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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湃新聞關於湯蘭蘭的文章是怎麼一回事?

五大連池市政法機關提醒廣大網友,不要聽信、傳播網路上別有用心之人斷章取義,混淆視聽的不實炒作,同時我們將支持引導當事人依法申訴,並依法依規處理相關訴求。


近日,微博、微信、百度、知乎等等各個平台有一個人火了,他就是一個名叫王樂的澎湃新聞記者。說他火併不是因為這個人有什麼特別的能力,讓各國各地網友們佩服得五體投地。他火是因為他的一篇文章《10年前,14歲的她以性侵等罪名把全家送進監獄,然後失蹤了》。

14歲是個什麼樣的年齡?對於我們國家的許多14歲的花季少男少女們來說,可能14歲還正是在父母身邊撒嬌的日子,也有可能有些不良少年每天都沉迷於夢幻西遊之中,也有可能有人會半夜裡翻牆去網吧通宵,每天大白天在課堂上睡大覺。

14歲的年紀,可能很多人覺得生活幸福美滿,還有大把的時間和光陰可以揮霍。可14歲,對於那個可憐的女孩子湯蘭蘭,她的14歲就是一個噩夢連連的血淚日子,是一大群猶如畜牲一樣的「親人」對她連連侵犯的地獄。

也正是在10年前的14歲,那個正在讀初一不幸女孩的湯蘭蘭,向黑龍江省五大連池市龍鎮警方寫了一封舉報信,從而藉助法律的力量,把全家人,包括她親身的父親、爺爺、叔叔、姑父、老師、村主任、鄉鄰等十餘人送進了監獄。

悲劇是無情的,政府是陽光和溫暖的。事情發生後,五大連池市的當地政府,出於保護未成年人的權益,為了保護可憐的受到性侵害的被害人,他們針對弱小的受害人,專門安排了戶口遷移和姓名變更等措施。

受害人湯蘭蘭十年的平靜生活,可能就因為這個澎湃新聞記者王樂的文章,而再次被人為地無情地打破了。湯蘭蘭曾經備受傷害的心靈,又不知道會受到怎麼的二次傷害或者是三次傷害。

當年在辦案過程中,當地的公檢法司等機關,他們都知道未成年人保護理念,在審理案件的過程中,他們都採取了有效的措施,力圖預防和避免辦案過程中對性侵害被害人造成「二次傷害」。

當年的案犯之一,現在已經出獄一年多的萬秀玲,她對澎湃新聞記者王樂說自己很想找到女兒,還原當年事態。好一個還原當年的事態。當年,就在10年前,稚弱的少女湯蘭蘭還在地獄之中掙扎的時候,沒有見到她來還原事情的本來面目,實際上她當年還是一個可惡可恥的幫凶

澎湃新聞記者王樂,在他的文章中只是強調湯蘭蘭把自己的親人送進了監獄,只是強調她的母親出獄後四方尋找湯蘭蘭,想要「尋求當年事情的真相」。於是,王樂先生在自己的文章中,對於受害人的隱私保護,可以說是非常不負責任,他絲毫沒有對未成年人保護的意識和理念。

文章肆意公開報道湯蘭蘭的隱私信息,完全是將五大連池當地政府對受害人作出的戶口遷移和姓名變更措施進行無情的踐踏。

這一撥人為了所謂的「還原當年事情真相」為借口,糾結一起前去湯蘭蘭當年曾經上學的學校、五大連池市婦聯找過湯蘭蘭。甚至他們還到五大連池市公安局去查詢,得知湯蘭蘭的遷入地址是五大連池市公安局青山派出所,還專門趕到青山派出所繼續「尋找湯蘭蘭」。

對於這一「尋找湯蘭蘭」的過程,王樂先生可謂是不遺餘力,全程陪同報道,並附上圖片為證。當然,當年的一些所謂真相,也由湯蘭蘭的母親口中單方面述說而在文章中大力傳播。澎湃新聞記者在文章中只採用被告方包括受害者母親萬秀玲等人的單一信息源,他在文章中大量使用偏向性和誤導性極強的語言,通過種種煽情暗示來描述所謂的事實。

其實,這個記者先生不遺餘力的大力編寫這樣的報道文章,無外乎是試圖想要告訴不明白事情真相的讀者,當年的湯蘭蘭是用誣陷的手段將自己的「親人」送進了監獄。這個「性侵女童」湯蘭蘭的家族都是被公檢法司機關所冤枉的。

他們也不想想,當年一個只有14歲稚齡的無助少女,一個處於水深火熱的地獄生活中的少女,怎麼可能有這樣超級的能力,將沒有任何過錯,沒有觸犯法律的守法公民送進監獄。這個少女又怎麼有能力,讓他們這些成年人在二審過程中的串供申訴中碰壁而回。

你們認為中國的省市兩級公檢法司機關都只是一個擺設而已嗎?如果當年沒有充分的證據,兩級機關都不會是相同的判決的。

我有些不明白的是,如果說萬秀玲一類的刑釋人員不懂法,還情有可原。作為一名記者,他也不懂法?他如果覺得這真的是一個冤案,大可以藉助公檢法司各級機關的力量,進行洗清冤屈的行為。這樣子滿天下的向湯蘭蘭喊話,讓她主動站出來,說明當年事實的真相,這也太這高看一個弱女子的能力了。

記者先生,你這樣充分相信一個剛剛刑釋人員的話,急不可耐地試圖找出當年的受害者,你的居心何在?你們的文章 中大量充斥的「失聯」、「找不見了」,這樣的字眼,這不是對受害人的滿滿的惡意么?

這篇充滿大量偏聽偏信內容的文章,一經發表後,在網路上迅速發酵。由此,網上關係當年的案子的謠言開始滿天飛。湯案系列案犯,也認為他們能夠翻案的黃金時代來臨了,於是開始上竄下跳,開始連續到非指定場所上訪,企圖翻案。

在五大連池市回應湯蘭蘭案情的情況說明當中,我們清晰的看到了湯蘭蘭的母親萬秀玲,出獄之後不思悔改,藉助極個別媒體的文章,不斷炒作企圖翻案。通過情況說明,我們可以看到,當年就在黑河中院判決後,湯案犯罪嫌疑人曾經上訴到省高級人民法院。黑龍江省高院經審理,他們認為該案定罪量刑符合法律規定,並依法做出維持原判的判決。

如果說他們懷疑黑河中級人民法院有可能是刑訊逼供,屈打成招,那麼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的二審維護原判判決說明,這個案子本來就是證據確切的鐵案。

具有諷刺意味的是,就在湯蘭蘭的母親四處奔走,藉助少數媒體的不實文章進行肆意炒作,向當地政法部門施壓,企圖翻案的同時,發生了一件讓他們自己十分喪氣的事情。

當年的湯案涉案人員已經有人陸續刑滿釋放,但狗是改不了吃屎的本性的。就在前不久,五大連池市公安局組織的打擊「黃賭毒」專項行動中,他們在當年的案發地龍鎮,抓獲了四名賣淫嫖娼人員。經審訊查證,公安機關抓獲的其中兩名嫖娼人員,正是10年前湯案的涉案人員當中的兩人。

這件事情,本來就是給企圖翻案的湯案系列犯罪嫌疑人,無疑是一記響亮的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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