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學可以殺人嗎?
前兩天,我讀到了一篇SAT OG4里的文章,講的是關於法國大革命的reflection。文章如下:
To avoid . . . the evils of inconstancy and versatility, ten thousand times worse than those of obstinacy and the blindest prejudice, we have consecrated the state, that no man should approach to look into its defects or corruptions but with due caution; that he should never dream of beginning its reformation by its subversion; that he should approach to the faults of the state as to the wounds of a father, with pious awe and trembling solicitude. By this wise prejudice we are taught to look with horror on those children of their country who are prompt rashly to hack that aged parent in pieces, and put him into the kettle of magicians, in hopes that by their poisonous weeds, and wild incantations, they may regenerate the paternal constitution, and renovate their father』s life.
Society is indeed a contract. Subordinate contracts for objects of mere occasional interest may be dissolved at pleasure—but the state ought not to be considered as nothing better than a partnership agreement in a trade of pepper and coffee, calico or tobacco, or some other such low concern, to be taken up for a little temporary interest, and to be dissolved by the fancy of the parties. It is to be looked on with other reverence; because it is not a partnership in things subservient only to the gross animal existence of a temporary and perishable nature. It is a partnership in all science; a partnership in all art; a partnership in every virtue, and in all perfection. As the ends of such a partnership cannot be obtained in many generations, it becomes a partnership not only between those who are living, but between those who are living, those who are dead, and those who are to be born. . . . The municipal corporations of that universal kingdom are not morally at liberty at their pleasure, and on their speculations of a contingent improvement, wholly to separate and tear asunder the bands of their subordinate community, and to dissolve it into an unsocial, uncivil, unconnected chaos of elementary principles.
讀完後,一個問題突然蹦到我的腦子裡,這個問題是:
哲學可以殺人嗎?
這個問題本身還是挺奇怪的。哲學?感覺哲學家就是一群溫良吹吹牛逼的白鬍子老頭,他們寫出來的東西怎麼可能殺人呢?
那麼就讓我們今天來聊一聊一個殺人的哲學吧,這個哲學的名字叫做啟蒙哲學(The Enlightenment),這個名字要是聽著陌生,那麼你一定聽說過啟蒙運動吧。啟蒙哲學就是啟蒙運動的主要思想。
首先我們要解決的第一個問題是,啟蒙運動是什麼?
答案很簡單,啟蒙運動是開始於十七世紀並且貫穿這個十八世紀的哲學流派。百度百科中給出的定義是:一場資產階級和人民大眾的反封建,反教會的思想文化運動,其核心是「理性運動」。
這個哲學流派聽上去還挺高大上的,怎麼會殺人呢?那麼我就要談一談啟蒙運動所導致的最終結果是什麼了。如果你稍微熟悉一點歷史,你應該知道,啟蒙運動最終導致的結果是著名的法國大革命。
法國大革命一共死了多少人呢?據不完全的史料統計:40萬人。
40萬人相當於什麼概念。法國當時的人口不過3500萬人左右,整個巴黎的人口在18世紀平均不過100多萬。也就是說,一個法國大革命,死亡人數相當於巴黎總人數的三分之一了,想想還是有點極細孔的。
那麼法國大革命死了這麼多人,和啟蒙運動到底有多少關聯呢?我來幫你捋一捋其中的邏輯吧。
我們要解決的第二個問題是,啟蒙運動是在哪裡發源的?
答案是,英國。
為什麼發生在英國呢?那就要讓我們穿越回當時的英國,時間大概是17世紀末。那時候的英國是什麼樣子的?光榮革命(Glorious Revolution)剛剛過去,一個好木眼兒的君主國家,卻偏偏變成了君主立憲制(Consitutional Monarchy)。所以當時歐洲其他國家都持有一種不是那麼看好的觀望狀態,基本上就是那種:「嘖嘖嘖,這整的是什麼鬼?!」
但是英國人卻不這麼認為, 他們覺得自己的政體是世界上最先進的。於是有了這麼一群人,開始擺出一副引領潮流的樣子,大談特談理性經驗,一心想要打破迷信封建的感覺,這種人歷史上給他們的哲學觀點起了個名字,叫做經驗主義(Empiricism)。比如其代表人物洛克(John Locke),否定了人的天賦,認為人生來是白板(tabula rasa),需要後天經驗積累。同時洛克這些人還探討了社會契約論(social contract),覺得國家應該保護人民的私有財產,只有懂得和民眾搞好關係的國王,才是好國王啊!
