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證要作廢了?我們該如何繼承房產
房產證上有你的名字≠房子是你的?
在絕大多數購房者看來,如果房產證上加上了自己的名字,那麼這個房子肯定是有我一份,但其實不是這樣的。根據有關規定,房產所有權的最高效力來自於房產登記,房子作為不動產物權,他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需要依法登記,才會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法律效力。房產證與不動產登記薄兩者記載不一致的,除有證據證明不動產登記簿確有錯誤外,以不動產登記簿為準。因此你要考慮是婚前還是婚後寫名字了,房產證沒有你的名字無所謂,但是一定要在房產登記簿上有你的名字。不動產登記簿是登記機構管理,一般歸房產局管理,是物權歸屬和內容的根據,並不會發到我們手上。
根據2016年1月1日開始實施的《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四條「因繼承、受遺贈取得不動產,當事人申請登記的,應當提交死亡證明材料、遺囑或者全部法定繼承人關於不動產分配的協議以及與被繼承人的親屬關係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經公證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書。」
據此,法律將公證材料作為申請人可選擇提供的內容,而不再是「強制性」提交的必備材料。
無須公證將省下好幾萬
據了解,辦理房產贈與的公證案件絕大多數是親屬,其中以直系親屬,特別是父母對子女贈與的情況居多,原因大多是為了子女結婚,或者是老人為了生前安排好財產以避免日後發生繼承糾紛。
新政策實施前,當事人辦理房產過戶時必須提交贈與公證書或接受贈與公證書。而辦理這項贈與公證要根據實際受益額,也就是房價,按階梯比例收取一定的公證費用,這對動輒數百萬的房價著實是一筆不小的費用。
房產證上只有本人名字 為何抵押貸款需要配偶簽字?
辦理抵押貸款時,是必須要求產權人及其配偶都出面簽字的,因為牽涉到夫妻共同財產分配問題。同時,結了婚之後房子就是共同財產借款也屬於共同負債,夫妻雙方共同承擔還款責任,所以都是需要雙方簽字的。
而從房屋抵押貸款辦理流程的角度來看,如果沒有房屋共有人任何一方的同意,此項業務都很難成功辦理。具體來說,房屋抵押貸款的流程如下:首先,借款人要找評估機構進行房產價值評估,取得評估機構出具的《房產評估報告》。其次,夫妻雙方到場提交上面的資料並簽訂房地產抵押合同。再次,借款人與銀行簽訂借款合同。第四,銀行審核通過後發放貸款。
中億行金融提醒:目前銀行政策的收緊,個人做貸款很難成功批貸了。所以最好的辦法是找一個擔保公司來向銀行貸款。因為擔保公司和銀行是合作關係,如果個人到期不能還款的話,銀行會扣除擔保公司的保證金。減少不良貸款的上升,而且申請速度和成功率都提升了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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