理的,它使得這種內容-表達的關聯和語言的概念系統相協調。同樣,在時間概念中使用方位詞,in,at(in

an hour, at ten oclock)也是有道理的,因為時間是用空間概念架構的。概念系統中的比喻表示概念之間存在協調和系統性的關係。 語言中形態和內容的關

聯是有邏輯的,而不是無規律的,舉一例來說的話,就體現於,在系統性、比喻性對應的概念上,如時間和空間,可以使用相同的單詞或語法手段。

結論

含義上的細微差別

給句子釋義是否可能?兩個不同的句子的含義是否有可能完完全全的相等?Dwight Bolinger職業生涯大部分都用於證明這實質上是不可能的。句子中的任

何改變,詞序,單詞,語調,語法結構,都會改變句子的含義(雖然往往僅僅是細微的變化)。現在我們可以解釋為什麼是這樣。

我們以空間方式吸收句子,語言表達的各個元素都具有空間屬性(如長度)和相互關係(如遠近),因此,我們概念中固有的空間比喻(如

【CLOSENESS IS STRENGTH OF EFFECT】)就會自動構建內容和表達形式的關係。語義的某些部分是語言中一些相對沒有原因的習慣產生的,而我們

試圖讓我們所說的東西和我們的概念系統相協調,這種自然的嘗試就產生了另一部分語義。我們所說的東西也包括了我們表達的方式,因為表達方式是

藉助空間概念理解的。

語言形式的規律

我們已經顯示,比喻在揭示語言形式的規律中起到重要作用。規則之一就是用同一個單詞來指代陪伴和工具。這條規則和比喻概念【INSTRUMENTS ARE

COMPANIONS】協調。許多我們當做自然而然的語言規則都和我們的概念系統協調。比如,疑問句的語調上揚,陳述句的語調下降,這就和方位比喻【

UN-KNOWN IS UP; KNOWN IS DOWN】協調。這個比喻還體現在:

Thats still up in the air.

Id like to raise some questions about that.

That settles the question.

Its still up for grabs.

Lets bring it up for discussion.

在come up with an answer中,使用動詞come的原因就是,概念中,答案開始是在down的地方,來到了我們所在的地方,也就是up。

問題一般指的就是未知的東西。問題中使用上揚聲調就符合【UNKNOWN IS UP】,同樣,陳述句使用下降語調符合【 KNOWN IS DOWN】。實際上,一

般認為,使用下降語調的問題,並不是真正的提問,而是反問修辭方式,實際上是陳述。比如 "Will you ever learn?"用下降語調說出來,實際上是間接

說"Youll never learn." 同樣,上升語調說出的陳述句的意思是不確定,或者無法理解某物。比如上升語調說"Your names Fred",意思是並不確定,需要對方

確認。上升語調說"The Giants traded Madlock",意思是你搞不懂,這句話不符合任何你已知的東西。這就是使用上揚/下降語調和【UNKNOWN IS UP,

KNOWN IS DOWN】比喻協調的例子。

而英語中的WH問題使用的是下降語調,這是個偶然。比如"Who did John see yesterday?" ,我們猜測,原因是WH問題中,大部分內容都是已知的,只有一

小部分信息未知。"Who did John see yesterday?" 中,我們已經知道John昨天見了某個人。而很可能,在聲調語言中,一般不使用語調來表示問題,而是使

用疑問詞。總體來說,如果語言中靠聲調可以區分陳述和提問,上揚聲調錶示未知(yes no問題),下降聲調錶示已知(陳述)。

這些例子表明,語言形式的規律不能單靠形式解釋。許多這種規律,只有把它們當做以比喻、空間的方式理解語言表達時,才顯得有道理。換句話說,

句法並不獨立於句義,尤其是比喻方面的句義。語言的"邏輯"就基於語言表達的空間形態,和概念系統,尤其是概念系統比喻方面的協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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