洛克這群人的觀點在當時的英國都是很先進的了,更別說是歐洲其他國家了。但是我們好好看看洛克的思想,其實不難發現,洛克無論在認識論上,還是國家政治探討上,話說的都沒有特別激進,感覺都是很中肯的建議。
洛克的話說的很溫和,這個不難理解。英國人本身骨子裡就是溫和的。當年英國的約翰王可謂為非作歹,胡作非為,英國的貴族也只是逼著他在《大憲章》上按了個手印而已,要擱在別處早就給廢了。
光榮革命也是,一滴血也沒流,就把整個國家的政體徹底改變了,這個擱在全世界也是很少見的。
但是現在問題就又來了,一個這麼溫和國家產生的這麼溫和的哲學,為啥到了法國就導致了大規模的流血事件呢?
那麼我們就要來看看法國。法國在英國關榮革命的時候是什麼樣子的?答案是三個字:劇牛逼!因為法國當時的皇帝就是大名鼎鼎橫掃這個歐洲的太陽王路易十四。
路易十四讓法國稱霸歐洲,讓法國變成歐洲最牛逼的國家,那時候的歐洲,上層社會如果不會說法語,簡直丟人都丟到姥姥家了。
加上路易十四一直在和英國干架,法國人視英國為仇敵。那時候的法國瞅著英國整出這麼個不倫不類的政體,笑得內褲都鬆了。那麼既然這麼看不起英國,幹嘛還學人家英國搞啟蒙運動啊。
原因自然是路易十四會死啊!路易十四在位71年,接任他的路易十五已經是他老人家的曾孫了。這個路易十五比起他太爺爺,能力可就差多了。再加上他太爺爺熱衷打仗,欠下來了一屁股債,路易十五根本就搞不定。當時的法國人,特別是有學識的人,那心理落差可想而知。前兩天老子還是稱霸歐洲的大牛,今天就特么到處借錢,這擱誰誰都臉上掛不住啊。
再加上法國人這個人種骨子裡是那麼的高傲,哪裡受得了這樣的氣。於是就有了一個叫做伏爾泰的男子,開始對法國大罵特罵。罵得都是些什麼呢?其實我在看伏爾泰著作的時候,我覺得他並沒有在特定罵什麼,反正讓他不爽的他都罵,罵得把自己兩次罵進了巴士底獄。出獄後,他在國內混不下去了,只好來到英國避難。
結果一來英國,他徹底傻眼了。我去英國好牛逼啊!真的好牛逼啊!人人都好有錢啊!政府都好有效率啊!人民的地位都好高啊!我去法國還牛逼什麼勁啊!真得好好反思反思。
回到法國後,伏爾泰生動而激情的演說甚至促成了一個「發現英國」的運動,法國的知識分子紛紛開始研究為什麼英國那麼牛逼,啟蒙運動就這樣開始了。
然後是孟德斯鳩,一個不願意當官,一心只想做學問的純潔男子。他遊歷完英國,覺得英國最牛逼的是它的政體,於是在《論法的精神》中提了他的三權分立(tripartite」 political system)學說,認為法國也得這麼弄,不然沒出路。
最後是羅梭。羅梭雖然出身貧寒,但是學問做得好。他進一步發展了啟蒙運動思想,認為一個社會應該有契約,應該自由,平等,博愛。那麼怎麼達到這一點呢?要讓大家都接受良好的教育,於是他寫了《愛彌爾》Emile,一本教與學著作。
至此,法國有識之士想要改變法國的迫切之情,由破繭的蠶寶寶一般,撲棱撲棱飛出來。
一場大革命的前奏,呼之欲出啊!
但是你要反駁了。法國大革命的原因,我們在歷史書本身學得不是這個原因啊。我們當時學的是,老百姓被欺壓到不行了才奮起反抗的,難道不是這樣嗎?
這也算是個原因吧。我們都知道太陽王路易十四當時把貴族請到凡爾賽宮夜夜笙簫,然後偷偷把貴族姥爺的權利奪走。我們還知道法國有三個等級,第一等級和第二等級的僧侶和貴族是不用交稅的,交稅的只有第三等級的貧民。貴族遊手好閒,還不用上稅,那閑著也是閑著乾脆就欺男霸女吧。
老百姓決定攻佔巴士底獄,也是因為路易十六偏要召開三級會議,要向第三等級再次徵稅。難道這些不是法國大革命的主要原因嗎?
也許是部分原因,但是我個人並不覺得是主要原因。你想一想,法國大革命那可是一個有綱領有有組織的革命啊。這樣的革命和普通的暴民暴動還是不一樣的,必須要由知識分子領導。但是按照法國當時的平均文化水平來判斷,大半的領導者其實就是貴族自己,這和我們之前的認識,正好是矛盾的。
所以一言以蔽之,攻佔巴士底獄,老百姓不滿個別討厭的貴族,這應該就是老百姓普通的暴動。如果沒有個革命綱領,是很快會被鎮壓的,是談不上革命的。因而這場法國大革命,並不是底層老百姓推動的,只不過是一群超級無敵迫切想要改變國家的有識之士,恰好遇到了老百姓不滿,一拍即合,才有了後面的如此大規模的大革命。這樣講邏輯才通順嘛。
那麼這個思想綱領是啥呢?自然是啟蒙思想,綱領至於革命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當時法國革命領袖到處宣揚啟蒙思想,導致所有的民眾,軍隊,學校里的所有人,都彷彿脫韁的小馬駒,一起準備迎接自由美好的明天。
有了綱領的革命有一個特點,就是會呈現出人人打了雞血的狀態。再加上法國人骨子裡的傲慢,背負著復興法國的迫切理想,那事情越高越大,希望一次性把問題解決的心態,一天比一天更加強烈,是可以理解的。
不信我給你舉個例子。法國大革命中慘死的路易十六就是個活生生的例子。路易十六其實是個挺勵精圖治的君主,為人也很謙和,要是生在好年代一定是一個明君。他自己都受到啟蒙思想影響,甚至骨子裡是支持大革命的,覺得大革命能讓法國變得更好。
你瞅瞅這麼好的一個國王,怎麼就被幹掉了呢?原因是,沒有原因啊。幹掉路易十六的是當時掌權的吉倫特派,在打了雞血的狀態下,就是看這個國王不順眼,還逃跑(路易十六曾被軟禁巴黎,因為受不了暴民襲擊宮殿,逃跑了),一點國王的樣子都沒有。覺得幹掉他了,王權沒有了,才能更加徹底地解決問題嘛!
路易十六知道自己大限已至,在獄中讀著啟蒙思想著作,聲淚俱下地說到:「伏爾泰毀掉了法蘭西啊。」
拿破崙也諷刺過路易十六,覺得他從一開始就沒有限制人們的言論自由,讓啟蒙思想到處傳播,這種自掘墳墓的行為簡直傻叉到無語。他說道:「波旁王朝本來是可以支撐的住的,要是他們對筆墨文字嚴加監督的話。」
之後吉倫特派還是因為不夠激情四射,被雅各賓派鑽了空子上台了。雅各賓派大家應該大概了解吧,三年就殺了七萬人,雅各賓派的頭頭羅伯斯庇爾下令,只要這個人被懷疑是反革命了,就直接被送上斷頭台,中間不需要走任何法律程序。那巴黎當時,可是人頭滾滾啊!到了這個時候,啟蒙思想徹底變成了一台腳手架,多少人打著它的名義,把自己的同胞送上黃泉之路!
由此看來,啟蒙運動,本來無可厚非,是個改變世界的好思想,但是當它變成一個政治綱領時,就不一定了。在革命如火如荼的時代里,哲學世界裡的任何一種美好的願景,都會使得改變現狀的心態更加迫切,更加著急,著急到忘記初心,讓這個國家和民族,陷入歇斯底里的瘋狂。
所以說到這,回到我們最初的問題,哲學可以殺人嗎?答案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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